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应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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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备应急电源设备
6.1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6.1.1本节适用于发电机额定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中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宜靠近配变电所设置。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于建筑物的首层、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裙房屋面,不宜布置在建筑物的最底层。当布置在地下层时,应有通风、防潮、机组的排烟、消音和减振等措施并满足环保要求;
2机房宜设有发电机间、控制及配电室、储油间、备品备件贮藏间等。当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大于1000kW或总容量不大于1200kW时,发电机间、控制及配电室可合并设置;
3 机组控制柜内宜留有通信接口,当需要时,可通过电能管理系统或BAS对其实时监控;
4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5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施。6.1.2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容量与台数应根据应急负荷大小和投入顺序以及单台电动机最大启动容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应急负荷较大时,可采用多机并列运行,机组台数宜为2~4台。当受并机条件限制时,可实施分区供电。
2 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柴油发电机容量可按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10%~20%进行估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宜按下列方法计算的最大容量确定:
1)按稳定负荷计算发电机容量;
2)按最大的单台电动机或成组电动机启动的需要,计算发电机容量;
3)按启动电动机时,发电机母线允许电压降计算发电机容量。
3 当有电梯负荷时,在全电压启动最大容量笼型电动机情况下,发电机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当无电梯负荷时,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当条件允许时,电动机可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4 多台机组时,应选择型号、规格和特性相同的机组和配套设备;
5宜选用高速柴油发电机组和无刷励磁交流同步发电机,配自动电压调整装置。选用的机组应装设快速自启动装置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6 当发电机房设置不能满足周边环境噪声要求时,宜选择自带消声处理装置的发电机
组;
7 民用建筑中设置的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3~10kV 时不宜超过2400kW, 1kV 以下时不宜超过1600 kW ;
8 3~10kV 中压发电机组的电压等级宜与用户侧供电电压等级一致。 6.1.3 机房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设备布置应符合机组运行工艺要求;
2 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组宜横向布置;
2)机房与控制室、配电室贴邻布置时,发电机出线端与电缆沟宜布置在靠控制室、配电室侧;
3)机组之间、机组外廊至墙的距离应满足设备运输、就地操作、维护检修或布置辅助设备的需要,有关尺寸不应小于表6.1.3-1及图6.1.3的规定。
表6.1.3-1 机组之间及机组外廓与墙壁的净距(m )
图6.1.3 机组布置图
3 辅助设备宜布置在柴油机侧或靠机房侧墙,蓄电池宜靠近所属柴油机;
4 不同电压等级的发电机组可设置在同一发动机房内,当机组超过二台时,宜按相同电压等级相对集中设置;
5机房设置在高层建筑物内时,机房内应有足够的新风进口及合理的排烟道位置。机房排烟应避开居民敏感区,排烟口宜内置排烟道至屋顶。当排烟口设置在裙房屋顶时,宜将烟气处理后再行排放;
6 机组热风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风出口宜靠近且正对柴油机散热器;
2)热风管与柴油机散热器连接处,应采用软接头;
3)热风出口的面积不宜小于柴油机散热器面积的1.5倍;
4)热风出口不宜设在主导风向一侧,当有困难时,应增设挡风墙;
5)当机组设在地下层,热风管无法平直敷设需拐弯引出时,其热风管弯头不宜超过两处,且应计及风管的阻力损失。
7机房进风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风口宜设在正对发电机端或发电机端两侧;
2)进风口面积不宜小于柴油机散热器面积的1.6倍;
3)当周围对环境噪音要求高时,进风口宜做消音处理。
8 机组排烟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台柴油机的排烟管应单独引至排烟道,宜架空敷设,也可敷设在地沟中。排烟管弯头不宜过多,并应能自由位移。水平敷设的排烟管宜设坡外排烟道0.3%~0.5%的坡度,并应在排烟管最低点装排污阀;
2)机房内的排烟管采用架空敷设时,室内部分应敷设隔热保护层;
3)机组的排烟阻力不应超过柴油机的背压要求,当排烟管较长时,应采用自然补偿段,并加大排烟管直径。当无条件设置自然补偿段时,应装设补偿器;
4)排烟管与柴油机排烟口连接处应装设弹性波纹管;
5)排烟管过墙应加保护套,伸出屋面时,出口端应加防雨帽;
6)非增压柴油机应在排烟管装设消音器。两台柴油机不应公用一个消音器,消音器应单独固定。
9 机房设计时应采取机组消音及机房隔音综合治理措施,治理后环境噪声不宜超过表6.1.3-2的规定。
表6.1.3-2 环境噪声限值
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
域
50 40
1
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
55 45
2
商业金融、集市贸易或者居住、商
业、工业混杂等
60 50
3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65 55
4a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
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
河航道两侧区域等
70 55
4b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70 60
6.1.4机房配电线缆选择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储油间宜按多油污、潮湿环境选择电力电缆或绝缘电线;
2发电机配电屏的引出线宜采用耐火型铜芯电缆、耐火型封闭式母线或矿物绝缘电缆;
3 控制线路、测量线路、励磁线路应选择铜芯控制电缆或铜芯电线;
4 控制线路、励磁线路宜穿钢导管埋地敷设或沿桥架架空敷设;电力配线宜采用电缆沿电缆沟敷设或沿桥架架空敷设;
5 当设电缆沟时,沟内应有排水和排油措施。
6.1.5 附属设备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属设备电动机的控制方式应与机组控制方式一致;
2 柴油机冷却水泵宜采用就地控制和随机组运行联动控制;
3 高位油箱供油泵宜采用就地控制或液位控制器进行自动控制。
6.1.6 控制室的电气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室的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和调度,通风、采光应良好,进出线应方便;
2 控制室内不应有油、水等管道通过,不应安装无关设备;
3 控制室内的控制屏(台)的安装距离和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屏正面操作宽度,单列布置时,不宜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宜小于2.0m;
2)离墙安装时,屏后维护通道不宜小于0.8m。
4 当控制室的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出口宜在控制室两端。控制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5 当不需设控制室时,控制屏和配电屏宜布置在发电机端或发电机侧,其操作维护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屏前距发电机端不宜小于2.0m;
2)屏前距发电机侧不宜小于1.5m。
6.1.7 发电机组的自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应处于常备启动状态。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低压发电机组应在30s 内供电,高压发电机组应在60s内供电;
2 机组电源不得与市电电源并列运行,并应有能防止误并网的联锁装置;
3 当市电恢复正常供电后,应能自动切换至正常电源,机组能自动退出工作,并延时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