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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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内容
第一章、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定;
第二章、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订)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2001年4月21日。由总理朱镕基签发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性质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公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各级部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他的核心是建立了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
一、安全生产的含义
关于安全生产的含义,社会上认识也不一致。较有权威的工具书如《词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安全科学辞典》从不同的侧面对安全生产分别作了定义:安全生产是指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安全生产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职工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员工的生产过程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无论从哪一个侧面进行定义,其中都突出了安全生产的本质是要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安全生产是人类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职工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员工的生产过程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无论从哪一个侧面进行定义,其中都突出了安全生产的本质是要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安全生产是人类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的原则
搞好安全生产,在强调安全生产方针的同时,必须要强调坚持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原则。
坚持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坚持管生产必须要管理安全的原则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坚持三级教育的原则坚持三不伤害原则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五同时原则。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就是对各级管理人员、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他们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对职业安全健康应负的责任的制度。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职业安全健康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制度,也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核心,是我国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它反映了生产过程的自然规律,是长期生产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总结,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基本保证。
四、工伤事故的管理
工伤事故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容,是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以及统计等工作的总称,工伤事故的管理是工伤事故预防的基础,事故预防是事故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工伤事故是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然不在本岗位劳动,但是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主要表现为下列三种情况。职工在本职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或与生产和工作有关的劳动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或他人在生产、工作中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企业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职工在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意外事故发生原因与防止
(一)、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必有其原因。
1、环境因素
1)脏乱的工作环境;
2)不合理的工厂布置;
3)不合理的搬运工具;
4)设备保养不良,未实施定期安全检查;
5)缺乏安全防护装置或措施;
6)危险的工作场所;
7)缺乏紧急应救的设施与措施。
2、人为因素
1)不知。不知道安全常识,尤其是新进员工未曾受过训练,不知道安全方法、安全规则,不知道使用防卫器具。
2)不能。不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如令未受专业训练的员工担任需要特殊技巧或智力的危险工作。
3)不愿。不愿遵守安全规定,如员工不愿按照安全规则使用防护器具,为图侥幸在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等。
4)粗心。由于疏忽而导致事故,如员工工作时粗心大意、乱开玩笑或漫不经心,引起工作时的分心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