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保险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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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保险现状分析

【关键词】运动员保险运动员保障

【摘要】

引言

运动员保险在我国是一个正处于蓬勃发展期的产业,从中央政府主导的国家体育基金总局到各地方的运动员商业保险,运动员保险正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其覆盖面积愈发广泛,保险金赔付额迅猛提高,发挥的保障作用也愈发明显。但是,相较于发到国家已经十分健全的运动员保障体系,尚在成长期的我国运动员保险系统则存在着很多不足,这种不足已经渐渐的成为了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大阻力,甚至会波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故对我国运动员保险发展状况的研究显得日益重要。

一、运动员保险现状

在美日等发达国家,运动员保障体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保险领域,运动员保障已经上升到国家社会保障的高度。这两个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运动员社会保障部门,并下设机构统一管理运动员的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如美国的运动员社会保险署等机构。而在立法方面,发达国家也大多已经建立了完备的运动员保障法律体系。日本历年来相继出台的《体育安全保险法》《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保障了日本运动员保障的顺利落实和实施。

而在我国,运动员参保的只有32.2%。经济发达地区和部分体育大省运动员参保比例相对较高。一线运动员参保较多,占76.1%,二、三线运动员参保的分别为40.7%、21.5%;在参保的险种上,经济发达地区和体育大省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运动员没有区别,都局限于医疗保险、伤残互助险、意外伤害险、劳动保险和商业自主保险等有限的险种上。由此可见,运动员保险保障存在着覆盖面不够广泛,不同地区、不同运动领域差异大,保险险种不足等显著问题。

相较于发达国家的运动员保障体系发展历程,我国的起点较晚,社会开始关注与运动员保障领域是从1998年著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受伤开始的。1998年桑兰代表我国参加在美国举行的友好运动会,再一次跳马练习中不慎受伤,导致高位截瘫。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赔付了高达1000万美元的保险金,而我国政府由于当时相关保障体系不健全,除了一些临时性的补助并没有系统的保障。其后“桑兰事件”余波不断,时至2011年的今天,桑兰仍在为自己的维权而奋斗着。由此开始,我国的运动员保险逐渐走到了人们的视野里,相关部门开始加大力度整理过往颁布的零散法律法规,并且逐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虽然整个体系仍然有很多不足,但是由于运动员保障领域的开始得到重视,所以可以预见我国的运动员保险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运动员保险需求的分析

前文已经就我国运动员保障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描述,其中的不足应该已经引起了我们足够的重视。但作为一个尚待进一步开发的领域,我们还有必要认清运动员保险发展的重点,也就是运动员最需要什么样的保险。保险险种繁杂多样,而对在社会上具有特殊地位的运动员来说,并不是所有保险都是他们最需要的。既然我们明白了运动员保险需要大力发展,那

就有必要把精力和资源投入到最关键的领域。笔者认为,目前有两大保险领域是运动员最需要得到保障的。

1、运动员伤残保险。运动员,特别是职业运动员,身体是其获得收入维持生计的最根本的资本,而国家和政府如果想从体育事业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就必须让运动员后顾之忧的在体育比赛中发挥。桑兰的例子已经说明了我国当时的运动员保障力度不足,而我国另一名优秀体操运动员王燕在2007年的受伤,则更加明确揭示了我国必须加快运动员保障的建设力度。浙江女子体操运动员王燕在2007年的全国体操锦标赛女子高低杠比赛中不慎受伤,颈椎骨折脱位,很有可能高位截瘫。其相关的保险共有三重,浙江省为运动员投的工伤险,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基金保险,和商业的意外伤害险。而三个保险合计,王燕即使高位截瘫,从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获得的赔付一次性不会超过50万。

相较而言效力于NBA魔术队的老将希尔,在2001到2003年之间由于伤病困扰只参加了47场比赛,按照规定,魔术队将付给他3260万美元的收入,不过其中有1500万美元是由保险公司支付。其中当然有中美国力之间的差距,但是这期间100倍的差距应该是还有两国运动员保障体系差异等其他因素导致的。

一个很可能从此终生残废的人获得的保障不足一个四肢健全的人的百分之一,这个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2、运动员退役保险。在运动员退役后,大多数人直接面临着失业的危险,特别是在我国这种“体育从娃娃抓起的”体育体制下,运动员除了其相关专业技能外,几乎别无所长,其退役后的生活往往十分凄凉,哪怕是奥运会金牌得主。

著名退役后晚景凄凉的事件虽然在各方势力的掩盖下并不多见于媒体,但是偶尔流出的几条新闻都是让我们感到无比心痛甚至有些愤怒的。其中邹春兰无疑是最有代表性的。邹春兰,女,1987年,邹春兰进入吉林省第一体工队,从1987年到1993年退役,邹春兰共获得9块金牌,还曾拿过全国举重冠军。1993年退役后,邹春兰很快在经济上陷入困境,最后不得不在一家大众浴池靠搓澡谋生,每月收入不足500元。在全国妇联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下,目前在长春经营着一家洗衣店。作为一名著名运动员,退役了的邹春兰尚且如此,而那些从小被国家训练来参加比赛,除了专业别无所长,并最终没能走入人们视野的运动员们,他们的生活情境我们恐怕不敢再多设想了。

不过,在全世界范围内,退役运动员问题是各国,特别是大国强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美国是解决的较为妥善的。在美国,由于有相对较为完善的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支撑,因而在青少年时期、甚至中年阶段从事各种运动的人离开训练场之后,一般都会自然地转换身份,融入新的社会环境之中。美国的运动员分为职业和业余两种。进入职业圈的运动员多数以俱乐部为依托,有较为可观的年薪,可以保证他们退役后很长一段时间衣食无忧。在这期间,他们也会谋划未来更长远的生活。至于那些大牌明星,由于社会认知度高,一旦离开了运动场,很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新的社会角色。业余运动员参与体育运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多数人有自己的职业或专长。在体力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他们会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或计划,全身心地投入到训练比赛中去,而一旦发现自己力不从心,就会离开训练场,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另外,美国的教育体系保证了所有受教育者能够学到基本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技能,为他们未来走向社会奠定了知识基础。美国的很多大学会为有运动天赋的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鼓励他们边学习边训练。大学毕业之后,愿意转为职业运动员的,可以努力在职业运动队中谋得一席之地;愿意以业余运动员身份继续训练的,可以边工作边训练;至于那些想结束运动生涯的,由于有了学业基础,可以用自己学到的专长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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