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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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施工索赔

中图分类号:f540.7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29- 0151 -01

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有两种索赔,一个是施工索赔,另一个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相对于施工索赔来说也可以叫做反索赔。但通常业主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比如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没收履约保函等方式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

最常见的、最具代表性、处理困难的是施工索赔,所以人们将它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这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性质和分类

1、施工索赔的定义

施工索赔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事件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是向业主提出的一种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因为承包商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以较低价格得标,实施过程中稍遇条件的变化就会处于亏损的威胁之下,他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

2 、施工索赔的性质

施工索赔是属于经济、工期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施工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

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3、施工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2)按照合同类型可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照索赔要求可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照索赔起因可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可分为:单项索赔、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等。

二、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

在建筑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施工索赔也越来越多,不管哪个建筑工程,都可能有索赔事件发生。现实中有很多因素引起索赔:有些是人为的,比如合同的不严密或工程的变更等;而有些却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天气原因和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等。通过实习期间的认识和对资料的总结分析,我发现索赔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

面:

1、施工图设计方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的环境条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各种各样的新工艺、新技术层出不穷,建设单位(业主)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资和精神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给设计出尽善尽美的施工图,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设计施工图时,难免出现如设计的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施工在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或是设计的图纸对规范要求、施工说明等表述不严明,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表示不清楚或工程量错误等诸多方面的遗漏和缺陷,都会给工程项目建设在施工上带来不利的因素,而这诸多方面的问题,又只能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发生变化,其中不可避免发生如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2、施工合同制订和履行方面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复杂性和施工工期以及自然环境、气候、周期长等因素的限制和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祸,加上用词的严密性不强等,都有可能使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不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在实际履行和具体施工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或人为因素,不可避免地出现种种原因使建筑成本不断增加,合同的双方又不愿意承担义务或让步,致使工程项目不能按质

按量如期交付使用,因而引起垫支、拖欠工程款、银行利息、工期、质量等原因的工程纠纷和施工索赔。

3、工程价格变动的影响

我国目前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必然引起物价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有时是处于无规律可循的状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变化,无疑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将会对施工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工程合同中没规定一些条款,比如总价承包。那么施工方就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如果是总价承包,那么施工方再向业主提出索赔,就属于道义索赔了。结果就要看和业主协商的程度了,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4、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也就是施工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战争、叛乱、放射性污染、核危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风险以及在施工中出现流砂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文物或构筑物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索赔,有的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而有的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

三、索赔处理程序

任何事情的解决都有其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索赔的处理也不例外。虽然每个索赔报告都不一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形式都是一样的。从其形式上来说索赔的处理程序大致分以下几部分:

1、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发生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索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索赔报告的编写

索赔报告不是随便就可以写出来的,更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夹,因此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虽然每个索赔事件索赔报告都各有各地特点,但从上面的资料和阅读的文献来看,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和索赔报告的一般内容都差不多。

四、索赔谈判

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谈判在整个的索赔过程中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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