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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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版本:第一版
XXX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
目录
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检查制度 (8)
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9)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0)
工程每周例会制度 (11)
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2)
计量管理制度 (15)
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和审批制度 (17)
施工图纸阅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21)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5)
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 (26)
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工程安装全程进行质量管理。
2 范围
适应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持续满足其质量管理体系预定目的的能力进行确认,对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对本程序的归口管理负责质量管理。
3.2质检部负责材料进货检验。
3.3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管理
4.1.1进货原材料的管理
4.1.1.2常规产品(配虬柜、电焊条等)的进货检验荛,由质检部质检员负责,包括数量清点、规格、型号、外观检查,合格证确认等;质检员不得由采购人员担任,质检员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送主管电力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检验或试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技术资料应同时保存;
4.1.1.3外购机械配件要有出厂合格证,自加工配件要有检验合格证明;
4.1.1.4进货检验期间及检验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标识;
4.1.1.5进货检验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4.1.1.6质检部每季度对工程部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
4.1.1.7质检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每季度应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
大检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及时制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2施工过程的管理
4.2.1质检部负责识别需要管理的实现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及公司根据产品特点,策划的各过程和子过程,特别是施工、服务运作的全过程。
4.2.2与质量相关的各过程应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过程具体的分目标或指标。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需进行相应的管理。
4.2.3工程部负责选定工程监视、测量记录表格,经业主或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4.2.3.1工程部在施工方案中应依据工程项目的合同和计划要求,提出该工程采用的主要检验和试验规程规范,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报质检部备案;
4.2.3.2班组或施工人员在施工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检和互检,按质量要求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验、试验、标识和记录;
4.2.3.3工程部、施工技术人员或质检员根据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在自行检查后,通知顾客或监理工程师按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手续;
4.2.3.4在所要求的工序检查和试验末签证确认合格前,一般不得将工程(产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准例外放行;特殊情况下由负责人批准实施,但要经顾客同意;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办理签证手续后才可进行隐蔽;
4.2.3.5检查和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4.2.3.6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查和试验)应按技术标准要求、验收规程规范要求执行、并填写好所要求的各种质量记录,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查和试验)状态主要是以质量记录作为标识;
4.2.3.7在下述情况下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以工程记录表格、悬挂标签、涂色、印记、分区堆放等方式进行标识,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1、施工过程中
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同类型且无唯一性标识
的批量产品;2、虽有唯一性标识,但处于动态中的产品。
4.2.3.8检验和检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
4.2.3.9质检部应对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当发现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或不合格项时,提出处理意见。
4.2.4分项工程的管理
4.2.4.1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填写动工报审表,方可施工。
4.2.4.2检查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程部组织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一起进行验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评表,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规范》评定质量等级。工程部对不合格品要做出标记,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4.2.4.3特殊、关键过程的检验应有质检部的有关人员在场参加验评。
4.2.4.4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填写竣工报验单,经监理单位单位确认后合格方可进入下一分项工作施工。
4.2.5隐蔽工程的检验和试验
对分项工程和隐蔽部位,除按4.2.1条组织验评外,还要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验评,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办好验证手续。
4.3分项工程的检验和评定
分部工程的检验评审评定是在分项工程验评优良或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由工程部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定。
4.4所有未经检验合格的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不得转序,如因施工急需,某些过程未检验而特殊转序的,须由工程部报质检部负责人批准,作好标识的记录后先行转序,但其例行检验必须在最终检验前完成,并按结论意见办理。4.5工程竣工收前自检
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合同规定的
承包内容是否已全部
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是否齐全有效,产品保护是否符合规定,施工过程符合质量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要求,并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为工程验收作好准备。
4.6工程竣工验收
4.6.1参加最终检验人员由质检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4.6.2工程部应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自检,包括:
4.6.2.1对工程整体进行实测实量;
4.6.2.2对外观进行检查;
4.6.2.3竣工资料的搜集、核查、整理、对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正确性和符合性予以确认。
4.6.3工程部自检工作完成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或其它规定的表格)报送工程部。
4.6.4质检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其主要内容包括:4.6.4.1检查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可靠和符合规定要求;
4.6.4.2检查是否以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包括进货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要求;
4.6.4.3对自检的实测实量数据进行抽查;
4.6.5当4.6.4条所列各项工作结束后,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并没有在规定的质量记录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或(其它规定的表格)上签署检查意见。
4.6.6质检部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的结果,确认工程质量满足规定,具备交付条件后,可正式向顾客(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验收和交付。
4.6.7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原始记录除作为交工资料向顾客(建设单位)提交的那一部分以外,各部门均应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在商定期内可提供给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