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考点精讲: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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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证券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考点精讲:证券市
场的
行政监管
第八章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1.增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
2.增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
3.增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4.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实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3.“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例8—3(2012年3月考题•单选题)
列关于公平原则的叙述中,准确的是()。
A.参与交易的各方理应有获得平等的机会
B.交易各方要即时公布相关信息
C.除证券公司外,各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D .交易各方根据其各自的资金数量的不同而享有不同的权利
参考答案】A
【解析】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市场不存有歧视,参与市场的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具体来说,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筹资者、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也无论其投资规模与筹资规模的大小,只要是市场主体,则在进入与退出市场、投资机会、享受服务、获取信息等方面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例8-4(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证券市场的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
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予公正待遇。()
【参考答案】"
【解析】“三公”原则中的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在公开、
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予公正待遇。
例8—5(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证券市场监管原则的“三公”原则的公开原则,其信息披露的主
体是指证券发行人、证券交易者。()
【参考答案】X
【解析】公开原则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信息披露的主体不但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交易者,还包括证券监管者。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而证券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督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在于:使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限制其消极作用;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
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 ; 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 市场的正常秩序 ;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使用灵活多样的方式, 调控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 合。
国际证监会公布了证券监管的三个目标:一是促护投资者 ; 二是 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 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
( 二 )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这个手段是通过建立完善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和 这是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具有较强的
这个手段是通过使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信 贷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实行干预。这种
手段相对 比较灵活,但调节过程可能较慢,存有时滞。 3. 行政手段。这个手段是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实行 行政性的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但使用不当可能违背市场规律, 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遭到惩罚。一般多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法制尚不 健全、市场机制尚未理顺或遇突发性事件时使用。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监管
体系,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 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 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 一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 成立于 1992 年 l0 月。中国证监会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 9 个稽查局,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 36 个证监局。
( 二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1.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1. 法律手
段。 严格执法来实
现的。 威慑力和约
2. 经济手段。
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能够履行下列职责:(1) 依法制定相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2) 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实行监督管理;(3)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管
理;(4)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5) 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6) 依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活动实行指导和监督;(7) 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实行查处;(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能够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中国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1)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现场检查。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
料。
(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能够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