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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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驻马店市135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驻政[2013]58号
【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2
【实施日期】2013.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驻马店市135青年人才工
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驻政〔2013〕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科协制定的《驻马店市“135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2日
驻马店市“135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
(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2013年3月21日)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的意见》(豫人社〔2012〕35号)和《驻马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2--2020年期间,继续开展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实施“135青年人才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选拔培养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目标,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在全市、全省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为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后备人才支撑。
总体目标:根据《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驻马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力争到2020年,选拔培养出1名以上研究成果具有国内领先的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左右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国家、省、市三级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梯队。
二、选拔范围、数量、条件和程序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135青年人才工程”人选主要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有团队支撑、能够领导团队攻克技术难关的优秀骨干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倾斜。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选拔推荐;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选拔100人左右。
已入选我市“333人才工程”的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申报“135青年人才工程”同级人选。
(二)选拔条件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