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产权理论角度分析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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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产权理论角度分析国企改革
周冬平:四川大学2008级研究生,现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摘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关系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以何种产权理论指导我国国企改革成为经济理论界争论的突出问题。
本文试图运用马克思产权理论,从国有企业的产权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国企现状,并分析出现此现状的原因,进而指出国企改革的必要性,最终论述国企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产权理论国企现状及原因国企改革必要性国企改革措施
一、关于马克思产权理论体系
1、关于产权的定义
有学者指出,在马克思的多数著作中,马克思一般把产权称为Eigentum(即英语中Property),中文版有的把它翻译为财产,有的译为“所有权”。
这种行文仅就翻译而言无可厚非,因为无论Eigentum 在德文中还是Property 在英文中本来就是一个多义词,本身包含有财产、财产权、所有权甚至所有制等多种意思。
“只要略为仔细地研究一下马克思如何使用Eigentum 和Property,就可以看出它不仅是指财产这种物或‘客体’,在多数场合指的就是财产权利关系,即产权关系。
①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运用“所有权”概念时,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所有权就是包括了所有权及一切派生权利即我们现在所称的“产权”,而狭义的所有权是指产权各项权能中的一种——“归属权”。
②另有学者也认为,财产的各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是统一的,都属于财产所有者。
③而在另外一些场合,该学者又认为马克思的财产权一般不包含财产的全部权利,因而是狭义的所有权。
2、产权它是一组权利
产权的权能是指完整的产权中所包括的各种具体的权项及其功能。
马克思认为产权是包括所有权在内的、并在所有权基础上分解而成的一组权项的总和,财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的统一,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和不可侵犯权等,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是统一的,都属于财产的所有者。
然而这并不影响马克思认为产权可以分解,财产的各种
①吴宣恭,《产权理论比较: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现代产权学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②杨慧玲,《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报,2001.
③牛福增,《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的若干思考》,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7.
权利可以相互分离。
其基本权项有四项,即所有权、支配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1) 所有权:所有权是主体把财产或生产资料当作归属于自己并排斥他人权利,这不仅意味着主体对一定量财产的拥有,而且意味着主体占有财产在运行中带来的收益,由此所有权往往和收益权或剩余索取权联系在一起。
(2) 支配权:支配权是指实际运营财产、资本或一定量价值而进行生产和市场交易活动权利,马克思在分析借贷资本在其所有者和产业资本之间的运动时指出:“货币资本家在把借贷资本的支配权移交给产业资本家的时间内,就把货币作为资本的这种使用价值———生产平均利润的能力———让渡给了产业资本家。
”(3) 管理权:管理权是在支配权所予其限定的界限内对运营一定量财产、资本或价值所从事的生产或市场活动进行具体组织管理权利。
(4) 收益权:收益权是要求获得财产、资本或价值运营所带来的剩余或收益的一定份额的权利。
3、关于产权的性质
商品经济所要求的是纯粹经济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掺杂特权、超经济强制及依附关系的财产权利,因而商品经济的普遍发展必须首先以平等自由的财产权利取代以超经济、非经济强制为特征的财产权利。
这个变化过程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马克思指出,正是因为资本主义摆脱了它以前的一切政治的和社会的装饰物和混杂物,正是在自由平等的、纯经济性质的财产权利确定的前提下,商品经济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并以市场经济的形态成为人们经济活动的普遍联系方式。
4、关于权利分离理论
马克思认为:“股份公司的成立……”使得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
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也就是包括全部利润,这全部利润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
而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
因此,利润表现为对别人的剩余劳动的单纯占有,这种占有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生产资料已经转化为资本,也就是生产资料已经和实际的生产者相分离,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与一切在生产中实际进行活动的个人相对立。
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
所有权相分离。
”④马克思认为这种资本的私人所有权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分离的现象并不是股份公司带来的某种特例而是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发展的一大趋势,是资本实现社会化运动所采取的一种普遍形式。
因此马克思说:“与信用制度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一般说也有一种趋势,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占有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
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
一个乐队指挥完全不必就是乐队的乐器的所有者,如何处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资问题,也不是他这个乐队指挥职能范围内的事情。
”•⑤
二、国有企业现状及原因
中国自1992年以后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有企业被迅速推向市场。
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种种改革,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多方面原因,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一度明显下降。
在8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大体上还只是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亏损,还有三分之一暗亏。
而到了1994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已扩大到48.6%,个别省份甚至达到了60%以上。
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现有的统计资料、抽样调查和典型案例进行初步分析,得出基本判断是:从1982年到1992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损失大约高达5000多亿元。
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199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26000多亿元的五分之一。
根据这个数据计算,我国目前平均每年平均每年流失、损失的国有资产也达500多亿元。
这即意味着我国每天流失国有资产达1.3亿元以上。
1994年全国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有12.4万户,全部资产损失达2231,1亿元,全部资金挂账2206.9亿元,损失与挂账合计达4438亿元,占12.4万户国有企业全部资产的10.7%。
⑥
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长期积累的企业债务负担,生产资金不足。
第二、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
第三、生产技术落后和设备利用率低。
第四、企业福利和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第五、公司制改革不到位,企业管理和经营机制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在这几点原因中,我以为,最关键的应是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并且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方针。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必要性
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上),人民出版社,1974.
⑤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上),人民出版社,1974.
⑥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
国有企业改革从根本上决定着公有制经济同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第一,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是参与世界经济的必然要求。
由于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我们只把企业看成一个产出的组织,其盈利大小由政府说了算;另一方面由于权利界线不清晰,收益不确定,以致使法律上所有者和经济上所有者之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和“公共通道”,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解决这个矛盾,就要进行产权改革,用法律上的所有权的权力,强化经济上所有权的权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代理和委托的责、权、利,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率。
第二,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主体,一方面要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使其产权明晰化;另一方面又要解放思想,现代产权制度改革只是手段,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明确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经济上所有权,指导国有企业政企公开,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增强竞争力,在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起到决定性作用,从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第三,是解决我国经济增长悖论,降低改革成本的主要途径。
正如专家指出,中国经济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同时又是无效率的。
《经济中国》指出,“中国的经济增长是真实的。
高储蓄通过银行转化为高投资率,进而促进了大规模生产能力的扩张,在国有经济领域尤其如此。
”“这种增长又是不真实的。
配置的低效率导致了有限资源的浪费。
比如,国有经济创造了总工业产出的不足!!",但是起固定资产投资却超过总固定资产投资的#$",这种低效率的增长就体现在银行的坏帐的积累上。
”在投资上,国有企业就象服用兴奋剂的世界冠军,而在还贷上,就像一个受伤的“乞儿”,满脸的无赖。
四、国有企业改革措施
第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真正做到产权清晰。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企业享有经营权。
国家所有权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有依法行使自主经营的权利。
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
者等权利。
⑦
虽然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已对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做了明确规定,但在经济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的出路在于“私有化”,也就是说,要把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变成非国家所有权,使国家变成非国有者。
试想一下,如果真的变成私有化了,会带来哪些危害?首先,使一些产业向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集中,失业问题更为严重;其次,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两极分化和贫困化特别严重;再次,民族企业进入困境,外国企业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国家失去调节经济的基础;最后,国家职能明显削弱,社会发展被严重忽视。
所以,我们绝不能因为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老打架”,就简单认为两者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实际上,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是绝对分离,而是相对分离。
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矛盾,必须确定一个原则,即政府或主管部门要从保姆的角色上退下来,转变为消极的所有者,扮演法律上的所有者角色。
一方面,真正做到政资分开,政府拥有的是国有资产的法律所有权,即出资者所有权;另一方面,使企业真正拥有实施经营权赖以支撑的经济所有权,即法人财产权。
事实证明,建立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是国有企业彻底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转变为消极的所有者(只有收益权而没有控制权的消极所有者)的根本途径,才能使个人产权进入到公有产权,建立所谓的内含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自由劳动者联合体的社会所有制,这类企业才能使企业产权一层层落到劳动者个人身上,产权才是明晰的。
第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十六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国有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加,经济效益、运行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布局出现了“有减有增”的战略性变化。
但是中国国有企业仍然太多、摊子铺得太大、涉及行业太多,要继续加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根据规划,央企数目由目前的155家到2010年即“十一五”期末,将减少到80-100 家。
通过整合,国有资本不断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
对中央企业来说,就表现为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这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
中央企业将根据业务范围大体分布在三个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
不同领域经济控制力强弱有别,比如,在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保持绝对控制力。
在非重要行业和非关键领域,国有企业也要参与竞争,而绝⑦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国社会科学,1995.
不是笼统地“国退民进”和私有化,绝不是统统将国有企业卖掉。
当然,在市场竞争中必然“有进有退”,其目的是要“继续放开搞活中小国有企业”。
按照十七大报告精神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第三,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和合理利用。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最大的障碍在于人力产权改革的滞后上,人力资本产权不清晰,使有用之士无英雄用武之地,使无用之士留居主管位置,从而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中才西用”的局面。
要使国有企业改革制度化,改变那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制度,必须从人力资本产权改革入手,务必做到:1、实现人力资本法律上所有权和经济上所有权的分离;2、建立人才市场,培育中国经理层市场;3、建立一套人才流出和注入制度;4、明晰个人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而公有产权在竞争和运作中被界定为众多个人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集合,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尽量避免国有企业的人、财、物所有权政府行政化。
五、小结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
因此,国企改革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国企改革也应与时俱进,在前进中不断探索改革出路,只有充分理解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内涵,并合理的将其运用到国企改革实践中,才能最终完善内部结构治理,提高经营效率,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
(2)丁任重、杨慧玲,《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及其现实意义》,宏观经济研究,2004
(3)沈越,《关于国有经济在布局上有进有退的几个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4)李松林,《产权理论与企业制度改革》,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
(5)杨瑞龙,《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