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指南(医疗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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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 断
4、严重程度判断:
重度:①生化:血清总胆汁酸≥49μmol/L,血清 甘胆酸≥43μmol/L,总胆红素≥21μmol/L,直接胆 红素≥6μmol/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00U/L,天冬 氨酸氨基转移酶≥200U/L。②临床症状:瘙痒严重, 伴有其他症状,<34孕周发生ICP、合并多胎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复发性ICP、曾因ICP致围产儿死 亡者无明显其他症状。
轻微脂肪痢 极少数出现体质量下降及维生素K相关凝血因子
缺乏,后者可能增加产后出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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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 助 检 查
1、胆汁酸系列: 其改变是ICP最主要的实验室证据 目前的测定主要包括总胆汁酸和甘胆酸(文献
报道评价:①ICP孕妇总胆汁酸水平较健康孕妇显 著上升,可用于评价ICP严重程度;②甘胆酸敏感 性强,可作为筛查和随访ICP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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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 断
3、确诊要点:
甘胆酸敏感性强、特异性弱,总胆汁酸特异性强、 敏感性弱
空腹检测血甘胆酸水平≥10.75μmol/L(正常值 5,61μmol/L)或总胆汁酸≥10μmol/L可诊断为I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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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 断
4、严重程度判断:
轻度:①生化:血清总胆汁酸10-39μmol/L,甘 胆酸10.75-43μmol/L,总胆红素<21μmol/L,直接 胆红素<6μmol/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00U/L,天 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00U/L。②临床症状:瘙痒为主, 无明显其他症状。
2011年中国IC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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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是一种严重的妊娠 期并发症,是导致围产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发生有明显的地域及种族差异。目前,我国无确切的 ICP流行病学资料,迄今国际上尚无有关ICP的一致诊疗 意见,也缺乏基于循证医学并适合于我国的诊治指南。 本指南旨在帮助临床医师对ICP诊疗做出合理的临床决 策,并非强制性标准,也不可能包括或解决ICP诊治中 的所有问题。临床医师在针对某一具体患者时,在参考 本指南基础上,需全面评估患者具体病情及检查结果, 制定合理的诊治方案。
害快速而特异的指标。在ICP诊断中的敏感性及特 异性可能优于胆汁酸和肝酶;
③血清α-羟丁酸脱氢酶水平较健康孕妇显著升 高,升高水平与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及碱性磷酸 酶呈正相关,但作为评估ICP严重程度的指标未见 支持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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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 助 检 查
3、胆红素系列: 一般总胆红素水平正常或轻度升高,平均30-
尚无证据显示ICP胎盘重量、体积及厚度与健 康孕妇胎盘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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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 断
1、妊娠期筛查: 产前检查常规询问有无瘙痒,瘙痒者测定并跟
踪血甘胆酸或总胆汁酸水平变化 妊娠合并黄疸、肝酶和胆红素水平升高者,即
测定血甘胆酸和总胆汁酸水平 ICP高危因素者,孕28周测定血甘胆酸水平,正
常者3-4周后复发 一般孕妇32-34周常规测定血甘胆酸或总胆汁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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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 疗
1、目标:
缓解瘙痒、降低血总胆汁酸水平,改善肝功能; 最终达到延长孕周,改善妊娠结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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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 疗
2、病情监测: ①孕妇生化指标监测: 血甘胆酸10.75-21.5μmol/L、总胆汁酸10-
20μmol/L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00U/L且无宫缩 者,若孕周<32周,1-2周复查;若孕周>32周,1 周复查
而病情严重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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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 助 检 查
7、胎盘病理检查: ICP孕妇胎盘组织光镜及电镜检查:胎盘绒毛
板及羊膜均有胆盐沉积,合体滋养细胞肿胀、增生、 合体芽增多,血管合体膜减少,绒毛间质水肿、绒 毛间隙狭窄、新生绒毛较多,有的绒毛内无血管生 长,绒毛小叶间新绒毛互相粘连,占据了绒毛间腔 的有限空间,使绒毛间腔更加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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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 床 表 现
2、黄疸:
瘙痒后2-4周部分患者可出现 发生率20%-50% 多数仅轻度黄疸,分娩后1-2周内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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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 床 表 现
3、皮肤抓痕:
不存在原发皮损,而是因皮肤瘙痒抓挠皮肤出 现条状抓痕,皮肤活检无异常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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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表现
4、其他表现: 少数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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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 危 因 素
1、孕妇因素: 年龄>35岁 具有慢性肝胆疾病,如丙型肝炎、非酒精性肝
硬变、胆结石和胆囊炎、非酒精性胰腺炎、口服避 孕药诱导的肝内胆汁淤积病史
家族中有ICP病史 前次妊娠有ICP病史(有报道再次妊娠ICP复发 率在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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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 危 因 素
2、本次妊娠因素: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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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 断
2、诊断的基本要点: 起病大多数在孕晚期,少数在孕中期 以皮肤瘙痒为主要症状,以手掌、脚掌及四肢为
主,程度轻重不等,无皮疹,少数孕妇出现轻度黄疸 全身状况良好,无明显消化道症状 可伴肝功能异常,主要是AST和ALT轻中度升高 可伴血清胆红素升高,以直接胆红素为主 分娩后瘙痒及黄疸迅速消退,肝功能迅速恢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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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 助 检 查
2、肝酶系列: ①AST、ALT水平正常或轻度升高,与胆汁酸水
平升高无明显先后顺序,其变化与血清总胆汁酸、 胆红素变化不平行。升高波动在正常值的2-10倍, 分娩后10天左右正常,不遗留肝脏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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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 助 检 查
2、肝酶系列: ②血清α-谷胱甘肽转移酶上升,反应肝细胞损
40μmol/L,最高不超过170μmol/L,以直接胆红 素升高为主
4、肝炎病毒学系列检查: 单纯ICP者,肝炎病毒学系列检查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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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 助 检 查
5、肝脏B超检查: ICP肝脏无特征性改变,因此肝脏B超检查对
ICP诊断意义不大,仅对排除孕妇有无肝胆系统基 础疾病有重要意义
6、肝脏病理检查: 肝组织活检是有创性操作,尽在诊断不明,
双胎妊娠(多胎妊娠尚不清楚) 人工受精后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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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 床 表 现
1、皮肤瘙痒: 主要首发症状 初起为手掌、脚掌或脐周瘙痒,可逐渐加剧而
延及四肢、躯干、颜面部。夜间加重、严重者可引 起失眠。
70%以上发生在孕晚期,平均孕周为30周,也有 少数孕中期出现。
大多分娩后24-48小时缓解,少数1周或1周以上 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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