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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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管理制度

2013.4.7日修订

医用冰箱管理制度

1、冰箱要设专人管理,每周应清洁冰箱一次,每月进行除霜一次(结霜厚度不超过1cm)。

2、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8?,冰箱内应放置温度计一支,每天应查看冰箱温度一次,并有记录。

3、冰箱内物品应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药、外用药等)分类分层有序放置,并有醒目标识(高危药品贴专用标签)。定期进行清点、检查,贵重药品要登记。如有科研等其他用品,应置于清洁容器内放入冰箱并标识清楚。

4、需低温保存已配置的液体,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例如:肝素封管液等应注明药物名称、配置时间。已开启未使用完药物,应注明开启日期时间,并用无菌瓶口贴覆盖。

5、病人的物品如:胰岛素需注明床号、姓名、有效期并做好交接班。

6、冰箱内物品要做到无过期、无受潮、无霉点、无丢失。

医用冰箱内一律不得存放与医疗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食物。7、

8、如血标本、病理标本应封闭保存,防止倾倒污染其他物品,并做好交接班及时送检。使用后的血袋应密闭放置冰箱暂存,不超过24小时。冰箱内严禁放置痰、便标本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冰泥或冰袋需平整放置。

10、冰箱运行异常时应及时维修。

冰箱质控记录本

日期温度清洁除霜药品药品药品药品药品药品药品检查人签名

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名称数量

备注:日期格式为月.日,如4.29,第一行和年份变换时候加上年份,

如:2013.4.29。温度表述为8?,清洁表述为清洁“?”不清

洁“×”,除霜表述为“?”,未进行此项表述为“/”,药品名称如过长使用简称,在第一行药品上写明全称。清洁和除霜由检查人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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