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件】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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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增值税免抵的税额。
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加的计征范围,
• 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 销与出口业务。2010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 口货物免抵税额35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 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为( )万元。
答案: 营业收入=40000-8000-5000-10000-2000=15000(元) 应交营业税=15000×5%=75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50×7%=52.5(元)
第四节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 “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 同时退库。
答案: (1)应纳增( 值 10税 29) 017%1517.6( 4 万元) (2)应纳消费 90税 8%(130%)5.04(万元 ) (3)增值税、消费1税 7.6合 45计 .0422.68(万元 ) (4)应纳城市维护2建 2.6设 87% 税1.59(万元 )
A.2.8
B.5.25 C.4.6
D.6.09
【答案】B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0+35)×7%=5.25
三、城建税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某旅行社本月收取十日游旅客旅游收费4万元, 旅游期 间支付旅客旅馆费8,000元,餐费5,000元,交通费10,000 元,门票费2,000元,本月20日旅游团返回,请计算该旅行 社本月应纳城建税额,城建税税率为7%。
1.一、纳税义务人 2.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
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
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税率
(一)基本规定
档次 1 2 3
纳税人所在地 市区 县城、镇 不在市区、县城、镇
税率 7% 5% 1%
(二)特殊规定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 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 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征收管理
要点 纳税 环节
纳税 地点
纳税 期限
规定 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 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 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率
具体特殊情况 代征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
适用税率及规定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 率
(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 率
第三节 计税依据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包括被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
1.一般规定: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 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2.特殊规定:在代征代扣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城建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 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期纳税的,可 以按次纳税
例:市区某汽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卡车, 取得销售额102万元(不含税);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 的小汽车,取得销售额90万元(不含税);购进原料已入 库,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5万元。计算汽车厂当期应 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设消费税税率8%)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增值税免抵的税额。
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加的计征范围,
• 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 销与出口业务。2010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 口货物免抵税额35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 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为( )万元。
答案: 营业收入=40000-8000-5000-10000-2000=15000(元) 应交营业税=15000×5%=75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50×7%=52.5(元)
第四节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 “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 同时退库。
答案: (1)应纳增( 值 10税 29) 017%1517.6( 4 万元) (2)应纳消费 90税 8%(130%)5.04(万元 ) (3)增值税、消费1税 7.6合 45计 .0422.68(万元 ) (4)应纳城市维护2建 2.6设 87% 税1.59(万元 )
A.2.8
B.5.25 C.4.6
D.6.09
【答案】B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0+35)×7%=5.25
三、城建税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某旅行社本月收取十日游旅客旅游收费4万元, 旅游期 间支付旅客旅馆费8,000元,餐费5,000元,交通费10,000 元,门票费2,000元,本月20日旅游团返回,请计算该旅行 社本月应纳城建税额,城建税税率为7%。
1.一、纳税义务人 2.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
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
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税率
(一)基本规定
档次 1 2 3
纳税人所在地 市区 县城、镇 不在市区、县城、镇
税率 7% 5% 1%
(二)特殊规定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 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 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征收管理
要点 纳税 环节
纳税 地点
纳税 期限
规定 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 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 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率
具体特殊情况 代征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
适用税率及规定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 率
(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 率
第三节 计税依据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包括被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
1.一般规定: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 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2.特殊规定:在代征代扣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城建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 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期纳税的,可 以按次纳税
例:市区某汽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卡车, 取得销售额102万元(不含税);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 的小汽车,取得销售额90万元(不含税);购进原料已入 库,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5万元。计算汽车厂当期应 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设消费税税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