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课件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总结材料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总结材料xx市以网络订餐监管为切入点,着力推行五大工作机制,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一、推行备案登记和信息公开挂钩机制,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公示 严格实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者备案制度,在许可证上标注“网络经营”字样,政府网站在#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被行政处罚或责任约谈的企业信息。全市#.#万家新增网络餐饮经营者已全部依法完成备案登记及公示,逐步实现备案登记全覆盖。 二、推行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并重机制,细化网络食品日常监管 建立电子取证实验室,常态化开展网上监测,发现问题食品,第三方平台及时下线处理,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实体店。2017年监测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千间次、网络餐饮单位#.#万间次、食品#.#万件次。组织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三大平台xx地区#.##万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地毯式”线下核查,全市下线问题网络订餐店####间,责令改正###间次,行政处罚##宗,问题发现率较####年下降#.#%,其中无实体店发现率下降##.#%。

三、推行专项治理和责任约谈联动机制,及时消除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和入网经营者,关停第三方平台#个、平台主动下线网络餐饮店###间次。针对监督执法发现的问题,责任约谈平台主体,引导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推行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并用机制,强化网络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组织三大第三方平台积极参与创建宣传,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入网经营者合法经营,引导网络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网上监测、投诉举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挖掘排查违法线索,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网络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宗,处罚金额###.#万元,责令整改####间次,警告###宗。 五、推行依法履职和社会共治协同机制,政企携手打造网络食品安全环境 政府部门与第三方平台联合搭建xx市网络食品安全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分析网络食品安全形势和问题,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网络餐饮联络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对存在问题的网络餐饮店作下线处理。

学校学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学校学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营养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的生长发育,健康水平,劳动能力和寿命长短都与营养密切相关。营养来源于食物,人们一日三餐就是要从食物中获得各种营养素,以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 一、人体对营养的需要 生命活动需要消耗“能量”就象发动机需要汽油,电灯需要电一样,这些能量的来源就是人们每天吃下的食物。食物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糖都能在体内转化,以供给人体活动的能量。蛋白脂、脂肪和糖被称为“热源物质”。除“热源物质”外,食物中的维生素,无机盐和水也是人体所必需的营养素。虽然它们不能供给热量,但人体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等都少不了这类物质。因此,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素就是蛋白质、脂肪、糖、无机盐、维生素和水,通常称为六大营养素。 1、蛋白质:是生命的基础,是构成人体的最基本的物质,人的肌肉、骨骼、血液、毛发等没有一处不含蛋白质,没有蛋白质便没有生命。蛋白质是由二十多种氨基酸组成的,其中有八种氨基酸在人体内不能合成或合成量不足,必需由食物供给,称之为“必需氨基酸”蛋白质又分动物蛋白质和植物蛋白质。 一个人每天需要的蛋白质总量要根据年龄、性别、劳动条件和健康状况等而定。儿童、青少年在生长发育期以及妇女在孕育和哺乳期所需的蛋白质要比其它人多一些。 2、脂肪:是一种富含热量的营养素,包括脂肪酸和脂类等,它是人体的重要成分之一。脂肪主要来源于动植物油脂。过量的脂肪对人体健康不利,尤其不能过多吃动物脂肪。 3、糖:糖类又称碳水化合物,可分为单糖(果糖、葡萄糖)双糖(蔗糖、麦芽糖和乳糖)和多糖(淀粉、糖元、纤维素和果胶等),

糖类是重要的营养素之一。 4、无机盐:无机盐又称矿物质。人体中含量较多的无机盐有钙、镁、钾、钠、磷、氧、硫等,还有一些微量元素。 ①钙:是人体含量最多的一种无机盐,也是人体最容易缺乏的元素之一,钙是构成骨骼和牙齿的主要成分。钙来源于乳及乳制品,豆类、谷类、蔬菜、虾米皮、鱼、虾等也是钙的重要来源,少年儿童每天需要1000毫克的钙,才能满足生长发育的需要。 ②铁:在人体内含量很少,属于微量元素,由于参与人体氧的运输,交换等重要功能,因此是人体必不可少的营养成分。如果食物中长期缺铁,就会发生缺铁性贫血。铁的吸收利用受多种因素影响,动物性食物中的铁易吸收,植物性食物中的铁不易吸收,而我国食物构成是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因此较易造成铁缺乏。含铁较多的食物有蛋黄、肝、肾、粮谷类、豆类、绿叶等。儿童青少年每天需铁15g。 ③碘:碘也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碘缺乏时能引发甲状腺肿大,俗称“大粗脖”同时影响人体的能量代谢和儿童的生长发育。一般碘的需要量为每人每天100-140微克,食盐加碘可能解决缺碘问题。 5、维生素:是维持人体健康不可缺少的物质。它的种类很多,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脂溶性维生素,可溶于脂肪,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K等,另一类是水溶性维生素易溶于水,有维生素B族(包括维生素B1、B2、B 6、B12,铜酸、叶酸,泛酸等)和维生素C等,大多数维生素在体内不能合成或合成量不足,必须由食物供给。 几种维生素缺乏能引起的疾病: 二、食品污染 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 处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545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Model Measures for Online Food Safety Vio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三是与传统餐饮服务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餐饮服务由于经营主体和经营环节增加,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餐食配送等,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四是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网络餐饮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对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些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管理办法,非常必要。据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顺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该《办法》。办法共四十六条,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规定了哪些主要义务 一是备案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三是审查登记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四是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相关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是公示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

网络食品安全常识

购买网络食品安全常识 1下单前“三查三看”: 1.查卖家资质,看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画面是否清晰、易于辨识,销售的食品是否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2.查商品信息,看是否详细说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是否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卖家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或明示暗示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消费者务必要谨慎购买。 3.查卖家信誉,看发布的买家评价是否真实,对买家的投诉能否及时有效处理反馈。

购买网络食品到货后需要注意什么? 1.看商品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密封包装有无受胀起鼓现象。 2.看商品标签,检查是否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是否与所购买食品网页发布的信息一致。进口食品注意核对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内容是否与外文描述一致;中文标签除上述各项外,还要标明食品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食品可不标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看商品日期,检查是否超过保质期,有否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者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现象。 4.看运输条件,检查是否符合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标注的特殊运输和贮存要求。网购食品,请注意保留消费咨询记录及消费凭证。 消费者发现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卫生健康教育教案.

1.食品安全最重要 设计理念: 当今社会中,一日三餐是人们必不可少的,然而人们就因为一日三餐中,餐桌上那些我们人身体必有的东西一但有什么对人体有害的东西,轻则会食物中毒,重则会死亡。因此必须指导学生学习一些有关食品安全等知识,使学生懂得安全的重要,在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从而树立安全意识,从精神上远离安全隐患,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使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 教学过程: 一、启发谈话,揭示新课 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那么,同学们,当你平时享受那些花样繁多、种类齐全的儿童食品时,你是否想到了安全问题呢?今天,我们这节课就来谈谈关于食品安全的这个话题。 二、学习课文,得到启迪。 1、下面请同学们再看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报道。看了之后你有什么感想? 2、你还知道哪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生汇报)听了大家的汇报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3、那么在我们身边存在着哪些食品不安全因素呢?课前老师已经让同学们去调查,下面请大家分组来汇报一下。主要是市场、超市、商场、饭店、街边小摊(学生谈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烤羊肉串、烤肠的桌子又黑又脏,食品上叮着苍蝇,有沾满了灰尘。②制棉花糖的机器都是污垢,还不时会有脏东西掉进去,卖主自身也很脏,根本不讲卫生。③袋装食品没有明确的产地、商标,有的已过保质期。有的饭店厨房的卫生极差。) 4、大家的眼睛可真亮!观察得非常仔细,调查得很全面,发现的问题还真不少。这样的食品我们能吃吗?可有的同学却不听劝告。学校规定不能到小摊上去买零食吃,可他们却偷偷去买,结果因为吃了小摊不卫生的食品而生病。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好像我们班也有过。 5、那么同学们,究竟什么样食品才是安全的呢?请同学拿出自己从大超市买的食品和我手里的小摊上的食品进行比较,看看安全的食品必须有哪些标识。 学生比较并且讨论:安全的食品要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具体的地址和电话、保质期、食品的具体组成成分和重量等。 6、看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影响人类健康和国际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国家也非常重视,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家请看。 7、那么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都应该注意什么呢? (1)正确洗手,是饮食安全第一步。我们大家都知道病从口入,除了刚才同学们所讲的安全标识以外,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那么究竟怎样洗才能把手洗干净呢?请A同学为我们作示范,大家一起伸出手来试一试。 ①先把双手放在水里浸湿。 ②用洗手液将手心和手背都擦遍。 ③搓搓手腕,搓搓手背,再搓搓手心。 ④用清水将手上的泡泡洗干净。 ⑤最后用干净的毛巾把收擦干。 “湿、擦、搓、捧、干”,人人饭前便后不忘做,病菌不入口。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网络订餐的发言稿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网络订餐的发言稿 导语:随着“互联网+”模式的迅速发展,网络订餐已经成为很多人餐饮消费的选择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捷和优惠的同时,网络订餐平台也成为了无证经营、“黑暗料理”的避风港。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网络订餐的发言稿,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网络订餐的发言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订餐管理,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为G20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6月28日,市局召开全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来自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嘉兴地区负责人,各县(市、区)网络经营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等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前期“净网行动”开展情况,对下一步网络经营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进行了部署。市局党委委员张明荣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各级市场监管局前期“净网行动”排摸,我市共有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20家、入网登记餐饮单位1000多家。会上梳理分析前期网络订餐排摸的问题,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管理规定》、《浙江省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监

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经营。并针对目前网络订餐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对网络订餐的管理,进入嘉兴的订餐平台都必须登记备案;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必须按照网络订餐规范要求在平台上进行登记;入网的餐饮实体店情况要分门别类进行规范:有证的现场要进行检查,并规范提升;无证但是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证照;无证且不符合条件的将取缔。 市局党委委员张明荣最后从“三个严”强调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一是准入把关要严,特别是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准入机制,从严把关。二是监督检查要严,各级要将涉及网络订餐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重点单位加强监管。三是违法查处要严,各级要对涉及网络订餐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针对网络外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传统销售方式相比,网络外卖这种方式经营门槛不高,隐藏性又比较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难度更大,而且法律法规有时也存在滞后的问题,所以消费者权益如果受侵害,维权的难度也比较大。 从日常巡查和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来看,网络销售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有证照过期、使用虚假证照、非法套用他人证照、商

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总结

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总结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 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 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咸宁市教育 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xxx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月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 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 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具 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 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 开展。 二、在活动月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 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 宣传拦。 二、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 门、教学楼、饭堂、宿舍、小卖部等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标 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 校园”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 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四、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 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 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五、学校进一步加强了食堂、小卖部、师生饮用水的卫

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餐饮服务环节网络订餐的消费方式已成为一种新型的业态。目前一些网络订餐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无照无证经营或违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违法违规的情况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餐饮服务实体单位、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做到线上线下餐饮服务水平一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促进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在摸排底数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与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完善辖区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底数。要以学校周边、商务集中区、居民小区等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分析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认真研究探索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准入机制

要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公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杜绝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委托送餐单位送餐的,送餐单位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每季度培训一次,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汇报材料 ——沅江市标准质量、广告监督管理股 一、我股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做法,成效 1、以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销售相对集中的地点为检查重点,在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告知网络经营者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网络食品安全义务,严把资格审查关和食品质量关,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2、遇到投诉举报积极处理,针对被举报人,积极开展调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守法的处理,该立案的立案,该行政处罚的处罚,然后将处理结果回复给投诉举报人。既保障了消费者权利,也打击了网络交易食品违法行为,加大了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保障了沅江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我股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遇到的困难 1、网上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平台对线上餐饮单位的主体经营资质审查不到位、把关不严格,导致诸多黑作坊“变脸登台”,无证、伪证餐饮企业在线上比比皆是,导致食品安全难溯源、难控制。二是线上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餐饮企业一经审查后,缺乏食品责任意识,对要求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难以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2、监管体系不完善。网络餐饮的监管涉及部门多,我局存在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网络交易股、网络交易食品监管都是各股室的职责,但缺乏相应的监管协作机制,导致权责不明、分工不均。 3、食品安全认识不到位。消费者购买网络平台食品,只能通过商家展示的失真图片对菜品进行选择,无法判断主体经营资格合法情况、食品原辅料的合格情况、操作加工的规范情况和食品的卫生状况,但消费者仍会选择购买,食品安全认识不够,过度依赖购买者的评价。 三、工作安排和建议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要求网络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设线上食品安全公示模块,展示商家主体经营资质,坚决取缔无证、伪证食品经营户在线上销售外卖。二是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合法经营。做到主体经营资格具备、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操作质量控制、餐饮具清洗保洁规范等,以保证网络交易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2、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提升部门监管效率。各监管部门间应权责分明,对网络交易食品的监管应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保证第一时间落实。 3、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针对消费者,应利用“3.15”、“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当地线上线下

学校学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知识

老庄小学学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知识教学设计 老庄小学丽霞 营养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的生长发育,健康水平,劳动能力和寿命长短都与营养密切相关。营养来源于食物,人们一日三餐就是要从食物中获得各种营养素,以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 一、人体对营养的需要 生命活动需要消耗“能量”就象发动机需要汽油,电灯需要电一样,这些能量的来源就是人们每天吃下的食物。食物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糖都能在体转化,以供给人体活动的能量。蛋白脂、脂肪和糖被称为“热源物质”。除“热源物质”外,食物中的维生素,无机盐和水也是人体所必需的营养素。虽然它们不能供给热量,但人体的新代,生长发育等都少不了这类物质。因此,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素就是蛋白质、脂肪、糖、无机盐、维生素和水,通常称为六大营养素。 1、蛋白质:是生命的基础,是构成人体的最基本的物质,人的肌肉、骨骼、血液、毛发等没有一处不含蛋白质,没有蛋白质便没有生命。蛋白质是由二十多种氨基酸组成的,其中有八种氨基酸在人体不能合成或合成量不足,必需由食物供给,称之为“必需氨基酸”蛋白质又分动物蛋白质和植物蛋白质。 一个人每天需要的蛋白质总量要根据年龄、性别、劳动条件和健康状况等而定。儿童、青少年在生长发育期以及妇女在孕育和哺乳期所需的蛋白质要比其它人多一些。 2、脂肪:是一种富含热量的营养素,包括脂肪酸和脂类等,它是人体的重要成分之一。脂肪主要来源于动植物油脂。过量的脂肪对人体健康不利,尤其不能过多吃动物脂肪。 3、糖:糖类又称碳水化合物,可分为单糖(果糖、葡萄糖)双糖(蔗糖、麦芽糖和乳糖)和多糖(淀粉、糖元、纤维素和果胶等),糖类是重要的营养素之一。 4、无机盐:无机盐又称矿物质。人体中含量较多的无机盐有钙、镁、钾、钠、磷、氧、硫等,还有一些微量元素。

(完整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2017年9月5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6日 实施日期 2018年1月1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发布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17年9月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1月6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签署第36号令并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策全文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法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XX 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网络订餐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局文件要求,现决定从4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开5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上旬)。 各地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各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把好平台所辖

网络订餐单位“上线准入关、日常检查关、知识普及关”,重点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网络订餐单位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建立入网订餐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核实更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入网订餐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开展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专项检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应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防止监管盲区和空白。 1. 网络订餐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 精心整理

2. 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真实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文字信息及图片; 3. 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网上公示的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4. 网络订餐单位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 明确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确保实效。整治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一方面督促引导第三方平台规范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一方面强化网络订餐单位的整顿治理,对无证经营的要联精心整理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7月13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

健康教育所食品安全宣传内容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关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发言稿两份

2017关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发言稿两份2017关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发言稿 在“互联网+”大趋势下,如果不及时构建良性市场秩序,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影响市场发展,所以要群策群力,做好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工作。 一是网络订餐平台加强平台自身管理。 首先要做好准入审核工作。平台要多部门联动审核,并且定期对在线商家进行资格审查,保证商家证照信息齐全,并按照法律规定公示商家登记信息。其次,做好服务监管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线下检查,出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做好问责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第三,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法律意识。订餐平台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升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审核水平,杜绝出现违法问题发生。第四,落实极速赔付制度,对于有问题的商家,消费者可获得平台的先行赔付。 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做好行业监管 网络订餐平台依托互联网开展经营,监管部门和订餐平台可借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监管。北京市工商局和360公司联合开发了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北京市食药监局有网监大队;上海市食药监局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外卖平台上的商家进行网上监测。也可借鉴订餐平台的大数据技术做好监管工作,比如美团外卖定期对所有合作商家进行系统筛查和定期巡店;百度外卖应用地图扎点反推商户地址,利用街景地图查看线上名称与实体门店是否一致;“饿了么”和360公司联手打造“明厨亮灶”工程,全程直播餐厅出餐流程。这些大数据技术的使用,可以提高监管力度,大大销蚀违法行为产生空间和土壤。

三是部门联动做好线下监管。 商家虽然线上接单,但是实际经营地址在线下,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线下的协同监管工作。首先,采取多种方式摸排问题商家。查询订餐平台上的商铺信息,实地核实其经营资质;与属地街道办事处、食药、工商、卫生、社区等对接,通过属地力量掌握不规范或者无证无照的餐饮经营户情况;发动群众力量关注送餐车的动向,顺藤摸瓜发现隐蔽的违规经营户。其次,协同联动开展多部门的联动执法。对于无证无照经营户依法取缔,对于违规商家严格依法处理。第三,建立跨区违法主体的移送衔接机制,实现违法主体的移送。 四是利用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失信商家。 不仅要将失信的商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建公示系统上公示,也要在订餐平台上公示,而且信用记录要跟随营业执照信息和个人身份证信息绑定显示,即使商家换个马甲再上线,以前的信用记录也要在页面的显著位置显示,切实做到信用监管。 五是发动多方力量,实现社会共治。 网络订餐平台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行业之间要进行相互的监督。可以联合第三方专业食品安全机构,制定外卖行业的安全及服务标准;职能部门要和平台加强合作与沟通,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平台齐抓共管;加强舆论监管和社会监管,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对于违规商家,鼓励民众和媒体进行举报和曝光,实现社会共治。 2017关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发言稿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7月13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 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 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

健康教育所食品安全宣传内容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常识 、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 )“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 )“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 )“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 )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新规解读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新规解读 2016年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新规解读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日益密切,越来越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关注的焦点。一是参与网络食品经营的主体越来越多。同一个主体,同时开展线下和线上交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趋势越来越明显。二是网络食品经营法律关系相对复杂,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第三方配送等,民事法律关系更加复杂。三是网络食品经营监管难度更大。由于网络食品经营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对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处罚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很大挑战。针对上述趋势,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据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顺应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该《办法》。《办法》包括五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解读二《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解读三《办法》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哪些主要义务? 一是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义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二是网络食品经营过程中相关义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2.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3.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4.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等。 三是公示相关信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着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着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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