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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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
恶意占有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
(二)使 用
使用,是指所有人或者合法占有人 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力口以利用、运 用,以实现这些财产的使用价值。
“所有”和“使用”的分离
即所有人不直接使用其财产,而由合 法占有人来使用。
(三)收益
⑵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统一性
国家所有的财产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不论由何人占有,都是国家财产的有机 组成部分。
占有主体具多元性
国家财产由不同的主体占有,在国有财产的 统一体内,不同占有主体占有的个别财产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
各占有主体对国有财产的占有具有排他性, 当其占有受到他人侵害时,可以行使物上请求 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③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国家 财产;
④国家所有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研 究、体育、卫生设施及文物古迹、风景 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
⑤国家的货币发行基金、外汇储备、 黄金储备及股票等有价证券;
⑥军事设施; ⑦国家在国外的财产; ⑧国家所有的其他财产。
3、国家所有权的行使
国家所有权作为所有权的一种类型,同样具 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一)国家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权 (三)自然人财产所有权
(一)国家所有权
1、国家所有权的概念
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 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所有权是我国授权的一个独立类 型。
我国《民法通则》第73条规定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
第十三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
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 权利人无须借助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 的权利。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自己以外一切 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2、所有权是排他性权利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某物的独享的排他性权 利。
处分是所有权的核心
无论是事实上的处分、还是法律上的 处分都会引起所有权的消灭或者转移。
处分权是所有权人最基本的权利。
处分权的行使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所有权人才能行使对 自己财产的处分权。
在个别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 的约定,特定的非所有人对他人财产也可以行 使处分权。
三、所有权的种类
但是,基于国家作为社会中心和全民代表 的特殊地位,以及国家所有权在主体与客体方 面所具有的特殊性,国家在行使这些权能时, 其使用方法比较特殊。
国家行使所有权,不仅表现为对财产 进行微观方面的控制与支配,更主要的 表现为建立有关国有财产的各种制度, 从宏观上对国有财产的使用进行调配。
(二)集体所有权
所有权人可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 他物权,可使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与所有 人发生分离或部分发生分离,但当所有物上设 定的他物权消灭时,分离出去的权能又复归于 所有权人。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所有权的存在是永续的,不能预定其 存续期间。
二、所有权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是指财产所有 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 可以行使的权能。即享有所有权的人针 对自己的财产可以实施的行为。
包括: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两种情况。
⑴合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指非所有人依据法律或 者依据所有人的意愿而占有他人财产。
⑵不法占有
不法占有,是指非所有人没有法律根据, 也非根据所有人的意愿而占有他人财产。
非法占有又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之分。
①善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财产时 不知道或无须知道其占有是否合法。
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一)占有
占有,是指所有人对自己财产实际上的控制。 占有是所有权的基本体现。 所有和占有有时是统一的,有时是分离
的。
1、所有人的占有
所有人的占有,是指所有人直接控制 自己的财产。
直接控制有各种方式。
2、非所有人的占有
非所有人的占有,是指非所有人对 他人所有物的占有。
⑶国家所ຫໍສະໝຸດ Baidu权客体的无限性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没有范围限制,任 何财产都可以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依据法律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包括:
①国有的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水流、 水面等自然资源;
②国家所有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 航空、港口、水利工程、海洋运输、邮电通讯、 广播电视及供电、供水、供气的管线设施等;
私分、截留、破坏。”
2、国家所有权的特征
⑴权利主体具有唯一性
国家是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是国有财产的 唯一所有人。
占有国家财产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 他组织和个人都不是国家所有权的主体。
各级政府主管机关对其主管的国有资 源,如国有土地,矿藏、森林、草原、 水资源等和其他国有财产,虽然可以在 国家的授权范围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 权,但他们不是国家财产的所有人。
处分,是指所有人决定自己财产在事 实上和法律上的命运。
处分可分为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
1、事实处分
事实处分,就是对物的消费,是财 产在自然状态中被消耗。
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
2、法律处分
法律处分,是指所有人依照自己意志, 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
即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或者使 用。
1、集体所有权的概念 集体所有权是劳动群众集体对其所有的财产
依法进行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权也是我国所有权中的一个独立类
在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不能 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3、所有权是一种完全、充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最全面、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
他物权于物上的权利是部分的、暂时的、不完全、 不充分的。
所有权是一切他物权的基础。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收益,是指所有人获取由自己的财 产所产生的利益。
所有人通过对财产的直接使用获得经 济利益。
由他人的使用而获得利益
所有人也可以通过已建立的法律关 系由他人的使用而获得经济利益。
非所有人享有的是使用权
非所有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使用所 有人的财产,他们所享有的只是使用权, 而不是收益权。
(四)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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