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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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案件

卷宗

卷号[ ]第号

案由

违法人

承办人

立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

处理结果

复议(或诉

讼)结果

归档日期档案

号数

卷内

共计

保管期限档案

类号

统计

类号

卷宗目录

序号名称页次

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案件

立案登记表

检查人

举报人

违法人

检查

举报

情况

承办人

意见年月日查处机

构意见年月日

调查(检查、勘验)笔录

第页间:年月日

地点:

调查人:、记录人:

被调查人:住址:

注:本页不够,可附页。勘验或校验技术报告、经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依据、其它起证明作用的文件、资料等应附本笔录后。

安徽省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事先告知书(存根)

( )建罚告字[ ]第号

被告知人:

芜湖市鑫诚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1、对标养试块提前抗压;

2、编制虚假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拟处罚意见:

责令停产停业三个月

处罚款1万元

承办单位: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安徽省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事先告知书(存根)

( )建罚告字[ ]第号

芜湖市鑫诚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1年5月21日

在你单位

因对标养试块提前抗压、编制虚假

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办法》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第八条《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责令停产

停业三个月及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你

(单位)对该处罚建议有异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

你(单位)可以于年

月日前到

进行陈

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和申辩权利

年月日

签收人:

安徽省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事先告知书

( )建罚告字[ ]第号

芜湖市鑫诚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1年5月21日在你单位

因对标养试块提前抗压、编制虚假报告

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责令停产停业三个月及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你(单

位)应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改正。

如你(单位)对该处罚建议有异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你(单位)可以于

年月日前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逾

视为放弃和申辩权利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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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听证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拟处罚意见:

承办单位:

年月日

你(单位)于年月日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处罚。你(单位)对该处罚建议有

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

权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报告书

后三日内书面或口头向提出,

地址: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年月日

签收人:

( )建听告字[ ]第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在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

定,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报告书后三

日内书面或口头向提出,地址: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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