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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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使我区的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我区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下面,我结合人社局的部门职能,将我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我区一直十分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力度,引进人才。2019年**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196人,其中乡村教师公开招聘123人,占招聘总人数的62.76%。123名乡村教师中本科学历的有59人,大专学历64人,缩小了城乡师资水平差距。目前,教师都已全部到各乡镇学校工作,极大地缓解了我区乡村教师人手不足的问题,提高了我区乡村教师素质,促进了我区乡镇教育水平的发展。

二、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行职称评聘优先。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桂人社规〔2018〕28号)文件精神,乡村教师符合中、高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乡村教师已取得中级、副高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按规定程序分别聘用到本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七级。目前,我区乡村教师享受超比例聘用的人有510人,其中超比例聘用在十级岗位有238人,超比例聘用在七级岗位的有272人。

三、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

目前我区乡村教师的工资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和桂政办发〔2018〕151号文件执行。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根据桂组通字〔2019〕38号、桂教师范〔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实行不同档次的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补助。从根本上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使乡村教师更加有尊严地工作,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从教,促进乡村教育的振兴与发展。

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

从新时期民族教育发展的更高要求看,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人才流失比较严重。

乡村中小学因各方面的条件相对较差,生活艰苦,较难长期留住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而且乡村中小学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进修的机会相对较少,导致部分乡村中小学青年教师千万百计进城,优秀乡村教师流失比较严重。

(二)乡村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教师专业化水平较低。

乡村教师的学历进修主要通过函授、电大和自学等渠道取得,有比较多人选择文科专业进修,导致理科专业教师缺乏,教非所学、学非所教的现象在不同程度上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特别是边远学校,学科教师不配套,不少学校很难开设英语、计算机等课程,有的学校甚至没有这方面的专业教师,只能由一些其他专业的教师兼任。

五、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急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改进。从长远和根本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待遇合适、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相对稳定而又合理流动的乡村教师管理体制。

(一)加大乡村教育投入,建立乡村教师工资福利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乡村教育投入机制,继续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乡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完善乡村教师医疗、居住等福利条件,防止乡村教师流失。

(二)继续加大乡村教师的引进,优化乡村教师资源的配置。根据各区域教育事业单位发展的规模,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定期补充招聘教师。同时继续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针对乡村学校的急需学科,选派部分城镇专业学科教师到乡村轮岗,满足乡村教育发展的需要,优化乡村教师资源的配置。

(三)继续深化教育系统改革,努力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强化岗位设置中竞聘上岗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竞争上岗方式,用竞争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同时建立高效的乡村教师培养机制,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养力度,提升乡村教师队伍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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