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分析哲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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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分析哲学(一)

分析哲学的特征

一、哲学的中心任务是通过语言分析来澄清概念。“哲学的目的是对思想的逻辑澄清。”“哲学的结果不是得到一些哲学命题,而是使命题清楚。”(维特根斯坦)

二、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哲学家并不制定“哲学命题”。

分哲哲学的消极方面

哲学家的任务不再是探究实在的本性,建立那些试图说明宇宙的完整思想体系,也不再是构建关于行为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宗教哲学。哲学家们不再认为自己有能力发现某种独特形式的关于世界和人的本性的知识。发现事实是科学家的任务。在所有科学家都做完了他们的工作之后,就再没有留下任何事实需要哲学家们来发现了。

分析哲学的积极方面

哲学家们可以细心地揭示出那些由于对语言的不精确的使用而产生的复杂问题,他们认为,科学的语言含有逻辑上的模糊之处,严格的语言分析可以防止以某些方式来使用或者滥用语言。这些方式会使我们―得出虚假的结论,或者提出不合逻辑的问题,或者做出无意义的假定‖。总之,哲学家要做的不是提出庞大的思想体系或者告诉人们该如何行事,而是要分析陈述或命题,以便发现语言意义的基础和产生模糊的原因。

弗雷格——分析哲学之父

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 (8 November 1848 – 26 July 1925) was a German mathematician who became a logician and philosopher. He was one of the founders of modern logic, and made major contributions to the foundations of mathematics.

As a philosopher, he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to be the father of analytic philosophy, for his writings o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nd mathematics. Although he was mainly ignored by the intellectual world when he published his writings, it was Giuseppe Peano (1858–1932) and later 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 who helped introduce his work to later generations of logicians and philosophers.

一、语言的逻辑分析是哲学的出发点

基本观点

(一)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客观的逻辑。

哲学研究的出发点不是心中的观念,而是客观的逻辑,因为主观的观念是不稳定的、可变的、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而逻辑才是客观实在的,是一切数学、逻辑和哲学的基础。

(二)逻辑是哲学研究的必要工具,没有对语言的逻辑分析就不可能有哲学的发展。

(三)应建立形式逻辑化的人工语言。

日常所使用的自然语言是词意混乱,含混不清,容易产生误解的。因此,应建立一种“逻辑上完善”的科学语言,即形式逻辑化的人工语言。

(四)哲学研究的首要任务就在于语言的意义理论研究。

二、反心理主义

(一)哲学逻辑研究的三条基本原则

1、“始终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严格地区别开来。”

2、决不孤立地询问一个词的意义,而只在命题的语境中寻问它的意义。

3、决不忘记概念与对象的区分。

这三条原则对分析哲学有重大影响,前两条是其反心理主义思想的表现。

(二)心理主义

广义的―心理主义‖指这样一种倾向:认识论的问题首先与人的主体内在状态有关,或与人的心灵活动有关。近代自笛卡尔以来的哲学都有心理主义倾向,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反省自我的内部意识过程和状态来讲知识获得的来源和方式。比如笛卡尔的―我思‖;洛克、贝克莱等的―观念―,或主张语词的意义就在于它在听话人心中引起的意象或观念等等。

狭义的心理主义主要指将逻辑乃至数学的概念和推理规则视为心灵的内在活动的结果。

(三)反心理主义

1、真理是客观的、不以人为转移的—要将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区分开来。

(1)弗雷格的‖思想―是指思想行为的内容,而不是思维活动或思维过程,或意识心理过程。思想是可由不同的人共同分享的‖客观的―东西,决不等同于仅仅个人的、私有的表现过程。逻辑和数学定理的真理性涉及语言表达式的形式关系,因而具有任何心理活动所不具有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2、要从语言表达式的形式关系特征中寻问语词的意义。意义就是语词在句子中扮演的角色。(传统的经验主义和心理主义则认为语词的意义可以独立于语句获得。)

三、意义与所指(或意谓或指称)

语言的意义问题是语言的核心问题,语词或语句的含义不明确,就会失去语言的正确理解和交流从而产生误解的可能性。传统的意义理论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它所指称的观念,弗雷格极力反对这种心理主义的见解,认为孤立的,词语并无任何意义。因为语言的目的在于做出判断,表达思想,而孤立的语词不能实现这个任务。

(一)专名的意义与其所指不同

例子:相等关系的命题如不考虑到语词的意义与所指的区别就说不通。

(1)、在命题“a=b‖与“a=a‖中,如果a 与b 都指同一对象,此时如果只考虑语词的所指,―a=b‖与“a=a‖这两个等值语句或表达式就不可能有所区别。

(2)又如三角形顶点与对边中点连线的交点问题。

(3)有意义而无所指的例子

―距离地球最远的天体‖、―最小的正分数‖

1、专名(语词)也叫名称,由一个或几个符号构成。既包括指称单个对象的普通专名;也包括摹状词,即带有定冠词的表达式,如―那个穿蓝衣服的人‖。专名所指称的对象就是专名的所指或意谓。专名的所指只能是一个特定的对象,而不能是一种关系。

2、专名的意义是它所出现的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的一部分,专名的意义借助于句子的意义来说明。专名的意义是客观的、固定的、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可以为许多人所把握和共同使用的。

3、语词的意义与其所指之间的关系

“符号、符号的意义和符号的所指之间的有规律的联系是这样的:相应于符号,有确定的意义;相应于这种意义,又有某一所指;而相对于一个所指(一个对象),不仅有一个符号。”

语词的客观意义(有知识价值的意义)与其所指对象是不同的,尽管两者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即语词凭借其意义来指向它的对象。

(二)句子的意义与所指

1、句子的意义:每个句子都表达了一种思想,这不是指思维的主观活动,而是思维的客观内容,是能够成为许多人共有的东西。句子表达的这种思想就是句子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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