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酯(PET)塑料瓶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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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PET)塑料瓶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塑料瓶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为原料,经注塑工艺成型的(PET)塑料瓶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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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
GB/T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T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
GB/T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T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
3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聚对苯二甲酸乙醇酯(PET)树脂应符合GB4806.6的规定。

3.2外观
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要求
项目要求
表面无明显磨损、凹陷、生料、针眼、无泡、未熔
物、缺料、溢料,表面光洁,无异物、污染
瓶口端面平整,螺纹圆滑、无崩缺,结晶瓶口呈均匀结
晶状
支撑环成型良好、表面平整,无缺料、溢料
杂质内外表面必须清洁,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规格尺寸偏差
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规格尺寸偏差
规格<25g25g~40g>40g
尺寸偏差
高度,㎜±3.0瓶口高度,㎜±0.5瓶口内径,㎜±0.2
重量偏差,g±1.0±1.5±2.0
3.4卫生指标
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

其中总迁移量指标为8mg/dm2,高锰酸钾消耗量为8mg/kg。

3.5乙醛含量(粉碎法)
乙醛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乙醛含量
项目要求
乙醛含量(μg/L)≤25
3.6添加剂
3.6.1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6.2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9685的规定。

3.7真实性要求
不得添加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物质。

3.8生产过程要求
生产过程要求应符合GB/T23887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外观要求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目测观察。

4.2规格尺寸偏差
高度用精度为0.5mm直尺测量,其它尺寸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测量。

重量用精度为0.01g天平测量。

4.3卫生指标
按GB4806.7规定的方法进行。

4.4乙醛含量
按QB/T1868-2004中的6.8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与抽样
5.1.1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投料、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不超过20万个。

5.1.2抽样
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量不少于0.5‰,至少不少于50个。

5.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5.2.1出厂检验
PET塑料瓶坯产品在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要求、规格尺寸偏差。

5.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原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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