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主义对两种经济体制认识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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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两个主义对两种经济体制认识的历史进程摘要:在两个主义对两种经济体制认识进程的基础上,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建成并不断完善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关键词: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经济

传统的经济理论都曾认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实际上,“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1]。不同的社会制度可以采用类似的经济体制,同一种社会制度,可以采用不同的各具特色的经济体制或经济发展模式,以适应并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从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进行的几次大的体制调整与社会主义国家两种不同的改革结局的比较中,可以分析市场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制度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资本主义国家对两种经济体制认识的历史进程

二十世纪上半期资本主义的制度危机促进了在实践上对传统观念的突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分别在3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分别进行了大的体制调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导致的制度危机。

1929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固有的各种矛盾暴露无遗,宣告资本主义旧体制非改不可。1929年,新古典经济学派理

论家弗·曼·泰勒发表了《社会主义国家生产指南》,强调资本主义国家用之对市场经济加以宏观调控大有好处。1933年,美国罗斯福实施“新政”,从而使资本主义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之外,又增加了国家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1936年,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了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需要的基本理论。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历史传统和民主文化各异,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又各有其特点,形成了不同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有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以西德和日本为代表的莱茵模式,以瑞典为代表的斯堪的纳维亚模式等。

进入90年代,经济全球化浪潮的的冲击,向撒切尔——里根主义、新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提出了严重挑战,要求进一步进行体制改革,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以提高国际竞争力。由布莱尔、克林顿等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为标志,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了战后第三轮体制调整时期。“第三条道路”就体制而言,它是要在偏于自由主义的美国模式和偏于社会民主主义的欧洲模式

之间寻找一种折中方案或混合体的形式,对资本主义传统模式进行改良;就理论而言,是取凯恩斯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经济学派二者之长处,把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

无论资本主义国家走那条道路,采用那种经济发展模式,都是被迫地顺应社会化的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以缓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导致的制度危机。

二、社会主义国家对两种经济体制认识的历史进程

社会主义国家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认识经历了长期而曲折的过程,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获得了惨痛的教训。

社会主义国家共同面临着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这一难题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没有现成的答案。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的前提下,认为未来的社会经济是以“计划”为调节手段的公有制经济。列宁开始时也认为社会主义的内容就是消除商品经济,消除货币,以产品经济代替贸易,在后来又提出利用资本主义的东西发展社会主义,但是他把市场、货币、商品等要素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联系起来。斯大林于1929年过早地停止了新经济政策,逐步建立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否认市场的作用,取消商品经济,只是在其晚年才开始认识到用市场来调节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二战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都照搬了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陷入了体制危机。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才能巩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对传统的的计划经济体制不是对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而苏联更是蛮横地阻挠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8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东欧国家又盲目地追随西方,改革变成了改向,最终导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邓小平曾深刻地指出:“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发展人民生活,只能

是死路一条”[2]。

三、我国对两种经济体制关系认识的曲折历程

市场与计划究竟要不要结合?以及怎样结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以及在实践上的回答经历了两个阶段。

从1978年至1984年,是第一阶段,主要回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能不能使用市场的作用。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开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道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肯定了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划分了两种手段各自调节的范围和界限,对于当时的经济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10月,邓小平又指出:“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3]。

从1984年至1992年,是第二阶段,在理论上突破对计划和市场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的争论,以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利用价值规律。”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系统阐述了他在计划和市场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

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4]。邓小平提出的关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一系列著名论断,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

党十八届二中全会指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5]”理论上的创新又推动了体制创新,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和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注释:

[1][2][3][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73页、370页、91页、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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