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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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介入
——基于J市救助站的个案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剧,流浪儿童问题日趋严重。近几年,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工作者迅速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中开展了介入工作。本文以J市救助站的两名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访谈为个案分析,从微观和宏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来阐述社会工作者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介入中的现状、发展困境,并做出对策研究。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浪儿童救助;困境;举措;
The Involvement of the Social Work in the Waif Help
——based on the case analysis of the rescue station in J
Abstract:With the deep transformation of the society, the problems of waif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serious. Under the government's vigorously promote, social workers have get involved in this field promptly in recent years. Based on the case analysis of two social workers who work for the rescue station in J, the paper gives a introduction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difficulties in the waif help from the micro and macro,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erspectives , and put forward counter- measures.
Key Words:s ocial work; waif help; difficulties; countermeasures;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剧,流浪儿童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社会的稳定、社会公平的实现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流浪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青少年群体,正经历着“心理断乳期”,同时由于长期脱离家庭、学校,很可能成为问题少年,因此,流浪儿童常被称为“犯罪的后备军”,这些流浪儿童的特殊性决定了流浪儿童救助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介入。同时,政府救助职能机构的不足和救助模式的单一僵化,民间组织对流浪儿童救助的非专业性和局限性,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现状,而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救助模式恰好可以弥补政府和民间组织救助的缺陷及不足。
社会工作即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的本质是助人自助。社会工作者接受了社会服务的专业教育和训练,具备科学的助人理念和助人方法,其工作更具备科学性和有效性。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宗旨是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不是把受助者看成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把助人当作一个社会互动系统,了解受助人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挖掘其自身解决问题的潜能,帮助其恢复社会生活的能力。他们能够对不同类型或有不同需要的流浪少年儿童开展针对性的工作,从而找到解决问题、有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最佳方案。 [1]
一、社会工作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介入中的现状
当前,在政府自上而下的大力推动下,全国不少地区的公办救助机构都已纷纷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加入到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中来。
在救助中心,有这么几类社工:第一类是在编的社会工作者,主要从事管理岗位,他们是通过事业单位统一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系统的,这类人往往数量非常少且要能满足很高的聘用条件,譬如要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助理及以上级别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第二类是政府购买岗位的编制外社工,隶属于民间非企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这类社工数量相对较多且聘用条件相对第一类要低。第三类是救助站内原有工作人员在国家政策的影响下考取了社会工作助理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这类人虽然原则上也可以称之为社会工作者,但是在对于受助人员的管理上坚持的却不完全是社工方面的理念。本文所指的社会工作者是指前两类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且主要探讨的是第二类社工。
综上,社会工作中在流浪儿童领域的介入渠道多是以政府(这里即民政系统)从民办非企业的社会服务机构中购买社工岗位,外派社工到服务单位即公办救助机构中参与救助性工作。我国现阶段为了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政府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规定下属的一些公办社会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安置少量社工。笔者认为,这种自上而下的推行方式为社工进入公办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社工进入机构后的发展空间有限。
据笔者调查,J市救助管理站是隶属于J市民政局领导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担负辖区内的流浪乞讨等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的食宿、交通、寻家等临时性救助服务管理任务,并辅助于省中转站工作。该中心共有编内人员51人,主要由退伍转业军人、接班制人员构成,专业素质不强。购买的社工岗位共7个,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生1人、专科生5人,几乎大部分都没有社工职业资格证,从业年限多为1年左右,从业时间较短。该站一共有七个科,其中负责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是妇女儿童保护科,在该科工作的社工只有2名,数量有限。结合J 市救助站的调查,笔者认为社会工作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介入具有以下表现。(一)介入的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服务单位即公办救助机构的目标占主导地位,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目标退居其次。实际情况中机构多以临时性的救助即返乡策略为工作目标,这与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念和工作目标是相冲突的。
(二)介入的模式与方法
笔者通过文献研究综合分析得出,目前,社会学界对以标签理论、精神分析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问题视角的社会工作介入模式多持批判态度,取而代之的是主张人本主义理论和建构主义理论为基础的优势视角。[2]
在对J市救助站的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该机构社会工作者介入救助站的模式和方法还是比较传统和单一,缺乏对流浪儿童的甄别分类救助,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进行心理建设与行为矫治、回访等系统有效的长效救助机制。社工A 说:“我们对于流浪儿童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流浪儿童从进站到出站这段时间的饮食起居、身体锻炼、人身安全及简单的心理疏导和文化课辅导”,社工B说:“我们对于流浪儿童的主要工作就是做好负责儿童的进站、离站的核对、登记,给他们提供食宿,对儿童的日常生活安排、管理和组织,做好巡视巡查工作,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