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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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8

HEBEINONGJI

普法·交流

1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的概述1.1正当防卫限度的内涵1.1.1正当防卫限度的内涵

认定一种行为能否为正当防卫包含五个方面,而防卫限度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是判别正当防卫的行为自身是不是过当的重要条件。刑法在这个方面做出了相对比较周全的解释,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并不能很好地贯彻。在刑法界,防卫人的防卫行为需要控制在相对范围之内,这个范围就是正当防卫行为不可以越过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它的确立对防卫人的防卫行为可否被确定为是适当的、合理的、正当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2我国关于防卫限度的部分观点

第一,必需说。认为只要发生了不法侵害,防卫人就可以进行防卫,在防卫行为结束后,在认定防卫强度、防卫手段和结果的时候,即便是造成较大的损失,或者说在防卫强度上超过了侵害强度,防卫人也不被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应当被认为是无罪的,这种说法太极端,我们仅作参考。

第二,基本适应说。与必需说相对应的是基本适应说,相对于必需说,基本适应说强调一个词“适应”,即在侵害行为和与之相对应的防卫行为在强度、方式和造成的结果上,应当是相适应的,简言之就是有一个区间范围,有一个度,防卫强度可以超过侵害强度,但是略超过可以,超过多了不行,有一个伸缩的空间,两方面相对比较适应。

第三,相当说。相当说实际上是前面两种观点的折中。必需说是从防卫者防卫的正义性出发的,侧重点在防卫的正当性,即便防卫强度超过了侵害强度,也是可以的;而基本相适应说则比相当说更加合理一点,这种说法考虑了侵害者和防卫者双方在强度、手段和方式等各种情况应该相适应,但是,基本相适应说忽视了防卫者的主观目的,仅仅要求以牙还牙的“同态防卫”,也是缺乏合理性的。相当说,既抓住了必要限度的特征,从必要限度的本质出发,同时又对防卫人提出了一定的约束,因此笔者认为相当说的观点比较合理,考虑的因素较为周全,是可行的。

2实践中防卫限度的认定2.1认定防卫限度时考虑基本条件

首先,应该参考非法侵害的程度。具体而言大体上包括侵害的手段、性质以及侵害的后果到底属于哪个强度,到底是严重还是不严重,应当综合考虑,在确定了侵害的强度到底有多大之后,然后相应地站在防卫人的角度衡量防卫人的防卫强度,双方

之间的强度是应当大体上相当的,防卫强度如果大幅度超过侵害强度,则就很可能被认为是防卫过限的,相反的情况下,我们一般认为属于没有过限,即属于正当防卫。

其次,要分析不法侵害的缓急。简言之就是不法侵害的紧迫性,简单理解就是不法侵害行为对被侵害人、国家、社会等社会主体合法利益产生的侵害的程度有多紧迫,这也是与防卫强度成正比的,即不法侵害的强度越大,允许防卫人采取的防卫强度越大。

最后,了解不法侵害所侵犯的法益。一种侵害行为肯定会侵害一定的法益,而一种防卫行为肯定会保护一个法益,这两个法益应当是大体相等的,例如在一起抢劫案中,不法侵害人(抢劫者)侵害被害人(防卫人)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那么,防卫人在防卫的时候应当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为大体上的界限,在防卫的时候由于很气愤,侵害了抢劫者的生命健康权,甚至造成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可视为防卫过当。

2.2认定防卫限度存在的问题2.2.1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理论的明文规定中,使用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难看出,刑法条文中的“必要限度”一词存在不确定的认定情况,这是一个可以进行伸缩的词语,这就不免导致在具体案件中会存在针对一件案件有多种理解的情况,因为立法没有从根本上给一个确定的标准,因此在判断某一个案件的时候,造成判断困难。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认定会得到进一步解决。

3关于正当防卫限度相关法律适用的完善建议3.1对我国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立法的完善3.1.1规范条件,明确标准

我们有自己的刑法典,我国的刑法典中规定了一套完整的认定一个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必要限度”这一点上,我们不难看出,这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确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可以伸缩的概念,法律是严谨的,但不总是完美的,刑法典中这样的文字规定,在面对诸如此类的案件的时候,会造成处理起来很棘手的局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进一步完善理论规范,明确规范进一步标准化,让它变得不那么模糊,这是必要的。

3.1.2加强理论细化

有关正当防卫的案件会出现较多的争议,说到底,就是因为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够细化和精确,法律术语大部分是十分精准

浅析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

河北经贸大学

杨航

摘要:本文将对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理论的一个小分支“防卫限度”进行简要分析,因为近年来,有关“防卫限度”认

定标准的争议和分歧时有发生,甚至在一些司法实践判决中引发争议,在具体案件的认定中,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对这个话题进行探讨是有必要的。本文将结合刑法理论界内的主流观点,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综合分析每个观点的合理之处和不足之处,并且结合当下社会发生的一些真实有关正当防卫防卫限度的认定的案件,提出问题,并对问题如何解决提出自己的意见,对特殊防卫进行了简要说明,以便于读者能更好地理解防卫限度的认定问题。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度;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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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姚丹丹,女,1995年出生,河北邯郸人,研究生在读,研

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引言

矛盾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正是因为有矛盾,事物

才能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得到发展。我们在克服困难、解决

问题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会用到各种各样的方法,学习掌握并熟

练运用矛盾分析法,能够帮助我们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

难题。

1矛盾分析法的概念

从理论上说,矛盾分析法指的是人们分析事物的矛盾运动,

进而解决矛盾的一种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通俗地来讲,

矛盾分析法就是人们认识矛盾、解决问题所运用的一系列科学

的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能体现。大体上主要包括以

下几方面的内容:矛盾对立统一原理、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原

理,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内因与外因,主次矛盾、矛盾

的主次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原理。矛盾分析法是人们分

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普遍的、根本的方法。本人在学习了解

有关矛盾分析法知识的时候,慢慢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我认为

矛盾分析法虽然属于哲学范畴,学起来是一些很抽象的理论知

识,但哲学来源于生活,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很多困难,

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就要采取一些方法,这

就是矛盾分析法在生活中的应用。由此看来,哲学来源于生活,

反过来又指导我们如何更好地去生活。

2矛盾分析法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辩证法包括很

多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居于核心地位,在《矛盾论》

的开篇中,毛泽东就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

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因而,掌握了矛盾分析法,我们

就能更好地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其他内容。其次,矛盾分析法在工

作和生活当中的应用十分广泛。生活中处处都有矛盾,正是因为

有了这些矛盾,我们的社会才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矛

盾分析法给我们提供了解决矛盾的一系列方法,是我们做好工

作的基本方法,运用矛盾分析法,我们可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

到的一些问题。总体来说,矛盾分析法无论是在哲学体系当中还

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它是唯物

辩证法体系当中重要的核心环节,也是日常生活中应用十分广

泛的解决问题的一系列方法。

3生活中的矛盾分析法

我们经常讲学以致用,学到知识不是最终目的,要将所学到

的知识应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因此,我将重点列举一些生

活当中运用矛盾分析法解决问题的例子,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理

解理论知识。

摘要: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运用一定的方法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至关重要,把这些方法归结到一起,形成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就是矛盾分析法。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运用着这些方法来解决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使我

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对立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

生活中的矛盾分析法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姚丹丹

细致的,例如“减轻”和“从轻”、“应当”和“可以”,但是也难免会有

“必要限度”这样看起来不太精准细化的词语,加上人们在理解上

尤其是法官和法院在理解上有自己的看法,那么争议就会出现。如

果在法律完善的过程中,能够做到进一步细化和精准,尽量让每一

个词都做到精准,那么办起案来就会轻松许多,争议也就会减少许

多。所以,在法治进程中,加强理论的细化是非常有必要的。

3.2适用法律的要求

3.2.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诉法的基本原则之

一,在执行司法程序的时候,这个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对于正

当防卫限度的认定,首先要从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

卫对象和防卫限度五方面综合判断,这是前提,只有符合了正当

防卫的基本要件,才能进一步讨论是否过限的问题,

3.2.2与时俱进,符合民意

从于欢案我们不难看出,这个案件并不简简单单是他一家

的案件,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这个案件,在当今社会,大部分案

件都是公开进行的,之所以公开进行,是为了树立司法的权威,

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都参与其中,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

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审判决后,在全国人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看

起来相对不公正的结果,而二审的判决结果,才是大家普遍能接

受的结果,由此不难看出,人民群众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的进程中是一股重要的力量。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如果是被

大多数人反对的,那就不能说这是一个成功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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