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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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及思考
一、城市和城市化简述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城市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的产物。在地理经济学中,城市被定义为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有足够多的非农人口,并具有生活必须的住宅、公共设施伴随着生产、交易、消费等活动的综合聚合体。
城市化也称作城镇化,是指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城市化的过程是城镇用地扩展,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地域不断扩散过程。简单的理解,就是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某种程度上,城市化既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只有经历了城市化才能真正的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二、我国农村城市化现状
农村城市化是让农民进城,并且改变他们的就业与收入结构。农村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乡村衰弱,向城市化兴起的一个过程。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推动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实现农村经济、人口、社会城市化,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本和目标。推进农村城市化,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农村城市化适度发展、以市场化为取向、以产业的发展和集聚为依托,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推进农村城市化。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放开了对原有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涌入城市,这成为中国特色城市化进程的开端。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初见规模。从21世纪开始,中国开始进入城市化发展新时期,人口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17.92%上升到2010年的45.7%,年平均提高1%以上。但是在“十一五”时期,我国的城市化遇到了“瓶颈”——城市化规模扩张的制约与品质提升的压力
逐渐凸显。在中国,城市化所承载的,不仅是发展经济,还有城乡一体化、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对中央的有关文件没有完全的理解和掌握,城市化的工作基本上单一的体现在对城市规模扩张和对GDP 增长的追逐上,没有兼顾公共设施及民生的改善,使现阶段的城市化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与城市化的初衷正好背道而驰,所以总结城市化进程中的不足,为城市化的未来找出一条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与环境相协调城市与乡村和谐发展的新路子,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城市化进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及隐患
只有经过城市化的洗礼之后,人类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时代。然而,仅仅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而赞叹不已、沾沾自喜是远远不够的。正确认识城市化所带来的成果,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解决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程度的使城市化的成果由城市居民、农民共享,才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一味的追求形式化、快速化
城市化发展的的前提是经济的发展,现在政府正在大搞拆迁,将农村人口带入城市,将他们变成城市居民,改变着他们的生活与消费方式,从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据对最近的大批农村拆迁户调查,70%的人非常愿意拆迁,因为他们虽然将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但是他们可以从城府那得到很多的补贴,他们可以靠着补贴过着富足的生活。这是一种惰性的表现。但是这样只考虑到城市居民对推动城市发展的作用,这样就会忽视目前的经济与就业状况。所以我们应该从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开始,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现实生活状况,而不是一味的去追求城市居民比例,这样难免会出现虚无的农村城市化,只是形式上的改变,而没有从社会的本质状况去解决。城市化的发展依赖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才能推动社会的快速发展。所以政府应该努力吸引农民去规划地区投资,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聚集,而不是只是表象的增加城市人口。
城市化是一个逐渐转变的过程,就跟自然规律一样,不能强求,需要我们尊重,不能认为的去求快,而制造一些假的数据。城市化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之
上,需要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引导。一味的求快,只会带来很多的社会不良现象。让那些有利可图的人钻了空子。它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所决定的,如果大量农村人口进城,没有解决就业问题只会造成很多社会治安问题。这样只会阻碍城市的发展,而不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多以建设城市化要以市场化为趋向,以产业发展为依托,而不是表象的增加城市人口。任何事情若违背了其发展规律,必将带来消极的后果,虽“热闹”一时,却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们不是没有“加速发展”的教训。大跃进就是最好的例子。
(二)失地农民返贫
为了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扩展的目的,地方政府把向农民征得的农民宅基地等土地复垦后换取同等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向农民征地用于城市化的建设,目的和初衷都没有错,但是牺牲农民的利益搞“土地财政”发展地方经济就是大错特错了。
在征地的过程中没有对农民采用合理的安置方式,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也没有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农民在城市化的大潮中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化和现代化带来的便利,又有一次的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占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准备奔向小康的农民却由于城市化而返贫了。2010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5.7%,城乡收入比却为3.31,考虑到可比性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大约达到了4至6倍左右。城市化的目的和意义是加快社会的发展,使城市的文明成果城乡共享,逐步的缩小城市与乡村二元经济体制带来的城乡差距,但本义被一些地方政府忽略了。
另外,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运用愈加激烈的方式进行“反拆迁”。政府向农民争地成为农民返贫的元凶,也成为政府与农民之间利益矛盾的根源。
(三)农民工、农二代与留守儿童问题
城市化的进程当中,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原有能够支撑人们生产生活的公共物品呈现出严重不足的态势。农民工在城市化过程中付出自己辛勤劳动和汗水,却不能享受城市生活的待遇,生活在城市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