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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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5-11-08 15:29:45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宜昌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纪律严明、制度落实,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工作目标
1、领导班子坚强。
支部委员整体素质较高,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协作,廉政勤政,联系群众,当好表率。
党支部书记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开拓务实的精神,得到群众的拥护。
2、党员作用明显。
党员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3、思想工作有效。
围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依靠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4、保证监督有力。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干部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基础工作扎实。
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正常。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勇于探索,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纪律和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坚持继承和创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四、主要任务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合理设置党小组,抓好党小组的活动。
4、搞好党员教育,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
5、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严格管理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7、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紧密结合法院改革、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主要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是: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党的决议,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发展党员、党员奖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支部自身建设;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的工作。
3、党小组会每月应当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本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党员和讨论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主要是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任务,结合单位特点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和党小组至少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成员既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相互交流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三)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应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
2、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
3、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4、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登记建档、培养、教育、考察,每年初上报发展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标准,坚持程序,严把质量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六)党支部工作考评制度
1、党支部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工作考评细则》(附后),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订落实措施,并每半年组织一次自评(每年的一月上旬和六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