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准则的制定及准则体系介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准则的制定及准则体系介绍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师资组马国彩
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的回顾
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1996年以前,资产评估行业尚处于起步、推广阶段,为了迅速引进外资,大量的国有资产需要评估作价,但由于评估理论和实践的缺乏,当时不能也没有条件系统地开展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

1996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总结几年来资产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起草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

该文对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操作程序、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等进行了规范,并就机器设备、建筑物、无形资产、整体资产等分类资产评估做出了具体规定。

1999年3月财政部以财评字[1999]91号文颁布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规定了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同年6月财政部针对金融资产的特点以财评字[1999]302号文颁布了《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补充规定》,同时中评协以[1999]53号文推出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计划》、《资产评估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档案管理》四个指南。

受当时评估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影响,这些规范和指南最终未以准则的形式出现。

用现在的观点来评价这些文件,虽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但对于提高和规范当时资产评估行业
的操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制定资产评估行业准则类文件的一次有益探索,它们实质上已构成了指导和规范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过去10年的主要文件。

1996年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始着手制定资产评估准则的准备工作并于1997年在北京召开两次资产评估准则国际研讨会,邀请美国、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资产评估专家就中国如何制定系统的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同年11月,中评协秘书处向中评协二届理事会提交了14项资产评估准则的草拟稿。

为规范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1998年中评协组织行业内专家和教授在上海崇明岛搭建准则体系,第一次推出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框架结构和准则制订计划,并制定了准则制定程序和准则发布程序,成立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国内外专家咨询组。

中评协随后多次召开研讨会议,做了大量的准备和准则草拟与修订工作。

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财政部相继发布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规范》,以中评协名义发布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

在此期间,中评协利用与国际评估界的良好合作关系,组织力量对《国际评估准则》、欧盟、美国、英国、香港、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与地区的评估准则、规范文件及行业状况进行了比较研究,翻译出版了《国际评估准则》、《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中文版,为全面了解国外评估业和评估准则发展状况提供了大量
的第一手资料,使中国的资产评估人员有渠道、可以看到国外资产评估准则的最新理论和研究动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0年合并。

在财政部领导的关心之下,中注协组织专家研究分析了原中评协移交的准则草案、准则框架等文件,并结合近年来国内评估实践和评估理论研究的发展,对原准则框架体系作必要调整,基本形成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框架体系。

由于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多起因关联交易引发的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争议,在中国证监会的限时推出要求下,中注协组织力量对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国外的相关规范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并由财政部于2001年7月以财会[2001]1051号文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同时编写出版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释义》。

限于历史原因,这是在中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尚未定稿之前推出的第一个具体准则。

2002年,中注协组织专家成立了准则起草组,反复讨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两个基本准则,并于2002年8月正式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公开征求行业内外的意见。

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企[2004]20号文发布了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两个基本准则发布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国资委、证监会、银
监会等与评估行业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取得这些部门对准则的认同和肯定。

国际评估界对我国颁布资产评估两个基本准则给予了高度评价。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主席埃居先生代表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就我国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专门发来贺词,指出“各国评估准则与国际评估准则的协调很重要,中国为促进这种协调所做的努力令人鼓舞。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仍将继续支持中国的评估准则制定工作,并将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紧密合作。

”当年4月3日至6日召开的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春季理事会上,埃居主席再次高度评价了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两个评估基本准则,他在主席工作报告中指出:“我欣闻中国财政部借鉴国际评估准则发布了两个基本准则,目的在于建立评估师规范执业的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资产评估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两个准则的发布,规范了评估师执业技术和执业行为,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初步建立。

两个基本准则借鉴和保留了中国原有的理论与行业实践的内容,同时参考了国际评估准则和其它国家成功制定资产评估标准的有益经验。

为适应中国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在2-5年内与国际评估实践相接轨,中国财政部还将逐步完善包括相关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在内的一套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于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两个基本准则,已对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产生了重要影响。

2003年1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3]1号文)是继两个基本准则后发布的第一个评估指导意见。

因“麦科特”事件引发的权属争议,同月中注协颁发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2004年12月中评协以[2004]134号文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从根本上扭转了对企业价值概念的模糊认识,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所指的对象,动摇了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垄断地位,改变了我国以前最常运用和评估报告使用者所最易于接受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引入了国际上企业价值评估的一些成熟的概念与方法,使中国的企业价值评估与国际评估准则有效的对接。

2005年3月中评协以[2005]37号文发布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次引入了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分析业务,第一次提出了评估/分析结论可以以区间值表达,使评估结论更加合理,更符合专业特点。

2007年11月中评协以[2007]169号文发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行为进行了规范。

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发布会”,新发布《评估报告准则》、《评估程序准则》、《业务约定书准则》、《工作底稿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和《不动产
评估准则》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8项准则,连同过去发布的7个准则类文件,已基本形成了中国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

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简介
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横向分为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部分。

职业道德准则对评估师的基本职业品德、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师与客户的关系、与公众的关系、与同行的关系提出了最低要求。

纵向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业务准则纵向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

基本准则是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具体准则包括体现过程控制的程序性准则和体现不同类型、不同经济行为评估要求的实体性准则;评估指南是对特定评估目的以及评估业务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指导意见是针对评估业务中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

我国现已制定并发布了15个准则类文件,包括:2个基本准则,7个具体准则,1个评估指南,5个指导意见。

这些准则涵盖了评估执业程序的各个环节和评估业务的主要领域,标志着我国比较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建立。

这些准则包括:
基本准则:(2个)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04)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4)
具体准则:(7个)
1、程序性准则:
①《评估报告准则》(2007)
②《评估程序准则》(2007)
③《业务约定书准则》(2007)
④《工作底稿准则》(2007)
2、实体性准则:
①《无形资产评估准则》(2001)
②《机器设备评估准则》(2007)
③《不动产评估准则》(2007)
评估指南:(1个)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7)
指导意见:(5个)
①《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
②《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2003)
③《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2004)
④《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5)
⑤《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2007)
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创新点
我国的资产评估基本理论和方法都是从国外引进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也借鉴和学习了国外的经验。

由于目前评估行业在国际上的发展不均衡,评估理论也未形成一门统一的学科,各国在评估基本概念和理论上
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目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有国际评估准则、美国评估准则、英国RICS评估准则等。

与国外相比,我国评估准则体系有如下创新之处:
1、采用了职业道德准则与业务准则并列的体系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的特点,评估师职业道德准则与业务准则的许多内容很难截然分开。

在国际评估准则及一些国家评估准则中,有的没有制定职业道德准则,有的将其作为业务准则的一部分,有的业务准则与职业道德准则中有相当一部分规范内容交叉重复,如合理假设、明确披露等,既是职业道德准则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业务准则的重要内容。

为突出职业道德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中的重要作用,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将职业道德准则与业务准则并列。

2、引入区间值形式,提高评估结论合理性
我国的《评估报告准则》对评估结论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创新型规定,改变了单一数值表示评估结论的做法,认可评估结论的区间值表示(需要与委托方沟通),这样的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评估结论更合理,更容易得到报告使用者的理解,也更符合评估专业特点。

3、认可现场调查的抽样方式,尊重评估实践
鉴于评估完成时间的要求,我国在大型企业的评估实践中已越来越多地使用了现场调查的评估抽样方式,报告的使用者、监管方和有关各方也基本认可了这种方式。

为尊重实践,我国的评估程序准则和机器设备评估准则中对现场调查阶段的抽样方式作出了规定,并提醒评估师控制抽样风险,避免
滥用。

4、完善不动产评估规范,适应行业特点
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对房地产和土地的评估曾发布过《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而不动产评估准则针对近年来土地、房地产评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新需求和企业价值评估中涉及的不动产评估,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如:对构筑物(包括隐蔽不动产)现场调查关注的要求;对于水利工程、码头、桥涵、道路等不动产的现场查看及评估要求;用专门章节对企业价值评估涉及的在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科目中核算的不动产评估提出了要求,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企业经营方式及不动产实际使用方式对不动产价值的影响,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的价值影响因素的差异等,明确提出“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不动产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评估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5、结合当前评估实践,适当超前引领
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资产评估行业的现实状况,理论上适度超前,对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进行必要的引导。

中国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为评估行业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了机会,如:会计准则的改革、财产税的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

这些新兴业务与已有评估业务相比,各方面的差异明显。

评估准则制定过程中集行业内外专家智慧,研究新兴业务,制定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指南、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进行了评估准则引领评估实践的有益
尝试。

6、引入价值类型理念,凸显评估结论内涵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理论是国际评估界近年来倡导的理念,其内涵是展示评估结论的形成基础和适用条件,使评估理论与评估目的相集合。

2004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针对我国当时评估结论没有价值类型的情况,明确了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要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并予以定义。

几年来的评估实践证明,包括报告使用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对此非常认可。

2007年11月推出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细化了价值类型的选择、使用等规定,使评估行业的专业内涵更加突出、本质特征更加明显、评估结论更好地服务于各种经济行为。

谢谢各位。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您
的好评与关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