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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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活动,落实税源管理新模式,完善机制,强化税源管理,减少税收流失,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如实申报纳税,不断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局《18年全市地税工作意见》和《关于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健全评估机构、科学搭配人员
纳税评估是优化税源管理模式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在力量配备方面,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纳税评估工作,集中专业人才,发挥规模效应,真正通过纳税评估工作,促使企业财务核算真实、税收管理到位,起到以征管促收入的作用。
二、明确责任,做好学习培训
各单位要明确各评估岗位的工作责任,细化和量化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加强过程和质量监督,确保评估的顺畅、高效运行。各单位在确保充分运用省局评估软件流程评估的前提下,建立重点税源户评估制度,掌握纳税情况,挖掘税源潜力,对有较大波动的要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切实加强管理。结合“大集中”系统中纳税评估子系统上线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围绕评估基本知识、软件实例操作、约谈步骤、约谈技巧、案例解说、税收法规等内容进行认真的学习,丰富财会知识、税收政策、分析判断以及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三、以重点税源为中心,提高年度专项评估质效
纳税评估工作是18年工作重点,对煤炭行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年缴纳地方各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评估面要达到100%,其中对于煤炭行业、由地税部门管理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评估工作,其余重点税源企业的年度评估工作应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专项评估分析与核实的内容以企业所得税为主,兼顾地方各税,评估期间一般以评估18年度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收缴纳情况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以前年度。评估方式继续采取以省局纳税评估软件为主,人工评估分析为辅,人
机结合的方法。对评估范围内的重点税源企业要评深估透,挖掘和解决深层次的涉税问题,确保评估质效。
四、强化复核监督措施,提高评估质效
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指导和帮助评估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县局将按照《纳税评估复核制度》的规定,对一定时期内某个税种、某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案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个案抽查。各单位要确保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评估文书的底稿与缴款书在时间、数字等方面要符合逻辑。
五、深化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发挥数据增值利用效果
纳税评估与汇算清缴、稽(检)查的结合工作,是税源管理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筹合理安排,紧密结合《税源管理一体化工作制度》,构建落实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以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通过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用评估结果改进和验证税收分析。建立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分析制度,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评估案件移交标准,发现需要转稽查的要及时转交稽查,转交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各单位评估企业的5%(达不到1户的按1户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