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1)

201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1)
201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1)

第1题:甲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并于2011年7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了专利申请。乙也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7月2日上午到邮局寄出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年7月4日收到该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何人?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本题答案B

解析:

甲是当面申请,申请日为7月4日,乙通过邮局寄出,申请日为寄出日即7月2日,专利权应当授予乙。《专利法》第28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2题:下列哪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一种制造冲锋枪的方法

B、一种肝移植的方法

C、一种新的地质勘探方法

D、一种寺庙中使用的木鱼

本题答案B

解析:

肝移植的方法为疾病的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3题:下列哪个期限可以延长?

A、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B、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

C、专利权的期限

D、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

本题答案B

解析:

能够投延长的期限质只有指定期限,还不包括无效程序中复审委制定的期限。《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7章第4.1节:延长期限请求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延长期限。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第4题:王某于2009年10月20日就一种改进的汽车制动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下列哪种情形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A、2008年8月在日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王某就该种系统进行了口头介绍

B、王某在一本2009年10月出版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介绍该种系统的文章,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该杂志的具体印刷日

C、王某于2009年10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同样内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5月8日被授予专利权

D、某公司经王某授权于2009年2月在美国销售的新型汽车上使用了该系统

本题答案B

解析:

A中的学术会议已经超过6个月,级别也不一定够;B中无具体印刷日则认定为10月31日。C存在抵触申请,D有在先的公开使用。《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2.1.2.1节:出版物公开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第5题: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同一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B、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C、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D、若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本题答案C

解析:

判断单一性的本质是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如果独权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两个从权又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独权进行限定,那这两个从权就会没有单一性。比如独权中包括AB两个部分,权2对A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定,权3对B 作出进一步的限定,独权没有创造性的话,那权2和权3就没了单一性。《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6章第2.2.2.3节: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根据本章第2.2.1节(5)所述的原则,凡符合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即使该从属权利要求还包含着另外的发明。例如,一项独立权利要求是一种生产铸铁的新方法。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提出了在某一温度范围内按所说的方法生产铸铁。在此情况下,对该温度范围可撰写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即使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到温度,也不应当对该从属权利要求提出缺乏单一性的意见。又如,权利要求1是制造产品A的方法,其特征是使用B为原料;权利要求2是按照权利要求1制造产品A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原料B是由C制备的。由于权利要求2包含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所以,无论由C制造B的方法本身是否是一项发明,均不能认为权利要求1与2之间缺乏单一性。再如,权利要求1是一种汽轮机的叶片,其特征在于该叶片有某种特定的形状;权利要求2是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轮机叶片,其特征是该叶片是由合金A制造的。在该例中,即使合金A是新的,它本身可构成一项独立的发明,且它在汽轮机叶片中的应用是有创造性的,也不应当对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1之间的单一性提出意见。应当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实际上是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例如,权利要求1是一种接触器,具有特征A、B和C;权利要求2是一种权利要求1的接触器,而其中特征C由特征D代替。由于权利要求2并没有包括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因此不是从属权利要求,而是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按照同类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审查原则来判断它们的单一性。在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原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有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例如】权利要求1:一种显示器,具有特征A和B。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具有另一特征C。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具有另一特征D。(1)第一种情况:与现有技术公开的显示器相比,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特征A和B的显示器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权利要求2和3是进

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的从属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1、2和3具有单一性。(2)第二种情况:从两份现有技术文献的结合来看,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不具有创造性。而特征C和D分别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并且两者完全不相关。说明: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剩下的权利要求2和3实际上应视为独立权利要求来确定其是否具有单一性。而权利要求2中的特定技术特征C与权利要求3中的特定技术特征D不相同也不相应,因此,权利要求2和3无单一性。

第6题:金某于2004年3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4年8月13日,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PCT 国际申请于2006年7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2008年3月6日被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该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何时届满?

A、2024年3月18日

B、2024年8月13日

C、2026年7月20日

D、2028年3月6日

本题答案B

解析: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实际申请日起算。《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第7题: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公众对被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了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意见。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只要该申请的申请人尚未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审查员均应当考虑该公众意见

B、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采纳该公众意见的,应当同时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C、如果该公众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

D、该公众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

本题答案D

解析:

如果授权通知书都发出了,再因为公众意见而取消了授权就会有损国知局的公信力,A错误。审查员不会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B排除。发出一通后收到了公众意见,还是可以在二通中使用的。公众意见放在申请文档中,有利于审查员审查的时候参考,D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8章第4.9节:对公众意见的处理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第8题:下列哪个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A、电脑屏幕保护画面设计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包装袋设计

C、达芬奇的画

D、售报亭的形状设计

本题答案D

解析:

根据最新的审查指南,图形用户界面也纳入了外观设计授权的范围,但屏幕保护设计不在此列。纯美术作品没有和产品结合,不受到外观设计的保护。主要起到标识作用的包装,起到的是商标的作用,不受外观设计保护。《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7.4节规定了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根据《专利法》第2条第4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另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11)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考生需要注意,本项是2013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内容。

第9题:某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9年6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该申请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不能引证下列哪个文件?

A、申请日为2009年5月31日、公布日为2011年2月25日的欧洲专利申请

B、申请日为2009年4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的中国专利申请

C、印刷日为2009年5月的某中文期刊

D、公开日为2009年5月19日存在于互联网的相关文件

本题答案A

解析:

CD的公开日期都在申请日之前,可以引用,排除。引证文件如果是外国专利申请,需要在本专利的申请日前公开,如果是中国抓了申请,则公开日只要在本案专利的公开日之前即可。《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2.2.3节:背景技术引证文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2)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3)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如果引证文件满足上述要求,则认为本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所引证文件中的内容。但是这样的引证方式是否达到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参见本章第2.2.6节。

第10题:对于共有的专利权,在共有人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下列哪种行为不必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A、专利权的转让

B、专利权的普通实施许可

C、以专利权入股

D、专利权的出质

本题答案B

解析:

转让、入股和出质对其他共有人行使专利权产生重大影响,故需要经过共有人的同意。普通许可则不会影响共有人行使专利权。《专利法》第15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11题: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6月1日。一篇2011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

A、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B、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

C、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

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本题答案D

解析:

现有技术没有公开的就是杀菌,故能申请的主题就应该是杀菌方法。《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10章第5.4节: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新颖性一种新产品的用途发明由于该产品是新的而自然具有新颖性。一种已知产品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产品。例如,产品X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产品X不具有新颖性。但是,如果一项已知产品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产品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为发明的实质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例如,上述原先作为洗涤剂的产品X,后来有人研究发现将它配以某种添加剂后能作为增塑剂用。那么如何配制、选择什么添加剂、配比多少等就是使用方法的技术特征。这时,审查员应当评价该使用方法本身是否具备新颖性,而不能凭产品X是已知的认定该使用方法不具备新颖性。

第12题:甲乙夫妻二人共同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下列针对该驳回决定提出的哪个复审请求符合相关规定?

A、甲单独提出的复审请求

B、甲乙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C、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他们的儿子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

D、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该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丙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

本题答案B

解析:

提起复审属于对权利的实体处分,需要共同所有人一起来行使。《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2节:复审请求人资格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第13题: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毛巾和围巾

B、书包和铅笔盒

C、麻将牌及其外包装盒

D、茶壶和茶杯

本题答案D

解析:

茶壶和茶杯属于同一大类,并且通常会成套出售或者使用。可以合案申请。《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9.2节: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并且具有相同设计构思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

第14题:下列有关实用性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里的积极效果指的是完美无缺的有益效果

B、由于电离盒有可能产生微量臭氧,对人的身体可能会造成伤害,从人体健康方面考虑不宜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C、由于永动机违背自然规律,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D、由于过滤净化装置与高压静电发生器价格昂贵,导致烟雾净化器成本高,社会上很少人使用,脱离社会需要,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本题答案C

解析:

实用性指的是能在工业上应用并有积极效果,不可能要求技术方案完美无缺。违背自然规律的永动机那自然是没有实用性的。《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5章第2节: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且能够应用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换句话说,如果申请的是一种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并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如果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限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产品或者方法专利申请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所谓产业,它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方案,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这些方案并不一定意味着使用机器设备,或者制造一种物品,还可以包括例如驱雾的方法,或者将能量由一

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方法。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5章第3.2.2节:违背自然规律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审查员应当特别注意,那些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例如永动机,必然是不具备实用性的。

第15题:对下列哪件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受理?

A、缺少说明书摘要的发明专利申请

B、缺少说明书附图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缺少简要说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D、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的发明专利申请

本题答案A

解析:

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外观设计必须有简要说明,BC排除。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地址就不好给申请人发相关文件,D排除。摘要的重要性比较低,缺失了也可以受理后补正。《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3章第2.2节:不受理的情形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2)未使用中文的。(3)不符合本章第2.1节(3)中规定的受理条件的。(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5)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8)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9)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10)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11)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

第16题:关于专利标识,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专利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专利产品上,也可以标识在专利产品的包装上

B、只需标注“专利产品仿冒必究”,而没有必要标注专利号等相关信息

C、只需标注专利号,而没有必要标明专利类别,因为专利类别可以从专利号中获知

D、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本题答案A

解析:

如果产品是粉末状的,那就没法标专利号,只能标在包装上。专利信息中最重要的是专利号,另外还需要标明类别,BC错误。如果专利号标注不规范,那应当是地方知产局管理,不是国知局。《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4条: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5条: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述内容:(一)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除上述内容之外,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

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8条: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专利标识标注不当,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17题:下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对于关系重大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影响的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B、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口头审理都应当公开举行

C、请求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一律终止

D、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本题答案D

解析:

无效程序必须由申请人提起才能启动,A错误。如果无效程序涉及商业秘密,那就不应该公开进行。B错误。如果合议庭都要作出决定了,那撤回无效申请就来不及了。无效程序中,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请求人提出哪些理由复审委就审查哪些理由。《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1章第2.3节:请求原则复审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均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启动。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但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请求人在审查决定的结论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1章第2.6节:公开原则除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保密的案件(包括专利申请人不服初审驳回提出复审请求的案件)以外,其他各种案件的口头审理应当公开举行,审查决定应当公开出版发行。《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3章第4.1节:审查范围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第18题: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布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提前公布声明

B、申请人应当在提交提前公布声明的同时缴纳提前公布费

C、申请人应当在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之前提交提前公布声明

D、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

本题答案D

解析:

提前公布不收取费用,也不能能附有条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6条: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除予以驳回的外,应当立即将申请予以公布。《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6.5节:提前公布声明提前公布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提前公布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在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进入公布准备后,申请人要求撤销提前公布声明的,该要求视为未提出,申请文件照常公布。

第19题:专利法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不具有下列哪个含义?

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是真实存在的人

B、“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有创造能力

C、“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所有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

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获知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本题答案C

解析:

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就好比是金庸笔下的王语嫣,是个虚构的人物,通晓自己的技术领域领域(注意不是全部技术领域)的所有武功(技术),但只会动嘴不会动手(没有创造力)。《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2.4节: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设定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第20题:王某和李某将共同拥有的一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给宋某,赵某侵犯了该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未经宋某同意,王某和李某不得共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B、未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宋某不得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C、王某、李某和宋某可以共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D、只有在李某和王某不请求的情况下,宋某才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本题答案C

解析:

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地方知产局请求处理侵权纠纷,当然更可以和专利权人一起提起请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8条: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四)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第21题: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由三层板材构成,板材之间由胶水粘结

B、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经浸泡、脱水、干燥而成

C、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可用于制造简易房屋

D、一种复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板材上印刷有卡通图案

本题答案A

解析:

实用新型必须有一定的空间构造,只有A符合要求。《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2章第6.1节: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例如,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或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一项发明创造可能既包括对产品形状、构造的改进,也包括对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方法、工艺或构成该产品的材料本身等方面的改进。但是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提出的改进技术方案。应当注意的是:(1)权利要求中可以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但不得包含方法的步骤、工艺条件等。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2)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例如含有对产品制造方法、使用方法或计算机程序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种木质牙签,主体形状为圆柱形,端部为圆锥形,其特征在于:木质牙签加工成形后,浸泡于医用杀菌剂中5~20分钟,然后取出晾干。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因而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第22题:在中国设有办事处的美国某公司欲就其一项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该公司可以通过下列哪种方式提交其申请?

A、直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系统提交

B、委托美国专利代理机构提交

C、委托中国专利代理机构提交

D、指派其在中国的员工提交

本题答案C

解析:

该美国公司在中国只有办事处,没有营业所,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法》第19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3题:对处于国际阶段的PCT国际申请,下列哪种情形可能导致重新确定国际申请日?

A、摘要使用的语言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使用的语言不一致

B、申请人未在申请中写明发明名称

C、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国际申请费

D、申请文件中遗漏了一页说明书

本题答案D

解析:

我国对PCT实施细则中关于援引加入的内容作出了保留,故申请人如果遗漏了说明书要加入的话,将重新确定申请日。《专利审查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5.3节:援引加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遗漏了某些项目或部分,可以通过援引在先申请中相应部分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其中的“项目”

是指全部说明书或者全部权利要求,“部分”是指部分说明书、部分权利要求或者全部或部分附图。因中国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作出保留,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对于通过援引在先申请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的,专利局将不予认可。对于申请文件中含有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并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则允许申请文件中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审查员应当以国际局传送的“确认援引项目或部分决定的通知书”(PCT/RO/114表)中的记载为依据,重新确定该国际申请在中国的申请日,并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因重新确定申请日而导致申请日超出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的,审查员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对于申请文件中含有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未予以指明或者未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则不允许申请文件中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删除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在后续程序中不能再通过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的方式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

第24题:针对下列哪个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A、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因未缴纳年费而终止

B、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自申请日起放弃

C、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因专利权属纠纷被中止

D、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因期满而终止

本题答案B

解析:

如果专利从申请日起放弃,那无效该专利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3章第3.1节: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第25题:下列有关费用缴纳期限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B、优先权要求费应当自提出优先权要求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

C、申请费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D、复审费应当自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

本题答案C

解析:

申请费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C正确,其余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2章第1节:费用缴纳的期限(1)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需要在该期限内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是指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数计算。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公布印刷费是指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需要缴纳的费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优

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2)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该项费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3)延长期限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该项费用以要求延长的期限长短(以月为单位)计算。(4)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5)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6)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7)年费及其滞纳金的缴纳期限参照本部分第九章第2.2.1节的规定。(8)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第26题: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一种能够控制特定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该装置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一种能治疗乙肝的化合物,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该化合物副作用超标,不允许其上市,因此该化合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C、一种致人失明的女子防身器,由于该防身器的使用以致人伤残为手段,因此该防身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一种能透过玻璃听到他人谈话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窃听,危害公共秩序,因此该装置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本题答案C

解析:

一致人伤残为手段的防身器损害了公共利益,C选择。其余的产品在合理使用的时候还是有益处的,排除。《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1章第3.1.3节: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例如】发明创造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的,如一种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因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例如对人体有某种副作用的药品,则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为理由拒绝授予专利权。

第27题: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葡萄酒的制造方法,包括步骤X和Y。

2.为实施步骤X而专门设计的设备。

3.为实施步骤Y而专门设计的设备。

4.为实施步骤X和Y而专门设计的设备。”

X和Y均是特定技术特征。哪两项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A、权利要求1与2之间

B、权利要求1与3之间

C、权利要求2与3之间

D、权利要求2与4之间

本题答案C

解析:

权2和3之间没有特定的技术特征,缺乏单一性。《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6章第2.2.2.2节: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例12】权利要求1:一种制造方法,包括步骤A和B。权利要求2:为实施步骤A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权利要求3:为实施步骤B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没有检索到任何与权利要求1方法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说明:步骤A和B分别为两个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2或者权利要求1与3之间有单一性。权利要求2与3之间由于不存在相同的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而没有单一性。

第28题: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A、未经许可在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B、在产品说明书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专利技术

C、变造专利证书

D、购买并使用假冒专利产品

本题答案D

解析:

购买并使用假冒专利产品的的人一般都是普通消费者,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购买的是假冒产品,不应该承担责任。《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第29题:甲乙两公司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甲乙均应当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

B、甲乙不得请求将该申请转为纸件申请

C、甲乙未及时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作公告送达

D、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申请需要保密的,甲乙在后续程序中应当以电子申请的特殊加密方式递交各种文件

本题答案C

解析:

共同申请中,申请人之一是电子申请用户即可。电子申请和纸件申请可以转换。电子申请不作公告送达,不适用于保密申请。《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11章第5节: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引起的变更申请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而申请人重新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该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申请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撤销,而申请人未重新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申请人

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且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以第一署名并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申请人为代表人;全体申请人都不是电子申请用户的,审查员应当以纸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根据《专利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重新委托其他已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专利代理机构。(6)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的转换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提出请求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并且应当通过电子文件形式提出请求。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该专利申请后续手续均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使用纸件形式提出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纸件形式的视为未提出通知书。《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11章第6节:电子发文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向电子申请用户发送各种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应当及时接收专利局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未及时接收的,不作公告送达。自发文日起15日内申请人未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专利局可以发出纸件形式的该通知书和决定的副本。

第30题:下列哪个文献号是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

A、ZL1044155A

B、ZL3021827S

C、CN201435903U

D、CN101084708B

本题答案C

解析:

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公告号中第5位应该是3,C符合。其中CN代表的是中国。

第31题:下列哪些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A、金某受所在公司指派,临时到另一家公司参与某产品的研发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B、吕某退休一年半之后作出的发明创造

C、王某主要利用本单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作出的发明创造

D、刘某在外地休假期间完成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

本题答案ACD

解析:

退休一年之内做出的与原来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B中退休已经一年半,排除。其余选择。《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第32题:甲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有关电视机的发明专利

申请。乙公司在2009年9月8日举办的中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包含该申请中的技术方案的电视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展出行为发生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提出之前,破坏了甲公司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B、该展出行为属于发生在国外的使用公开,不破坏甲公司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C、该展出行为发生在申请日之前六个月内举办的中国政府承认的展览会上,不破坏甲公司专利申请新颖性

D、由于该展出行为的主体不是甲公司,因此该展出行为破坏甲公司专利申请新颖性

本题答案AD

解析:

不破坏新颖性的展出必须是甲公司自己的展出,这里是乙公司的展出,破坏了新颖性。《专利法》第24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33题:李某于2012年4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由李某首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相同主题的申请,哪些可以作为该发明专利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A、申请日为2011年6月7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

B、申请日为2011年6月4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C、申请日为2011年5月6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2年4月5日被申请人撤回

D、申请日为2011年8月9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

本题答案BC

解析:

A已经授权,D享有外国优先权,不能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排除。《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4.2.1节:享有本国优先权的条件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3)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被要求优先权的中国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1)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但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而未享有优先权的除外;(2)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3)属于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应当注意,当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次申请,自中国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被视为撤回。

第34题:下列关于复审请求受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三个月后提出复审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B、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C、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D、复审请求人是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本题答案ACD

解析:

复审请求书如果不符合规定格式,那复审委会会要求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才视为未提出,

B排除。《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0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第35题: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作为专利法规定的申请人?

A、中国中央电视台

B、清华大学教务处

C、北京市民李某

D、专利代理人张某

本题答案AC

解析:

大学教务处只是大学的一个内部的部门,不能作为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在执业期间和离开代理行业一年内,不能申请专利。《专利代理条例》第20条: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4.1.3.1节:申请人是本国人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一般情况下不作资格审查。申请人是个人的,可以推定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该个人有权提出专利申请,除非根据专利申请的内容判断申请人的资格明显有疑义的,才需要通知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非职务发明证明。申请人是单位的,可以推定该发明是职务发明,该单位有权提出专利申请,除非该单位的申请人资格明显有疑义的,例如填写的单位是××大学科研处或者××研究所××课题组,才需要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提供能表明其具有申请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36题:如果独立权利要求1为“一种机床,包括特征X”,则下列哪些属于该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

A、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该机床还包括特征Y。

B、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特征X的材料是金属。

C、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用特征Z代替特征X。

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该机床用于加工刀具。

本题答案ABD

解析:

独立权利要求中有技术特征X,C中用Z代替了X,不属于该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3.1.2节: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即其包含有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实质上不一定是从属权利要求。例如,独立权利要求1为:“包括特征X的机床”。在后的另一项权利要求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用特征Y代替特征X”。在这种情况下,后一权利要求也是独立权利要求。审查员不得仅从撰写的形式上判定在后的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第37题:某公司拟将其在中国完成的一项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公司可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B、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C、该公司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请求,待请求获得通

过后,再向外国申请专利

D、该公司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四个月后,如未接到保密审查通知,则可以向外国申请专利

本题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的是保密审查,上述四项都符合保密审查的规定,全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通知进行保密审查的,应当及时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第38题:下列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简要说明

B、发明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

C、实用新型专利文件不得修改

D、发明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本题答案BD

解析:

在无效程序中,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但不得修改主题名称,外观设计则不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3章第4.6.1节:修改原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

第39题:王某欲开办一家合伙制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除王某外另有2名合伙人,三人均符合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的条件

B、签订合伙协议

C、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D、有固定办公场所

本题答案ABD

解析:

根据新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代理机构的资金的数额已经被取消。《专利代理条例》第4

条: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40题:下列哪些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A、一种对CRT屏幕上的字符进行游标控制

B、一种实现车床加速运行的技术

C、一种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案

D、一种数据通信方法及其系统

本题答案ABCD

解析:

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A中没有说明是产品还是方法,B中的“技术”和C中的“制备方案”表述模糊不清,D中既有方法又有产品。《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3.2.2节:清楚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对于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是极为重要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一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二是指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首先,每项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不允许采用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例如,“一种……技术”,或者在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既包含有产品又包含有方法,例如,“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

第41题:李某于2011年10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要求法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10月21日。由于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因此收到了发文日为2012年2月29日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现李某欲恢复权利,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李某最迟应当在2012年5月15日办理恢复手续

B、李某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C、李某应当缴纳恢复费

D、李某应当在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同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本题答案ABCD

解析:

李某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恢复请求。发文日为2月29日,视为收到日为15日后,再加上2个月就是5月15日。提出恢复请求时需要解释理由,补办手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条第3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7章第6.2节:手续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自收到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处分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同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

证明文件。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在请求恢复其申请权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

第42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李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李某提出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2)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若李某未对申请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以该修改超范围为由维持驳回决定

B、若李某未对申请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为由维持驳回决定

C、若李某对申请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并克服了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具备实用性进行审查

D、若李某对申请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并克服了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撤销驳回决定

本题答案AC

解析:

修改超范围是李某进行修改时新产生的问题,复审委指出后,如果李某不作进一步的修改,那可以据此为由驳回。复审委没有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是否具备实用性作出评判,不能直接以此为由驳回李某的申请。也许李某进一步修改克服了超范围的缺陷后,并没有克服实用性的缺陷,因此还需要继续审查,不能直接就撤销驳回决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3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第43题:下列关于专利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在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任何人均可以无偿使用该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B、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C、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D、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题答案BCD

解析:

三种专利都是从公告之日起生效。发明专利共公布到授权之间的期限受到临时保护,并能无偿使用。《专利法》第13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第39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40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

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44题:下列关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都应当写明审查员对申请的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的全部意见

B、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提出修改的建议供申请人修改时参考

C、申请由于不具备新颖性而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中可以仅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评述,不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评述

D、审查文本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审查员可以针对审查文本之外的其他文本提出审查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本题答案BD

解析:

如果专利申请缺乏授权前景,那直说出最实质的问题就可以了,A排除。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无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还是可能有新颖性的,C排除。《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8章第4.10.1节:总的要求审查员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通常以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的意见和倾向性结论通知申请人。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中,审查员必须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阐述审查的意见。审查的意见应当明确、具体,使申请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其申请存在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审查的意见都应当说明理由,明确结论,并引用专利法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但不应当写入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词语。为了使申请人尽快地作出符合要求的修改,必要时审查员可以提出修改的建议供申请人修改时参考。如果申请人接受审查员的建议,应当正式提交经过修改的文件,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提出的修改建议不能作为进一步审查的文本。为了加快审查程序,应当尽可能减少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次数。因此,除该申请因存在严重实质性缺陷而无授权前景(例如本章第4.3节、第4.8节的情况)或者审查员因申请缺乏单一性而暂缓继续审查之外,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应当写明审查员对申请的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的全部意见。此外,在审查文本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也可以针对审查文本之外的其他文本提出审查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第45题:下列哪些主体在中国申请专利应当委托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单选题)

A、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所的法国人保罗

B、在中国内地有营业所的德国某公司

C、常驻美国的中国公民李明

D、在中国内地没有营业所的澳门某公司

本题答案D

解析:

必须委托专利代理结构的是在中国内地没有营业所的单位和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如果是外国人在中国有住所,那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如果是中国人,即使住在外国也可以不委托代理专利机构。《专利法》第19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13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真题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二:相关法律知识 1、企业法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以甲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应由谁就该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A.赵某 B.甲公司 C.赵某和甲公司 D.赵某和甲公司均无须承担 1、答案:B 2、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A.通过互联网发布的时事新闻 B.建筑物的工程设计图 C.未发表的小说 D.用文字记录的舞蹈动作设计 2、答案:A 3、3、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该代理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D.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3、答案:A 4、甲县的周某与乙县的郑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合同,将周某位于丁县的厂房卖给郑某。后双方发生纠纷,周某欲起诉郑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周某应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A.甲县 B.乙县 C.丙县 D.丁县

5、某省知识产权局对职务发明人姚某与其所在单位的职务发明报酬纠纷作出了调解,姚某对该调解不服。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姚某可以通过下列哪种途径解决该纠纷?A.向该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诉 B.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C.向该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答案:D 6、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在市场上销售的任何商品均须使用注册商标 B.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D.商标中有商品地理标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6、答案:C 7、王某不服县卫生局对其作出的某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经过复议后,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王某仍不服,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该行政诉讼被告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应以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B.王某应以该县卫生局作为被告 C.王某应以该县人民政府和卫生局作为共同被告 D.王某可选择该县人民政府或卫生局作为被告 7、答案:B 8、下列哪项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 A.专利权 B.商标权 C.版权 D.外观设计权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1、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认定产品是否属于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参考 依据包括() A、外观设计分类表 B、产品名称、用途、功能 C、货架分类、消费者群体 D、以外观设计分类表为唯一依据 2、对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 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B、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C、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D、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通知作出答复,则() A.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不影响审理 B.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放弃取得的专利权 C.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视为当事人已得知通知书中所涉及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4、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主张享有先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做好实施专利技术的必要准备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专利技术的行为必须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进行

C、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技术 D、.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技术 5、关于不视为侵权的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指使用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行为 B、它仅指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专门针对专利本身进行的科学研究与实验 C、非盈利性的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不视为侵权 D、任何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如果不是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都构成专利侵权 6、以下信息,在专利登记簿中有记载而在专利证书中没有记载的是() A、专利权的转让和继承 B、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C、专利权的终止或恢复 D、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7、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 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B、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辩论原则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8、使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书面证言必须经过质证和有其它证据与其相互印证才能使用;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经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所用的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间接证据之间不得存在矛盾;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专 利 代 理 实 务 考 试 试 卷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料: .......................................................................................................................... 4 技术交底书材料附图 ...............................................................................................................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第一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1-3页上; 第二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4-5页上; 第三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6-7页上; 第四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8页上。 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写在答题卡相应区域内的,不予计分。 5.为方便答题,考试时,考生可将试卷第15--19页的草稿纸沿虚线撕下来使用;考试结束时,草稿纸需随试卷、答题卡一同由监考老师收回,请勿带出考场,否则一律给予零分。 6.每个考生配有两张答题卡,不予增补,请认真思考后作答。 祝您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呕心沥血总结的实务

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经验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审查意见答复套路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X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X项。(由于不能主动增加权项了,因此这一句可以不要了。)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从而克服了“”缺陷。增加了技术特征“”、“”,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上述修改的依据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0000]段(或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和第[0000]段)、图*和图*。 2.删除了原独立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X公开了*******,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使其不具备新颖性,应当删除原权利要求4。 3.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技术术语“”和“”统一修改为“”。 4.申请人主动将原权利要求2中存在的错别字“”改正为“”,以克服该形式缺陷、加快审查程序。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上述修改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或本申请存在的缺陷进行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不同意审查意见的说明(如:修改后的[如有修改]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理由如下: 说明书第[0000]段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用于*、*和*,说明书第[XXXX]段记载了******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之外的其它***。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技术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任何(需要油炸的食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三、关于新颖性 1.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N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主题名称),包括**、**、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包括XX,和YY,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特征XX和YY。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包括*、*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包括XX、ZZ,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技术特征XX和ZZ。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3)权利要求2—N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N也具备新颖性。 2.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N+1-P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统计及分析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情况统计和分析(1998-2008)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年份报名人数考试人数通过人数参考率参考通过率报名通过率 1998[1] 1927 1536 281 0.797 0.183 0.146 2000[2] 1924 1440 372 0.748 0.193 0.258 2002[3] 4450 3223 435 0.724 0.135 0.098 2004[4] 7804 4947 530 0.634 0.107 0.068 2006[5] 8594 5671 721 0.66 0.127 0.084 2007[6] 8326 5083 610 0.61 0.120 0.073 2008[7] 8766 5492 692 0.627 0.126 0.079 2009[8] 11805 6912 924 0.5855 0.1336 0.078 历年考试详细统计和分析请见脚注。 2009年考试值得注意的有三点: 1.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从通过率上看,依然可以说是“天下第一难考”的考试。前几年这一称号属于司法考试,近几年司法考试通过率有很大提高,相对而言近两年来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报名通过率只有7%上下,完全对得起“天下第一难考”这一称号。 2.由于分数线的改革,报名考试人数、参考人数和通过人数比往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通过率和往年基本持平。 3.同样,由于分数线的改革,法律知识部分的合格人数为2369人、代理实务部分的合格人数为1533人中未同时通过的人数明年备考压力会很轻,预计明年的分数线一定会提高。 [1] 98 年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有1927 人,其中北京考区报名612 人。实际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有1536 人,其中参加北京考区考试的有487 人,北京考区通过136 人,通过率27.9%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通过281 人,通过率18.3% ,北京通过率高于全国通过率总数9.6 个百分点。北京考区通过率约占全国的48.4% 。 [2] 2000 年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有1924 人,其中北京考区报名718 人。实际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有1440 人,其中参加北京考区考试的有564 人,北京考区通过180 人,通过率31.9%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通过372 人,全国考试通过率19.3% ,北京通过率高于全国通过率总数12.6 个百分点。北京考区通过率约占全国的48.38% 。 [3] 2002 年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有4450 人,其中北京考区报名1408 人。实际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有3223 人,其中参加北京考区考试的有1173 人,北京考区通过201 人,通过率17.22%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通过435 人,全国考试通过率13.5% ,北京通过率高于全国通过率总数 3.72 个百分点。北京考区通过率约占全国的46.44% 。 [4] 2004 年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有7804 人,其中北京考区报名2921 人,实际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有4947 人,其中参加北京考区考试的有1950 人,北京考区通过263 人,通过率13.49%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真题2006年

第一章 2006年专利代理实务试卷及解析 第一节试卷 本试卷包含 一、文字单印本 *试题说明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 *专利申请说明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对比文件1说明书 *对比文件2说明书 二、附图单印本 *专利申请附图 *对比文件1附图 *对比文件2附图 试题说明 1.假设应试者受申请人委托代理了一件专利申请,现已收到审查员针对该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随附的两份对比文件。 2.要求应试者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结合考虑两份对比文件的内容,撰写一份意见陈述书。如果应试者认为有必要,可以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鉴于考试时间有限,不要求应试者对专利申请的说明书进行修改。 3.作为考试,应试者在撰写意见陈述书和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 4.应试者在撰写或修改过程中,除注意克服实质性缺陷外,还应注意克服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形式缺陷。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考虑增加权利要求的项数。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提出,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明确说明,并撰写出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 5.应试者应当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写在正式答题纸上。 权利要求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 说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

最新最全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 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

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 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 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专利代理人考试试题案例汇总

三案例三① (一)申请案情况介绍 本案例涉及一件客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2年2月25日。提出申请后未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过主动修改,审查员针对其原始申请文件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了三篇对比文件。要求考生完成两项工作: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提供给客户的咨询意见,即参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且给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撰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意见陈述书。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 申请号201210035678.9 (22) 申请日2012.2.25 (71) 申请人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①本案例根据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有关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试题部分改编。 1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4. 一种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空气经过光催化剂板(7)进行过滤净化的步骤。 5. 一种治疗呼吸道类疾病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2

卓顶精文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答题须知 1、答题时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为准。 2、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 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的问题。 3、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包括第一题、第二题和第三题,满分150分。 应试者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撰写在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遭遇B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拟对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A公司自行研发了相关技术。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以及该公司所研发的技术的交底材料。现委托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为客户撰写咨询意见,要求说明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其中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要根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项逐一阐述;如果基于你所撰写的咨询意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你分析在提出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之后进一步的工作建议,例如是否需要补充证据等,如果需要,说明理由以及应当符合的要求。 第二题:请你根据技术交底材料,综合考虑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当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第三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如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涉案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 专利号ZL201925634028.X 【45】授权公告日2019年2月11日 【22】申请日2019.3.23 【21】申请号201925634028.X 【73】专利权人B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卡箍,包括第一本体(1),第二本体(2)和紧固装置(3),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螺栓(3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1)的一端与第二本体(2)的一端铰接,第一本体(1)的另一端与第二本体(2)的另一端通过螺栓(3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与所述第一本体(1)铰接的连接板(31),所述连接板(31)的一端开设有插槽(321),另一端上有螺纹孔,所述第二本体(2)上具有可插入插槽(321)的固定部(4),所述固定部(4)上开有螺纹孔(41),所述螺栓(32)穿过螺纹孔将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上设置有预定位装置(5),其包括位于第一本体(1)上的卡钩(51)和位于第二本体(2)上的环形构件(522),所述环形构件用于与所述卡钩(51)连接。

2019年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模板(总结)

常用法条 A2 保护客体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A5.1 违反法律、妨害公共秩序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A9 禁止重复授权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授予发明专利权。 A22.2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A22.3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A25 不授权的主题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生产方法可以授权;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A26.3 说明书充分公开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有附图。摘要应简要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A26.4 权利要求清楚、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A29 优先权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 A31.1 单一性定义 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限于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R34 单一性判断 可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017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答案及解析

2017 年第一题: 撰写提交给客户的信函,向客户说明其自行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017 年第二题: 说明客户自行撰写的说明书中哪些部分需要修改并对需要修改之处予以说明。说明书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基本文件,是决定申请文件质量的基础。逻辑清楚、结构严谨、 层次分明的说明书不仅有助于公众充分了解申请内容,也是决定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的依据。该题一方面要求了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说明书构成的各个部分 以及各部分的撰写要求,另一方面需要具备根据提供的对比文件总结归纳申请文件的发 明背景、发明目的以及技术效果的能力。 2017 年第三题: 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主要考察撰写权利要求书的基本技巧,最大程度地对申请文件中 的内容进行保护。 2017 年第四题: 通过对对比文件的分析,利用“三步法”陈述其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要求熟练掌握创造性的判断方法,也反映对现有技术的理解和对申请文件所涉及的技术 内容的分析判断能力。 第一题答题: 撰写信函 根据题目给出的资料,为客户逐一解释其自行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 规定并说明理由。在撰写信函之前,需要认真阅读题目中给出的 3 份素材(包括客户自行撰写的申请文件 和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 1 及对比文件2),并按照以下思路和步骤进行分析。 1. 分析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 本试题中,对比文件 1 和对比文件 2 均为已经公开的专利文献,都构成本申请的现有技术。进一步分 析对比文件 1 和对比文件 2 公开的内容,对比文件 1 的发明目的虽然是提供一种兼具开瓶功能的多功能起 钉锤,但是在其背景技术部分公开了起钉锤头的顶部中央向外突出形成支撑柱,并且明确了设置支撑柱的 目的是增加起钉高度,使需要拔出的钉子能够完全被拔出,因此其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内容与权利要求1、2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发明目的、采用的技术手段以及达到的技术效果均是相同的,因此权利要求1、2 相对于对比文件 1 不具备新颖性。 但是,对比文件 1 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顶部中央向外突出形成的支撑柱与起钉锤头是一体成型的,其 起钉高度是固定的,不能被调节,因此对比文件 1 没有公开权利要求 3 的附加技术特征。 对比文件 2 公开了一种锤身长度可以加长的起钉锤,虽然根据其背景技术部分的描述,对比文件 2 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是起钉锤在起钉过程中由于受力支点与力臂长度是固定的,当钉子拔到一定高度后, 受力支点不能良好起作用,力矩太小,导致很长的钉子很难拔出来,但是其采用的解决方案是将锤身加长, 与本申请中在锤头组件的顶部中央设置支撑部,从而提高支撑部高度的解决方案是不同的。而且对比文件 2 通过卡扣的方式装卸圆柱形长度附加头亦不能实现锤身长度的自由调节。 因此,对比文件 1 和对比文件 2 均未能公开权利要求 3 的附加技术特征,二者在解决所面临的技术问 题时采用了不同的技术手段,二者之间没有结合的技术启示,因此目前的证据尚不能破坏权利要求 3 的创造性。 而且,对比文件 1 和对比文件 3 中也都没有公开板状支撑部的技术特征,因此目前的证据也不能破坏 权利要求 5 的创造性。 综上,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 2 或者其结合均不能影响权利要求3~5 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2. 分析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 申请公布日 2013.7.25 (21)申请号 201210345678.9 (22)申请日 2012.2.25 (71)申请人 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缺紫外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

2019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一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一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1、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只能对发明专利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B、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C、只能对实用新型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D、只有发明专利才能由国务院批准推广应用 2、某电机厂职工张某所作的职务发明被授予了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有在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B、张某有从该电机厂获得奖励的权利 C、在该电机厂不实施该专利的情况下,张某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D、在该专利权被侵犯时,张某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3、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紫草可治疗感冒的特性 B、治疗心脏病的方法 C、可使彩灯闪烁的电流 D、可喷出浓硫酸的防盗门 4、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电动研磨装置,包括研磨柄,所述研磨柄一端的端部为研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体的端部具有凸起,所述凸起的外表面粘结有由金刚石颗粒组成的微粒层。” 下列哪些从属权利要求存在不清楚的缺陷? A、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所述端部为圆锥形。 B、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外表面上设置一条以上的凹槽。 C、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所述磨损指示剂为一种可见染料。 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研磨装置,所述微粒层的厚度小于0.5mm,最好小于0.3mm。 5、当事人因耽误下列哪些期限而造成权利丧失的,不能请求恢复权利? A、要求优先权的期限 B、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C、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D、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 6、刘某于2009年5月6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下列做法哪些不符合相关规定? A、刘某于2009年9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B、刘某的妻子王某于2009年7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C、刘某于2009年9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刘某于2009年7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答题须知 1、答题时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为准。 2、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而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的问题。 3、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包括第一题、第二题和第三题,满分150分。 应试者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撰写在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遭遇B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拟对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A公司自行研发了相关技术。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以及该公司所研发的

技术的交底材料。现委托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为客户撰写咨询意见,要求说明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其中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要根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项逐一阐述;如果基于你所撰写的咨询意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你分析在提出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之后进一步的工作建议,例如是否需要补充证据等,如果需要,说明理由以及应当符合的要求。 第二题:请你根据技术交底材料,综合考虑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创造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当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试题说明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 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 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 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材料2,对比文件1,申请日2006年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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