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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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摘要: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在不断对外开放的
过程中,保险业坚持改革创新,行业面貌放生了历史性的
变化。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
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落后于外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
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介绍现在保险业的现状。关键字:民族保险业初级阶段
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 " 拼三余一" 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一)中国保险业的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经济功能初步显现。
回顾保险业60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虽然经历了曲折,但全行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指导下,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在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12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488亿元,同比增长8.0%,保险业增速继续在低位徘徊,而且增速首次降为个位数,与近20年来超过20%的平均增速形成了明显反差。从外部环境看,复杂严峻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等多种渠道传导至保险业,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难度与压力。2012年,保险监管强调“风险底线”和“消费者权益”,取得积极成效。从国际
比较看,2012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在世界排名第4位,保险密度排名第61位,保险深度排名第46位。
中国作为一个潜力无比巨大的对外完全开放的市场,对国际保险资本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许多国际知名的保险企业已把在中国发展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来安排,对于中国的保险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适应这一国际化发展的潮流,中国保险行业已步入高速发展期,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发展,未来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前景看好。
2.投资渠道稳步拓宽
2007年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稳步拓宽的一年。受益于资产价格的持续上扬和投资渠道的拓宽,2007年1至11月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6万亿元,收益率达10.87%,为近年来最好水平。自2007年4月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从5%调高至10%后,保险机构在一、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不言而喻,保险巨头身影频现,中小险企业相继加入,各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例直逼上限。当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绝不会仅仅局限于A股市场。2007年7月,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海外投资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股票、股权等产品。保监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运用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15%的自有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购汇资金,投资香港股票市场和重大股权项目。
3.保险监管水平提高
1)偿付能力监管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第一,研究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改进方案。根据国际金融改革的大趋势,针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存在的不足,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下
一步建设思路和方向进行了深入研究,确定了我国风险资本制度的建
设思路和方向,即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按照与国际趋同的总体
要求,不断完善符合保险业发展阶段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目前监管
部门正在根据各方意见研究起草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改进的总体
规划,同时继续完善现有偿付能力评估标准。
第二,研究完善资本补充制度。一是出台了新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完善次级债的发债条件,加强次级债的监督管理。该办法
已于2011年10月正式发布。二是研究制定了《完善保险公司补充机制
的总体工作方案》,确定了近期和长期工作任务,进一步拓展资本补
充渠道,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第三,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在2011年,保监会启动了《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和配套的《保监会分类监管工作内部指引》研究制定工作,将法
人机构分类监管和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合在一起,明确保监会机关、
保监局在分类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修改完善现行分类指标、分类方法和评分规则,以期提高监管效率,
充分发挥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作用。
2)保险集团监管全面启动
2010年,保监会印发《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实行)》,到2011年,对保险集团的监管全面启动。一是建立集团监管员和监管联系人制度,召开监管联系人会议,加强与集团公司的工作沟通,落实集团监管工作责任。二是逐步开展对集团公司的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分析其发展情况和风险状况,撰写监管报告,提出工作建议。2011年的全面调研对象包括平安集团和太平集团。三是辅导规范新集团的设立和改制。对华泰和安邦申请设立保险控股公司进行合规性、审慎性审核,指导其规范股东资质和集团架构,为后续的有效监管搭建良好平台。四是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的沟通与合作,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
3)完善市场行为监管制度
第一,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银行保险和销售误导问题,联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监管引导》,全面系统地规范银保业务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深化银保业务结构调整。
第二,针对车险经营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加快推进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2011年,除西藏外,涵盖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全国车险联合信息
平台基本建成,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全部纳入车险平台管理。
第三,针对车险“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引起广泛争议的产品服务问题,研究制定车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从产品设计、流程控制、理
赔服务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
第四,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规则。2011年,保监会正式印发了《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和《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市场准入内部审核程序》,严格执
行准入要求,合理把握准入节奏,努力提高准入质量,广泛吸引人才、
技术、管理和资本等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向行业聚集,积极推动保险市
场体系建设,促进保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此外,《保险公司股权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也在讨论中。2011年,保监会共批复锦泰产线、众
诚车险、利安人寿等7家公司开业。
(二)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尽管我国保险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保险业依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