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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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主要服务项目:
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信息检索服务;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光盘数据库检索、远程通讯服务、承担委托查询;帮助读者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开展与计算机、计算机检索、网络服务有关的各种形式的用户培训等。
二、读者须尊重和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管理。
三、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在电子阅览室内上网阅览,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借证上机或多人一机;
四、为保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你在阅读多媒体光盘时须佩带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五、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后,检查所用机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六、上机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各项规定者,工作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和纠正。
七、爱护阅览室设备,读者不得利用计算机做违法及违章操作,严禁查删改计算机上的软件和相关数据,违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并照价赔偿,并给予1-2罚款。故意损伤或偷窃计算机器材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器材按原价的五至十倍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读者自带软盘、光盘等,一律由工作人员进行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其他特殊事项需向工作人员事先声明。
九、在电子阅览室室内请关闭寻呼机和移动电话(或设置在震动档),保持室内安静。
十、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和乱扔废弃物,维护室内清洁;勿带包裹入内,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如有丢失或其它情况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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