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2013年10月23日12:03 来源:《世界农业》2013年第06期作者:陶思源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3
摘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的高消耗、污染物的高排放、物质和能量的低利用、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德国是世界上发展循环经济较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德国的综合型农业发展模式是欧洲国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典型代表。本文在对德国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成功经验分析的基础上,从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政策体系、选择合适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科技研发与推广、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促进中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综合型农业,农业废气物,资源化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但与此同时,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的高消耗、污染物的高排放、物质和能量的低利用、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就已经开始把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化解环境危机和缓解资源匮乏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因此,充分借鉴德国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中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途径及对策,对于中国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德国的综合型农业发展模式
德国是世界上发展循环经济较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循环经济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60年代,少数政治家针对当时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设立了研究组,开始分析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问题。70年代前期,政府启动了一系列环境政策法案,并成立了联邦环境委员会(UBA)等公共机构,这些政策法案赋予政府在环境领域更多的权力。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德国的循环经济经历了转型时期,开始着手全面解决环境问题,走经济发展和环境协调发展相结合的道路。而从90年代中期至今,德国政府出台了更多的能源与法规政策,旨在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循环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以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为特征,使得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能在该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德国的综合型农业发展模式是欧洲国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典型代表。德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法国和荷兰的第四大农产品和食品出口国,农业是德国非常重要的产业部门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经济迅速发展,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德国曾经是世界上生产和使用化肥、农药最多的国家,虽然实现了农业发展和农作物的稳产高产,但同时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为此,德国提出了综合型农业发展模式。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综合农业重视生态系统平衡,综合农业的实施以不破坏自然环境为前提,且必须与生态系统要求的平衡过程相一致;二是综合农业重视土壤保护,农业经营要因地制宜,合理轮作,施用钙肥,综合植保;三是综合农业重视水资源保护,合理规划农田,避免在水淹区进行耕作,在水域周围建立保护绿地,合理栽培,实施最佳施肥法等;四是综合农业重视经济发展,发展综合经济必须要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来具体实施。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地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德国政府还出台规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综合型农业模式实施提供保障。德国政府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3次制定
和修订《可再生能源法》,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无机化肥施用过量、加强资源保护、加大处罚环境污染的力度等。
在农业资源节约和保护方面,德国主要制定了水资源保护政策,其宗旨是为了保护和修复水资源生态平衡,保证农村用水和农业用水安全。目前水资源保护的重点是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并防止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水对农村、农业造成影响。1985年政府为提高土地保护的成效,第一次提出了土地保护的理念,但当时只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废弃物回收、农业肥料及除虫剂、除草剂使用限制规定的概括。其后,德国政府采取立法保护土壤资源,分别在1998年颁布了《联邦水土保持法》和1999年颁布了《联邦水土保持与污染治理条例》。
在农业生产环节,德国主要遵循清洁生产理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通过对投入品种及数量的控制,保护生态环境。为保证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德国政府要求:生态农业企业与农场经营者在耕作过程中,禁止使用化肥、化学农药和除草剂等,而采用有益于环境的除草方式;严禁使用易溶的化学肥料,必须采用传统喂养方式的畜禽粪便做有机肥料,并采用轮作或者间作,以保持土壤肥力;由栏笼饲养改变为自然放养,并严格控制牧场载畜量,必须采用自己种植或者加工的天然饲料喂养,不得使用抗生素,不得使用转基因技术。其生产的产品在转为生态生产方式6个月后申请验收,2年之内接受检查,合格后才可以标以生态产品标识在市场上出售。
为了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德国还专门成立了德国生态农业促进联合会(AOEL),集农业、农业管理、农业经济、农用化工和植物保护于一体,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农业生产方式加强对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并且,AOEL还制定并实施了高于欧盟《关于生态农业及相应农产品生产的规定》的标准。德国对农产品统一实行生态标识,所有符合欧盟生态规定的产品,允许标以生态标识。统一的生态标识增加了德国生态食品的信任度和透明度,让经营者有更大机会实现收益,让消费者享受更多的便利条件。虽然生态农业企业由于采取避免使用化肥和农药耕作方法,施用农家肥,导致农产品产量略有降低,但生态产品价格上的优势可以弥补由于传统农产品产量较高带来的损失,所以,仍然能够保证生态农业企业获得较高的总利润及人均收入。目前,德国有一部分农业企业在按照欧盟生态农业指令的有关规定从事生态农业经营,虽然生态农业在整个农业中所占的比例还不高,但其发展速度非常迅速,特别是在疯牛病危机之后,德国各级政府都大大加强了对生态农业发展的资助力度,民众对生态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大大提高。
二、德国的综合型农业发展模式对中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启示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理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农业循环经济缺乏认识,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因此,应把宣传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常用知识结合起来,在宣传教育中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农村资源综合利用的科学与法律知识,如介绍农业废弃物如何处理排放、宣传沼气综合利用、介绍农家生态系统内物质间的关联等,增强农民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让农民认识到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提高发展循环农业的自觉性。与此同时,通过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引导社会公众中的消费者进行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社会宣传活动,培养全社会参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识,鼓励社会公众减少生产、生活废弃物的产生,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等原则运用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具体实践中,逐步实现农业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良性循环。
2.因地制宜地选择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