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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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大全
作者:XXX
日期: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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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
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台帐,并建档保存。
二、做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估(包括现场检测)报告的准备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科室、厂、队关于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汇总后报领导小
组。并落实到科室、厂队,解决检查出的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各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经过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有资质的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设置或者指定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每年年初职业卫生负责人要组织职业病防治组成员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与部署。
二、职业病防治计划
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上岗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建立建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