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分级

辐射事故分级

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核辐射防护原则

核辐射防护原则 发生核事故或放射事故,特别是有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时,总的防护原则是“内外兼防”,具体包括两方面: 1)、体外照射的防护原则 1.尽可能缩短被照射时间; 2.尽可能远离放射源; 3.注意屏蔽,利用铅板、钢板或墙壁挡住或降低照射强度。 具体措施:当放射性物质释放到大气中形成烟尘通过时,要及时进入建筑物内,关闭门窗和通风系统,避开门窗等 屏蔽差的部位隐蔽。 2)、体内照射的防护原则 避免食入、减少吸收、增加排泄、避免在污染地区逗留。清除污染,减少人员体内污染机会。 具体措施:如果核事故释放出放射性碘,应在医生指导下尽早服用稳定性碘片。服用量成年人推荐为100毫克碘, 儿童和婴儿应酌量减少,但碘过敏或有甲状腺疾病史者要慎用。 详细操作指南: 1.进入空气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严重的地区时,要对五官严防死守。例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减少放射 性物质的吸入。 2.穿戴帽子、头巾、眼镜、雨衣、手套和靴子等,有助于减少体表放射性污染。 3.要特别注意,不要食用受到污染的水、食品等。 4.如果事故严重,需要居民撤离污染区,应听从有关部门的命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出污染区 的人员,应将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脱下存放,进行监测和处理。 5.受到或可疑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员应清除污染,最好的方法是洗淋浴。 发生核事故或放射事故,特别是有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时,总的防护原则是“内外兼防”,具体包括两方面: 1)、体外照射的防护原则 1.尽可能缩短被照射时间; 2.尽可能远离放射源; 3.注意屏蔽,利用铅板、钢板或墙壁挡住或降低照射强度。 具体措施:当放射性物质释放到大气中形成烟尘通过时,要及时进入建筑物内,关闭门窗和通风系统,避开门窗等 屏蔽差的部位隐蔽。 2)、体内照射的防护原 避免食入、减少吸收、增加排泄、避免在污染地区逗留。清除污染,减少人员体内污染机会。 具体措施:如果核事故释放出放射性碘,应在医生指导下尽早服用稳定性碘片。服用量成年人推荐为100毫克碘, 儿童和婴儿应酌量减少,但碘过敏或有甲状腺疾病史者要慎用。 详细操作指南: 1.进入空气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严重的地区时,要对五官严防死守。例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减少放射 性物质的吸入。 2.穿戴帽子、头巾、眼镜、雨衣、手套和靴子等,有助于减少体表放射性污染。 3.要特别注意,不要食用受到污染的水、食品等。 4.如果事故严重,需要居民撤离污染区,应听从有关部门的命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出污染区

辐射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

辐射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 一、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陶洪臣 副组长:张文权 成员:刘广凌、尤大年、王相鹏、马福禄、安龙、叶振洋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89023348 四、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市环保局(电话)、省环保局(电话)、环保热线(电话)、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电话)、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总局、公安部、卫生部。 五、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 (1)

环发〔2006〕145号 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 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公安厅(局)、卫生厅(局):为及时有效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的辐射事故分类和分级处理原则,需要明确建立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 ? 二、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见附件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接到辐射事故报告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将辐射事故信息向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直至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情况下,可以同时向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和卫生部报告。 四、省、地(市)和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在接到各类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辐射事故的严重程度(见附件二、三、四),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事

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见附件五)。 ? 五、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确认该辐射事故属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省级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在2小时内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核实、确认事故类型,在2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公安部和卫生部。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无需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 六、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分别将上一年度和上半年辖区内发生的所有辐射事故情况汇总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并抄送同级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2.放射源分类办法 3.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4.辐射事故分级 5.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核或核辐射应的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

核或核辐射应急的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 2006-3-21 0:0 【】【】 发文单位:国防科工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 文号:科工二司[2002]22号 发布日期:2006-3-21 执行日期:2002-1-8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核应急管理工作,由国防科工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组织编制了核应急管理导则《核或核辐射应急的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工委 国家环保总局 卫生部 二ОО二年一月八日 《核或辐射应急的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 1 前言 1.1 目的 本导则是根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国际上推荐的通用原则制定的。其目的在于为各地区、各单位核事故应急计划的制定、核事故应急响应准备、辐射应急干预工作的实施提供指导。 1.2 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陆基核动力厂,原则上也适用于其它核设施。 本导则为保护公众成员所推荐的通用干预水平,是等效采用了目前国际上认同的一种通用值,它们代表了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大体获得最大净利益的水平值,没有考虑到特定的随厂址或随事故情况而变化的具体因素。它们是在放射防护的技术性基础上选定的,不包括社会政治方面的考虑。因此这些通用水平只能用作导则,任何具体的进一步的优化过程可能建议采用稍为不同的值。 1.3 结构 本导则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基础知识和原则,它考虑了国际上 IAEA72号安全丛书《在核事故或辐射应急事件中保护公众的干预水平的确定原则》以及国内相关颁布后国内外在应急干预方面所获得的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前相应法规所作的修改和补充。第二部分是对第一部分提出的关于保护公众的导则的应用,包括了对通用干预水平的推荐。第三部分提供了关于对负责核或辐射应急的工作人员的照射进行控制的导则,特别是在事故发生后的初期执行紧急补救行动中的照射的控制。 2 概述 2.1 核辐射照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辐射源处于受控情况下的照射和失去控制情况下的照射。极大多数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况,这时辐射源能为社会提供净的利益,这种情况定义为"实践",可以通过正常情况下剂量限制体系的应用使照射限制在可预见的正常水平之下。第二种情况是极少数情况,事故使源失去控制就是这种情况,此时正常的剂量限制体系不再适用,通常的解决办法只有通过要求限制或调整人们的活动,或至少对资源进行重新调配等方式的干预才能使照射降低。这种意在减少或避免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已存在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情况定义为"干预". 3 应急计划和应急响应 3.1 在核事故或辐射应急情况下,用来保护广大公众或工作人员的措施的有效性取决于预先制定的应急计划的适用性。在应急计划中,应当为采取各种具体的行动确定好一些准则。甚至在紧急响应以后,事先制定好较长期的行动准则,对于增强部分公众和工作人员对当局的能力和决策完善性的信心也是非常有用的。这些干预准则主要是以辐射防护原则为基础制定的。 3.2 出于辐射防护中关于照射可能具有确定性和随机性两种健康效应的考虑,已提出了保护公众成员健康的三条基本原则。这三条原则是:①尽一切可能防止严重的确定性效应;②行动是正当的,即行动的利益要大于其危害;③是优化的,即它们应获得最大的净利益。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随着x线产品的广泛应用,影像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x射线电离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不可忽视。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长:潘伟庆(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于亮(业务副院长)、金莉君(后勤副院长)、陈锐(党总支副书记)、周小华(行政副院长) 成员:王宗强(放射科主任)、刘杰平(放射科主治医师)、刁玲(医务科科长)、杨泉(护理部主任)、姜春霞(院感科科长)、蔡毅(药械科科长)、陈波(设备科科长)、夏勤(总务科科长) 第一责任人:潘伟庆 直接责任人:王宗强 日常工作由王宗强负责协调处理。 二、报告程序及时限 第 2 页共 2 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的原则,对初步确诊三级放射事故的必须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二级以下事故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2、三级事故以口头方式报告时,必须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受累人数、当地处理情况、患者的严重程度,并报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及主要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3、放射事故的报告均按统一表格报告。 4、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和人员的事故报告。 (2)调查事故的证明材料和取证资料。 (3)处理事故的技术资料。 (4)事故的危害评价。 (5)受辐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有关资料。 (6)认真填写“放射事故报告”、“放射事故阶段报告”、放射事件登记。 三、调查处理 1、接到报告后有关人员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报告疾控中心的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携带事故处理的应急器材到达现场。 第 2 页共 2 页

核辐射风险误区和真相

核辐射风险误区和真相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出现核泄漏事故,日前,日本政府已经发放碘片给附近的民众,用于保护甲状腺免于受损。 经过各大媒体的密集式报道,大众把“碘”与“抗辐射”联系在一起,出现了一些概念混乱,诸如“多吃含碘的食物能抗辐射”类的文章横空出世,并被各大网站转载。上海也出现了市民疯抢碘片的现象。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副主委、广东省核医学分会主委、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核医学科主任蒋宁一教授评述道:“大众把‘核辐射’与‘电辐射’‘电磁辐射’混为一谈,夸大了碘的作用。” 大家无需谈核色变,核技术目前被广泛运用于医疗、工业、农业乃至考古学中,虽可致病却能治病。对大众的一些误解,记者请蒋教授一一做了解答。 ○大众看法 多吃含碘食物、碘片能预防核辐射危害。以防万一,先吃碘片预防预防吧。 真相:乱吃碘,反惹病 蒋宁一教授首先解析了碘与核辐射的关系,碘的作用机制。他说,核污染是一种放射性污染,这种污染含有一些放

射性的物质,其中含有一种叫“碘131”的物质,它能与空气中尘埃相结合形成微小颗粒(如气溶胶),人体吸入和皮肤接触后都可能造成损伤。而人体的甲状腺最易吸收“碘131”,“碘131”绝大部分会进入甲状腺组织。因此,受核辐射污染者很多会出现甲状腺损伤。 碘片则是一种稳定的碘,在这种情况下,让受灾者吃碘片起封闭作用,保护甲状腺免于受损。“形象地讲,甲状腺就好比一个空置的阵地,外敌——放射性碘‘碘131’要入侵,便先让不害自己的稳定碘,去占领阵地,使外敌无立足之地,达到维护身体健康的目的。”蒋宁一教授说。因此,服碘的目的是减少或不让放射性碘进入甲状腺,达到减轻或不损伤甲状腺的作用。但是,市民如果无故服用碘片,身体没这个需求,相当于阵地不需要守护,就会造成碘超标,会造成碘甲亢等疾病。 15日,我国卫生部也发布消息称,碘片的服用要根据政府的指示,只有政府在评估事故状态以后才能决定是否需要服用碘片,不能仅凭个人主观臆断或因恐惧而擅自服用。 ○大众看法 多吃含碘丰富的海带、紫菜、贝类及鲜海鱼等食物能减轻各种辐射危害。

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注: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附: 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 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环发[2006]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公安厅(局)、卫生厅(局):为及时有效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的辐射事故分类和分级处理原则,需要明确建立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 二、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见附件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接到辐射事故报告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将辐射事故信息向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直至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情况下,可以同时向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和卫生部报告。 四、省、地(市)和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在接到各类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辐射事故的严重程度(见附件二、三、四),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见附件五)。 五、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确认该辐射事故属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省级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在2小时内上报国

核辐射防护原则

核辐射防护原则

远离辐射——详细操作指南 辐射射线 核辐射主要是α、β、γ三种射线: α射线是氦核, β射线是电子,这两种射线由于穿透力小,影响距离比较近,只要辐射源不进入体内,影响不会太大。 γ射线的穿透力很强,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电磁波是很常见的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主要由功率(与场强有关)和频率决定。通讯用的无线电波是频率较低的电磁波,如果按照频率从低到高(波长从长到短)

按次序排列,电磁波可以分为: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微波、远红外线、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射线、γ射线。以可见光为界,频率低于(波长长于)可见光的电磁波对人体产生的主要是热效应,频率高于可见光的射线对人体主要产生化学效应。 天然辐射 天然辐射主要有三种来源:宇宙射线、陆地辐射源和体内放射性物质。据有关资料统计,天然辐射造成的公众平均年剂量值如下表所列。照射成分年有效剂量(毫希) 正常本底地区照射量升高的地区 宇宙射线 0.38 2.0 宇生放射性核素 0.01 0.01 陆地辐射:外照射 0.46 4.3 陆地辐射:内照射(氡除外) 0.23 0.6 陆地辐射:氡及其衰变物的内照射 吸入222Rn 1.2 10 吸入220Rn 0.07 0.1 食入222Rn 0.005 0.1 总计2.4 人工辐射 人工辐射源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放射性治疗辐射源、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物、核武器爆炸的落下灰尘以及核反应堆和加速器产生的照射

等。根据有关资料记载,人工辐射源对公众产生的平均核爆炸 年剂量值如下表所列。 辐射源剂量(毫希/年) 放射诊断 0.22 放射治疗 0.03 医用同位素 0.002 放射性废物 0.002 核爆炸落下尘 0.01 职业照射 0.009 其他辐射源 0.012 核电站周围 0.001~0.02 控制内照射原则 进入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作为辐射源对人体的照射称内照射。控制内照射的基本原则是防止或减少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对于放射性核素可能进入体内的途径要予以防范。 如何防护α射线 由于α粒子穿透能力最弱,一张白纸就能把它挡住,因此,对于α射线应注意内照射,其进入体内的主要途径是呼吸和进食时,其防护方法主要是: (1)防止吸入被污染的空气和食入被污染的食物; (2)防止伤口被污染。核爆炸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图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院办、党办、医务部、护理部、质管科、感染办、人事科、财务科、抢救小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医务部)的职责

日本核泄露事件核辐射相关知识

什么是核辐射?核辐射究竟有什么危害? 核辐射是原子核从一种结构或一种能量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结构 或另一种能量状态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微观粒子流。核辐射可以使物质引起电离或激发,故称为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又分直接致电离辐射和间接致电离辐射。直接致电离辐射包括α、β、质子等带电粒子。间接致电离辐射包括光子(γ射线和X射线)、中子等不带电粒子。 早期核辐射在核爆炸最初十几秒钟辐射出来的人眼看不见的伽 玛射线和中子流。它是核爆炸特有的杀伤破坏因素。早期核辐射接近光速呈直线传播。当发现闪光时,人员早已受到射线的作用了。早期核辐射能像X射线那样穿透人体和物体,能穿透几千米的空气层。当射线照射到人体、杀死细胞达一定程度时,人员就会得放射病;照射到土壤、食盐、碱、食品和某些金属器具上,还会使这些原来没有放射性的物质产生感生放射性,也能对人员造成伤害。它还能使光学玻璃变暗、胶卷曝光、化学药品失效,并能影响电子仪器的性能。 在放射医学和人体辐射防护中,辐射剂量的单位有多种衡量模式和计量单位。较为完整的衡量模式是“当量剂量”,是反映各种射线或粒子被吸收后引起的生物效应强弱的辐射量。其国际标准单位是“西弗”,定义是每千克人体组织吸收1焦耳,为1西弗。 人体遭受过量辐射,可能导致疲劳、头昏、失眠、皮肤发红、溃疡、出血、脱发、白血病、呕吐、腹泻等,有时还会增加癌症、畸变、遗传性病变发生率,影响几代人的健康。一般来讲,身体接受的辐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状越严重,致癌、致畸风险越大。 1

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辐射总危险度为0.0165/西弗,也就是说,人体每接受1西弗的辐射剂量,就会增加0.0165的致癌几率。西弗是个非常大的单位,因此通常使用毫西弗、微西弗。1毫西弗=1000微西弗。据我国核电安全专家郁祖盛介绍,根据我国的标准,每人每年受到的辐射量应小于2.7毫西弗。事实上,人体如果短期受到低于100毫西弗的辐射,也并不会造成影响。辐射剂量超过4000毫西弗,则可能致死。 而日有媒体报道的福岛第一核电站3号机组外部辐射量一度达 到每小时1557微西弗。这个辐射量只相当于一个人接受十几次X光检查,尚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核泄漏时怎么做? 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网站上介绍了核电站发生紧急情况 时应该采取的一些措施,摘译如下: 下文中的指导原则告诉你在核电站发生紧急情况时该怎么做。注意随时携带一个用电池的收音机收听具体指令。关闭并锁好门窗。 如果要求你撤离: ?注意保持窗户和通风口关闭;使用再循环空气。 如果建议你留在室内: ?关闭空调、换气扇、锅炉和其他进风口。 ?如果可能,进入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区域。 ?如非绝对必要,不要使用电话。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辐射防护三原则

? ? ? 基本知识: 由一种核素转变成另一种核素(如Co60 Ni60,Cs137 Ba137)叫做核转变。 核转变过程伴有粒子(如∝、β、γ)发射,因此发生核转变的物质称作放射性物质。 物质的量叫质量,质量的单位是千克。 放射性物质的量叫活度,活度的单位是贝克(Bq ),每秒发生一次核转变叫做1 Bq 。 1居里(Ci )=3.7×1010 Bq,1毫居(mCi )=3.7×107Bq ∝、β、γ等具有电离的能力,统称作电离辐射。单位质量的物质吸收的电离辐射的能量叫做吸收剂量(D )。 不带电粒子在单位质量物质中释放出来的所有带电粒子的初始动能之和叫做比释动能(K )。 D 和K 的单位是戈瑞(Gy ),每千克物质吸收1焦耳的辐射能量叫1Gy 。 剂量当量H 的单位是希沃(Sv),对于γ、β射线 1Sv=1Gy 单位时间内的吸收剂量叫做吸收剂量率D ,类似的有K 和H ,以Gy/h 和Sv/h 等为单位。 辐射防护三原则: 1、正当性 伴有辐射的实践带来的纯利益必须大于代价。 2、剂量限值 每年 50mSv ,对γ、β为50mGy 或5R 。 3、最优化 考虑到社会的和经济的因素 ,使一切有正当理由的照射保持在可以 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即利益/代价比值达最大,或采取可行的 措施将剂量尽量降低。 辐射防护三措施: 增加物质屏蔽、加长操作距离,缩短操作时间。 限值: 基本限值:每年50mSv 或50mGy(γ、β) 导出限值: 1、结晶器上:GB 16368-1996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 标准,设备表面5cm 处≤25μSv/h ,100cm 处≤2.5μSv/h 。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做好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 确保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交通畅通。 (三)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 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四)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

2021新版核辐射的安全防护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新版核辐射的安全防护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2021新版核辐射的安全防护 核事故的类型:核事故有三类:核辐射事故、核反应堆事故、核武器事故。 1.核辐射事故是放射性物质的非正常散播,会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受到辐射,这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高。 2.核反应堆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小,但是一旦发生,社会危害就很大,短时间内很难消除。 3.核武器事故是核武器在研制、生产、储存、运输、准备使用、拆卸销毁过程中发生的丢失、损坏、爆炸或燃烧。 核事故的预防 1.平时我们要增强防灾意识,不要随便保存不明金属物,特别是在保存某些银灰色金属时,必须非常谨慎。 2.到医院放射科就医,或在其他场合发现警告标志,要赶快避

让。 3.如果很多人在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同时出现头晕、头疼、恶心、呕吐、腹泻、发烧、四肢无力等现象,要考虑是否有发生辐射事故的可能。 4.离反应堆比较近的话,要注意异常的前兆,如耀眼的闪光、明亮的火球、震耳的巨响、蘑菇状烟云、尘柱状落灰等。 核反应堆事故发生时的应对 发生核反应堆事故时,可以采取以下这些措施: 1.隐蔽。躲在屋里,把门窗都关上,可以用土坯、沙袋或砖把窗户封起来,用手帕捂住口鼻。砖和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防护效果好,木质房屋防护效果差,房子越大防护效果越好,在高大的建筑物里,可以把人都集中在中间。烟云过后及时打开门窗。 2.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稳定碘。 3.控制食物和水。确定食物和水被沾染后,要停止食用。如果不得不食用被沾染的食物,必须进行除沾染处理,达到允许食用的标准再食用。

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一、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建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 成立由院领导、保卫科、设备科、医务处、护理部、放射、核医学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紧急协调处理,科室具体负责紧急处置,及时终止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做好相应救治工作。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事件预防责任制度的准备:为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平时就要做好应急演练与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辐射安全监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每年接受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机构的防护性能检测发现问题,立即给予整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个人剂量计申换检

测,放射装置每年进行年检;辐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放射防护性能进行检测,严格按规范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六、辐射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登记与监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检测发现有辐射泄漏;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辐射暴露超过正常范围;放射装置年检不合格;出现射线装置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受检者暴露照射超剂量。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放射病、器官损伤、人员死亡等,应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分级与报告: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生意外放射辐射事件时,检查室医务人员应按用电安全原则及时强制切断电源,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病患者安全撤离现场。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过程,以备调查处置。 (二)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科室主任,并及时上报医院防保、医务等相关部门,情况复杂的报医院分管领导。(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四)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1、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 2、严格实施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以及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严格实行辐射事故监测与预警规定,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按照《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4、严格实行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5、每年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医院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检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放射装置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放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露的安全措施; 6、医院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保证正常使用;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并接受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状态检测; 8、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9、有计划、有组织的制定并实施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

知识教育,增强放射工作人员对辐射灾害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加强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防护与应急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院应对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以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二、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信息报告: 1、辐射事故发生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明确辐射事故级别后立即向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放射装置或同位素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2)发生放射装置泄露的; (3)放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伤亡的。 2、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程序、报告方式进行报告,在最短时间内对辐射事故的大概情况报告到医院及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应急处理: 1、放射装置丢失、被盗或辐射事故发生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请相关专业人员携带与处理事故有关的应急器材迅速达到事故现场; 2、确定事故性质并明确辐射事故级别,了解受辐射人员的基本情况、损伤程度等,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事故区内参与抢救和执行任务的有可能遭受大剂量辐射人员,配备报警式个人剂量计,对可能遭受严重放射性污染人员,应持续监测他们体表和眼袋的污染水平,以防止烧伤,根据实际需要应急工作人员应佩戴两个量程的个人剂量计,应急工作人员中应有专门剂量检测人员;

电离辐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X射线探伤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1、危险分析:X射线对人体血液成分中的白细胞具有一定的杀伤力,使人体血液中的白细胞数量减少,进而导致机体免疫功能下降,使病菌容易侵入机体而发生疾病。我公司很多产品制造过程中,需要对工件进行无损探伤,其中包括X射线探伤,由于人为或客观不利因素,可能引发放射线探伤事故。 2、事故征兆或条件:当射线机器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现场未采取防护设施,未设置防护管理区,未设置警示标志;其他不可预见性征兆等。 二、组织与职责 1、应急组织:班组长、安全员及班组作业人员。 2、各成员职责 2.1班组长、安全员职责:负责组织现场X射线探伤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及上报工作。 2.2班组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班长或安全员,并服从班长或安全员的统一指挥,做好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当事人或现场人员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班长或安全员。 2、班长接到报告后,对事故初步判断,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并向厂安全员及公司安环部报告。

3、现场处置方法 3.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立即关闭设备,及时将被照射者转移出探伤区域; 3.2根据伤害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将被照射者送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治疗的医疗机构,对其进行观察、检察和必要的治疗; 3.3事故发生后,发现人首先报告车间主任,主任指挥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封锁现场,开展救援; 3.4车间主任将事故时间、地点、现场处置情况、伤害人员数量、伤情等情况上报安环部,安环部视现场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5调查处理。注意保护现场,便于相关部门确定事故性质,调查了解患者受照剂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4、突发事件后班组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善后处理,班长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后,恢复生产作业。 四.注意事项 1、现场作业的人未完全撤离就开机。 2、自动训机休息间隔非现场操作人员误入辐射现场。 3、在屏蔽室操作探伤机,而铅门无连锁装置,有人误入现场探伤机不断电,仍继续工作。 4、无安全警示措施,使不知情者误入辐射现场。 5、操作人员缺乏职业防护知识或职业道德,视他人生命健康为儿戏。 6.施工现场因为设施比较简单,所以建议操作人员穿上防护服带好“个人剂量仪'' 。

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对辐射事故的处理,做到反映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确保泄漏点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3. 职责 3.1放射源使用部门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并组织抢险; 3.2聚酯部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并实施;总经办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建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4. 程序 4.1放射源的事故危险性 放射源失窃(丢失、被盗、失控)事故和放射源或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引起公众或现场操作人员受超剂量照射,造成人身伤害。 4.2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小组 4.2.1 组长:总经理 职责:全权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4.2.2 副组长:生产副总、总工程师 职责:协调组织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当应急小组组长因公出差时,接受组长委托,全面履行组长职责。 4.2.3 组员:生产管理部负责人、聚酯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聚酯电仪工程师、公司安全员、聚酯部安全员、公司安防队长。 职责:无条件参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各项活动,服从指挥、服从安排。 4.3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3.1事故发生后,聚酯部当班值班长应立刻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聚酯部极时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安排聚酯大楼值班员保护并封锁辐射事故现场。 4.3.2聚酯部放射作业人员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3.3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人体受超量照射,在环保、卫生专业部门指导下,相关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4.3.4聚酯部专业人员,按照《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放射防护管理规定》对危险放射源及放射源现场采取应急安全处理。 4.4放射源暂存或转移 4.4.1总经办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生产管理部负责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转移手续。 4.4.2放射源在暂存或转移运输过程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由总经办负责; 4.4.3聚酯部负责放射源暂存库房的值班,总经办保安负责放射源暂存库房的安全保卫和放射源转移护送,防止丢失和失盗; 4.5放射源事故现场监测 4.5.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放射源事故现场进行委托监测。 4.6放射源事故调查 4.6.1发生泄漏事故所在部门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必须向生产管理部提交《辐射事故报告》; 4.6.2生产管理部在发生放射事故后一小时内,经公司主管领导授权同意后,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并在发生事故后六小时内填写《放射事故报告表》,报送当地环保、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4.6.3生产管理部配合环保、公安部门进行辐射事故调查,编写《辐射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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