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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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下面是由查字典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第1篇】
为贯彻中华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精神,响应党中央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号召,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在往年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基础上,市慈善总会决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
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给困难群众送去社会的温暖,增强他们脱贫的信心,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慰问对象及标准
我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困难残疾人、烈属、伤残军人、特困家庭500户(分配名额见附表1)。
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
三、资金来源
接收社会各界捐款,从“南宁慈善日”活动善款中安排。
四、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中旬,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募集慰问款物。
(二)2017年1月上旬,市慈善总会走访慰问县、区各2个。
(三)各县、区、开发区慈善会(民政局)领取慰问金后,负责组织走访慰问,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慰问金发放到受助对象家庭。
五、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慈善会(民政局)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张榜公示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专人负责做好发放慰问金的工作,每户受助对象需本人亲自领取并签名。
慰问活动结束后,将发放签领表和发放慰问金的图文信息报送市慈善总会。
(三)各县、区、开发区慈善会(民政局)要落实一名负责此项活动的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市慈善总会邮箱:cc。
(四)附件表格可通过南宁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第2篇】
为扎实做好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决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夯实送温暖工作基础
调查掌握准确的困难职工情况是开展好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重要前提。
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要按照明确标准、精准识别、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等信息,认真填写并核查《困难职工档案》(见附件2)相关信息,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变化情况,对困难职工信息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
二、因困施策,精准帮扶,分类做好帮扶送温暖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要对已建档困难职工进行普遍走访慰问,并根据困难职工实际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做到区别情况,因困施策,因人施助,标本兼治。
在此基础上,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对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重点帮扶省直机关困难或破产企业单位的困难职工、遭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困难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以及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会员群体。
以上对象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三、加强领导,严格审核,确保送温暖工作取得实效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是工会组织持续开展的重要品牌工作,是
工会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帮扶职工的实际行动,是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具体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对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困难职工帮扶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负责对需要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救助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统一审核、报送,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工会章)、《困难职工档案》(均为一式一份)以及本单位开展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同时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