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价值范畴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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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范畴综述

一、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和价值量)(一)分析的起点:商品(《资本论》第一卷,47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马克思就以商品作为分析的起点。(二)使用价值及其特点

1.使用价值的质和量的规定(《资本论》第一卷,48页)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每一种有用的物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考察。每一种物都是许多属性的总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如随着生产发展的变化,同一商品可以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这就是物在质上的规定。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因此,商品本身,如铁、布等,就是使用价值,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它们的量的规定性为前提,如一顿铁、一码布等。

2.使用价值的特点(《资本论》第一卷,48-49页)

第一,使用价值决定于商品本身的属性,离开了商品就不存在,如铁、布、小麦等,就是使用价值;第二,使用价值同人取得它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第三,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量的规定性为前提;第四,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以实现;第五,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三)价值的质和量

1.商品价值实体(《资本论》第一卷,49-51页)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它表示相交换的商品之间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由此可见,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此外,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形式。商品交换关系表明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二者都属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第三种东西就是交换价值背后隐藏的内容。

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如果我们将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有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如果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各种劳动成为相同的人类劳动,即抽象人类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因此,不同商品中的共同东西是抽象人类劳动形成的价值。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必然表现形式,价值的本质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价值量(《资本论》第一卷,51-53页)

形成商品价值实体的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商品交换的比例就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

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劳动生产力由多种情况决定,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发展水平及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自然条件等等。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商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越多,该商品的价值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这一规律与市场竞争、技术进步等有关。

(四)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资本论》第一卷,54页)第一,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不是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等。第二,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当产品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为别人生产,那么他生产的只是使用价值。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第三,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就没有用,也就不能形成价值。因此,商品具有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二、价值的本质

(一)商品的拜物教性质的发生(《资本论》第一卷,88-89页)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从而使商品具有一种神秘的属性,似乎它具有决定商品生产者命运的神秘力量。马克思把商品世界的这种神秘性比喻为拜物教,称之为商品拜物教。商品的这种神秘性质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而是发生在商品形式本身。

(二)商品的拜物教性质的秘密和根源(《资本论》第一卷,89-93页)商品形式的奥秘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从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私人劳动的两重社会性质在商品上的表现,掩盖了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抽象劳动的同质性,人们将自己各自生产的产品按照抽象劳动量决定的价值进行交换,这些私人劳动的产品通过交换与社会发生接触。私人劳动在生产满足他人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同时,也通过交换满足生产者本人对方面的需要。实际上,私人劳动就取得了两重的社会性质。人们把他们的劳动产品彼此当作价值发生关系,不是因为看来这些物只是同种的人类劳动的物质外壳,而是在交换中使他们的各种产品作为价值彼此相等,也就是使他们的各种劳动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彼此独立的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在于它们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并且采取劳动产品的价值特质的形式—商品生产这种特殊生产形式才具有的这种特点。

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价值量的变动,造成物支配人的假象。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表现为价值量才确定下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的控制。价值量由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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