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地区丧葬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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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一带丧葬习俗:“寄埋”与“做七”
寄埋洛阳民间有寄埋之俗。凡亡人不应在祖茔入正穴,必须暂借坟角或暂借他处荒地短期埋葬者,叫“寄埋”。如少亡之男女青年及先夫而亡的女棺,一般有男等女,女不等男的惯例,即男先亡,可入正穴等女,以待合葬圆墓;如果女先亡,则不能先入正穴,必须通过寄埋,待男亡故后,才能正式合葬。但也有许多地方寄埋没有男女之别,老人过世,若夫妻一方健在,则先将死者暂葬于土洞或土窑中,待以后夫妻合葬时,再将死者先柩取出,人土下葬。母亲和父亲都是无神论者,但也尊重家乡习俗。母亲生于战乱时期,大概受了当时东躲西藏的影响,年轻时在我家老宅的两孔窑中间挖了一个“拐窑”。父亲说,这个“拐窑”使我们家人丁兴旺,把母亲的骨灰安放在里面最好。我们听从了父亲的要求,前天临近中午时,把母亲的骨灰安放在窑洞里面,母亲对这个窑洞太熟悉了,也许会喜欢这个地方。
做七从死者亡故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七”。逢“七”之日,家人要上坟祭奠,称之为“做七”,共有“十七”。洛阳民间一般在“单七”为大祭日,如“头七”、“三七”、“五七”等。丧家的直系亲属要到坟上烧香、磕头、烧箔。其中“五七”最为隆重,洛阳老城一带,丧家要大待宾客,死者之女要带一只白公鸡,到中午十二点时,死者在阴间要过关,五阎王好吃鸡,又没有女儿,他听到女儿的哭声,吃到公鸡,就可使死者顺利过关。偃师一带,五七这一天,亡者之女除带公鸡外,还要带一纸扎的摇钱树,以祭鬼神。“十七”也称“满七”,丧家也要大宴宾客,再到坟上烧香烧锡箔。贫寒之家或因其他原因不作“七”的,丧家要在居丧第三天以前分送“阻贴”予先阻谢。“做七”中,忌讳“犯七”(即做七之日,正好是初七、十七、二十七等日,叫做“犯七”),尤其忌讳犯五七。如果犯了“五七”,儿女们按照亡者的岁数,做相等数量的五色纸旗。用此旗在坟上扎一小圈,叫做“护灵城”。所有的孝子孝妇们要通宵守墓,并不时呼叫死者到“城”里去“躲灾”。偃师、栾川、新安一带若配偶一方先亡,须给生者“留七”,即六天为一“七”。明天是母亲的第一个祭日--头七,今天傍晚我们几个儿女要到"寄埋"处做一些准备工作。
河洛地区丧葬礼俗——以洛阳为例
2010-07-18 13:21:38| 分类:默认分类阅读31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河洛地区丧礼保留着华夏最传统的习俗,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葬礼是洛阳民间礼俗里的一个重要部分。自古以来,无论官方、民间,无论贫富,都将其视为人生礼仪的极重要的一环。
在走进另一个世界之前,垂危之人往往要对亲人嘱咐、安顿一番,或委托别人照顾幼子,或希望女嫁某家,子娶谁人,如同历史的“托孤”。民间认为,若有什么心愿未了,死者会含泪不瞑,这就是所谓的“死不瞑目”,对此,家人一方面振振有词地告慰死者,使其“放心而去”,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合拢死者的眼睛。垂危之人一旦停止呼吸(洛阳人称“断气”),整个丧葬礼仪即开始。
洛阳历代丧葬礼仪可分为浴尸更衣、报丧奔丧、大殓入棺、成服备葬、出殡安葬、除丧守孝六部分。
3.1 浴尸更衣
浴尸更衣是死者断气后要做的第一件事。
浴尸是为死者擦洗、梳发、整容,目的是让死者整洁地走。早在周代即已成俗,延至今日。全身洗净之后,就为老人穿上“送老衣”。在这个程序里,主要有以下几个礼俗:
3.1.1“口含钱”
浴尸更衣时,要在死者口中放入一块玉石、珍珠或硬币,以避免死者再生时变成哑吧,所谓“口含钱”或“口噙花”。
3.1.2“打狗鞭”、“打狗饼”
另外,个别县区还要求死者两手不能空着,一手要执用谷草秆拴上麻批所制的“打狗鞭”。一手要握用生面捏成饼系成串的“打狗饼”,以提防冥路上被恶狗咬伤,有似古之“握手”。双脚用麻绳捆在一起,以防所谓“猫惊尸”。
3.2报丧奔丧
“报丧”又叫“赴告”、“讣告”。在洛阳,人死之后,孝子要随即向主子( 男死者, 主子为其外祖父母、舅父母和表兄弟。女死者, 主子为其父母、兄弟和侄儿) 报丧。报丧是非常讲究的, 孝子需披麻戴孝, 手持哭丧棒, 跪对灶君神位不语。
出门在外的子女及亲友接到丧讯后,要及时奔丧、吊丧。接到讣闻的子女首先要哭悼,然后问明死因等,不顾一切地上路奔丧。这里讲究:
3.2.1“望乡而哭”
即亲友奔丧时,临到家们就要开始“望乡而哭”,出嫁的女儿更是要一路哭着走来。到家后先到灵前跪叩、哭悼,直至有人来劝慰才能止哭并站起来。
3.2.2“硬礼”(“礼钱”)、“全饭”
在洛阳,尤其是农村地区,亲友吊丧时一般都送“硬礼”,或称干礼(钱币或钞票)和纸礼(锡箔或纸锞),还有面粉和活猪(白事用馍多,面粉需量大,助其急需,最为实际)。情深谊厚者,则从急丧家之急出发,抬送丧饭——馒头20斤、菜肴四大盘、稀粥一大桶,俗称“全饭”。也有只送馒头一篮者,叫“半饭”,供丧家及其宾客随时食用。执事人当即记下送饭者姓名及数量,以便事后致谢。
城市目前多为现金,称为“礼钱”。有孝子安排人对来访亲友送的“礼钱”进行及时地进行登记,以此作为日后“还礼”的依据。
3.2.3“跪叩迎接”
亲友来吊丧,孝子要出门跪叩迎接,跪送孝帽和孝布。注意,孝帽的层数、行制,孝布的大小不同,都可以分别出亲疏尊卑。
这里要强调的是,无论来者身份尊卑、年龄老少,孝子必须出门跪迎。这个礼俗目前在城市仍然非常讲究。
3.2.4“披麻戴孝”
孝子贤孙要穿孝服,着白鞋,腰里系麻丝一缕充当腰带,这就是所谓的“披麻戴孝”。孝服多不锁边,断处外露,但“五服”之制不那么严格。
3.3装殓入棺
浴尸更衣之后,家人间将死者移至正屋明间垫有谷草的灵床上,谷草为死者每岁一根,顺放,用白纸盒盖上面部。接着将做好的“纸马”在大门外烧掉(有的是在出殡前才烧),民间认为,是象征着老人骑马上上天。
3.3.1装殓
接下来便是子女在遗体前一次哭悼,初步祭奠及装殓入棺。装殓在洛阳称为“入殓”,死者入殓时的衣服穿戴、下铺上盖,无论贫富都比较讲究,首先要新,里外三新,旧衣不能用来装殓;其次要全,衣裤鞋帽都得有,并且夏穿冬衣,被褥亦如此。
死者在棺内的姿势应为仰身直指,即身体洋面朝上,四肢并拢,这实质是睡眠的,意思是让死者平稳安睡。
3.3.2入棺、“躲钉”
遗体在棺内放稳后,子女及晚辈便抚棺大哭,向遗体告别。然后盖棺封钉,这在洛阳称“躲钉”,躲钉时,工匠及帮忙的人都要大声呼叫“躲钉、躲钉”,意思是告诉死者躲过钉子,以免被钉子所伤。
3.3.3“人主”闹丧
与装殓有关,在洛阳有闹丧习俗,这种习俗基于特定的社会关系,即死者与“人主”的关系,人主如监护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相应的人主。比如男子与族族长,已婚女子与他们的父兄。这种关系平常并不明显,只有到发生纠纷或进行礼仪活动时才显得重要。尤其是已婚女人与人主的关系,在丧葬中表现得十分突出:人死之后,必须报知人主,只有人主到来,问清死亡原因及丧葬规格等,觉得没有奸诈欺瞒,丧礼的操办也合理,才准许入殓盖棺,否则不得入棺。倘若未得到人主的同意就入殓下葬,忍住有权要求丧家开棺启墓。闹丧的目的是尽可能为死者争得一个华贵的装殓及隆重的葬礼。
3.4 成服备葬
3.4.1成服
死者装殓之后,所有亲属按同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分别穿着不同的丧服,叫做“成服”。成服之俗来源于周代的“五服制度”。周代的丧服,按亲疏分为五级,故曰“五服”,即斩缭、齐、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两千多年来,洛阳民间的丧服形制基本上是按五服制度从繁到简,沿续至今。
通常在家守灵的3天内,孝子要戴孝帽,孝女戴孝布。男女孝衣均为大襟,且都无小领,又因有“丑孝丑孝”之说,故皆松而宽。在男女孝衣上合缝处和边沿处,子、女、媳为毛边,其他则为光边。女婿的孝衣独为对襟,称为“孝褂”,其合缝及边沿亦皆为毛边。这些孝婿,亲疏不同,所佩孝布长短各异,佩戴方法也不一样。
3.4.2守灵
装殓入棺之后,通常要摆放在家里正堂3天,由孝子在旁守护。第三天中午过12点后才能抬出家门下葬。
守灵3天,孝子孝女几乎不能离开灵柩,灵柩旁一定不能离开人。孝子孝女通常要求穿上孝服长跪于此。另外,灵柩前通常摆上一张“八仙桌”,其上放香火和一些祭祀的用品,这里一定要注意的是,守灵三天,该香火一定不能灭,否则有“断香火”之说。
3.4.3备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