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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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滁政办[2011]93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29

【实施日期】2011.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滁政办〔20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令人瞩目。

1. 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0年,全市拥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8家,比“十五”末增加3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6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全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11.9万平方米。床位数6202张,比“十五”末增加2641张。全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835万人次,入院总数为30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末增加50%和17 %。业务总收入19.75亿元,比“十五”末增加300%。

2. 农村卫生事业迅速发展。随着省卫生民生工程和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到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分院)126家,村卫生室983个。项目建设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同步推进,建制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率100%。“十一五”以来,全市共安排由省统一招募的大专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40名和全市统一招考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647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共争取上级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资金1400多万元,培训农村卫技人员1.6万余人次,安排乡镇卫生院在职学历教育1600多人次。凤阳县、天长市2004年率先进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7年10月,我市8个县(市、区)全部开展试点,提前实现了覆盖全市的目标。2010

年全市334.6万人参合,参合率达到96.14%,保障程度逐年加大。

3.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实施《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审评标准》,推进了疾控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原则,积极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巩固消灭脊灰成果,保持无脊灰状态。实现以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在90%以上,“五苗”全程免疫合格接种率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和百白破疫苗加强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全椒县于200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天长市于2007年通过国家传播阻断验收。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完成各年度碘盐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任务,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2010年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认真贯彻落实《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到2010年底,全市各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年血检率达60%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80%以上,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达85%以上,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

4. 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4家,覆盖城镇居民8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模式逐步向“六位一体”转变,除正常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外,已开始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 妇幼卫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各县(市、区)积极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开展医护人员的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开通产科“绿色通道”,实行高危筛查与高危转诊制度,加强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自2009年开始对农村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以来,

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开展新婚夫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地预防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6. 爱国卫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认真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一是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二是依托中央项目,大力开展改水改厕工作。共完成1.4万座改厕任务。天长、全椒、明光3县(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共评选出市级卫生单位308家,卫生社区12家,卫生医院3家。

7.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强化了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了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住宿业等公共场所推行了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了卫监1号、卫监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634起,有效保障了我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8. 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显现。全市现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6家,其中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45%。床位数1603张,比“十五”末增加807张。门(急)诊总数为66.3万人次,住院总数为3.7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末增长41%和118%。重点专科专病由2005年的8个发展到2010年的20个。

9. 卫生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经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医师达309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护士达262名。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共有2311名乡村医生接受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150名乡村医生接受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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