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要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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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要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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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2日公布的《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对此,环保部这份纲要提出,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
根据纲要,2019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勘界定标。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纲要还提出,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各地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拓展阅读:绿色建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义
1.深入认识绿色建筑及其价值体系构成。
1.1绿色建筑的概念与特征。
作为一个新兴概念,绿色建筑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虽然到目前为止国内外都还没有统一的看法与共识。但是,在提倡绿色环保的社会大背景下来理解绿色建筑的概念,顾名思义,就是具有绿色环保功能的建筑或建筑群。但它又不仅仅局限于一个绿色生活区,一个示范建筑体,它的内涵十分之大。就其概念而言,它是一个很多专业的集成化合作,是建筑全生命周期中建
筑环境的性能、资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的平衡与配合。以此为前提建设的建筑体系必须兼备可节约资源、资源与能源能够循环再生和利用、减少对气候污染的特征,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们生活健康的指数和劳动效率。
1.2绿色建筑价值体系构成分析。
“绿色”是绿色建筑体系的基本衡量标准,具体到社会与技术层面来看来可分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空间环境质量、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管理和综合性能六个方面。因此,绿色建筑的前提设计必须改变传统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以减少各种资源、能源消耗和废弃物处理为操作本线,从对建筑空间内环境、全寿命周期投资和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等综合方面考虑,进而做出合理的设计布局。延伸技术处理方面,则要求其建筑材料必须是环保节能型的,外层可作为能源收集、转换的界面,并防止能源流失,同时结构上还要有调节气候,确保室内气气候稳定的能力。
基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原则的绿色建筑体系,把“绿色的生命“这个意义富于建筑,其包含的能源观、设计观、技术观让建筑具有了健康和再生的机理,使建筑与人、建筑与生态系统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智能高效的、不污染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存的环境,从而使建筑摆脱对现有资源的过分依赖和消耗,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能源使用的自给自足,突出了绿色建筑体系的价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