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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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酒业有限公司章程如何制定章程?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酒业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酒业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 市xx 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自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是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行为规范。
第二条xx 市xx 酒业有限公司由仲敏厚、仲芳芳、仲君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地址:xx 市宣州区东桥工贸区。邮政编码:242000。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开展经营活动,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五条公司享有股东性质的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享有权益,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液态法白酒制造;
酱醋酿造; 建筑材料、白酒及酒类原料销售等。
第七条公司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变更经营范围,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股东分别出资数额是:仲敏厚30万; 仲芳芳14 万;仲君14万。
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及现汇为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八十九点六。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九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三章股东及其权利、义务
第十条公司制作并保留记录股东的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和其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
2 、
3 、
分取红利权;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4 、
5 、依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资权;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6 、
7 、
8 、被推选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清算时,享有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本章程及有关规定给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对公司负有一次缴足出资额,并以此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遵守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另二股东同意。
第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据《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监督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7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召开股东会,须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并载明会议的地址、日期及有关事项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股东会的特别决议由有表决权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应作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指定人员归档保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执行董事、法人代表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协商推选仲敏厚担任,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自信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9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七章监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推选由仲君
担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第二十四条经历的职责如下: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二十五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的决议。第
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合同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谋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