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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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一样。政府 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 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 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 此不同,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 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 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5.3中国城市治理的现状与发展
• 5.3.1中国城市治理的变迁 现代公共行政的理论发展中,政
府的定位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官僚政府、 企业化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三个阶段,与此 相应的是,我国城市治理的模式也经历了 三个阶段,即城市管制模式、城市经营模 式和城市治理模式。
• (1)官僚制政府与城市管制模式
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 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 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 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 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 罗茨(Rhodes)认为:
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 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 的条件已经不同于前,或是以新的方法来 统治社会”。接着, 他还详细列举了六种 关于治理的不同定义。这六种定义是:
此模式的弊端在于其参与者的狭隘性,一般大众很 难参与无法调动最广泛的群体尤其是市民社会的参与到城市 治理的积极性,公众分享程度低,而且极有可能造成他们与 利益即得者的冲突。
4)福利模式(welfare):城市政府通过国家预算
资金的划拨维持地方的福利水平、复兴地方经济,因此地方 政府与较高层政府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管理手段不同。统治的手段和方法主要是 依靠强制性的行政、法律手段,有时甚至是军事 控制。而治理的手段更多的是依靠各主体之间的 自愿平等合作。
• 5.1.3 网络治理(Network governance)
斯蒂芬·戈德史密斯等认为网络治理是第 三方政府、协同政府、数字化革命和公民选择四 种有影响力的发展趋势的集合。公共服务网络治 理既包含高度的公私合作,又意味着政府强有力 地对公私合作网络的管理。
陈振明指出,网络治理是指为了实现与 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 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 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利, 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
网络治理的特征:比较的视角
比较内容
层级
市场
网络
治理基础 规章
价格
信任
核心内容 命令
竞争
合作
治理特征 高度僵化 充满竞争 充满弹性
3) 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 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进一步说,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 必须依靠其他组织;为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 谈判共同的目标;交换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各参与者的资源, 而且也取决于游戏规则以及进行交换的环境。
4) 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这一 自主的网络在某个特定的领域中拥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它 与政府在特定的领域中进行合作,分担政府的行政管理责 任。
5) 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幷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 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 还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有责任使用这些新 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
• 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 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于 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 的研究报告,幷在该报告中对治理作出了如下 界定:
1)管理模式(Managerial):强调专业参与而
非政治精英的渗入,“让管理者管理”是其口号, 主要参与者是组织生产和分配公共服务的管理者, 例如将公共服务承包给赢利组织、建立内部市场进 行竞争等。
2)社团模式(Corporatist):直接参与的是各利 益集团的高层领导,间接参与的是利益集团的基层。 其主要目标是分配环节,确保以集团成员的利益塑 造城市的服务和政策。
金字塔or网络型复杂问题 Pyramid (egocentric)or
network?
5.2 西方城市治理
• 5.2.1西方城市新特点及其管理内容的变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
西方城市层级分明的行政体系、纵向协作的工业 企业进行了转变,西方城市进行重新定位,促进 和鼓励地方经济发展外向型政策,需要一系列新 的代理及机构支持,公共部门开始与私营部门建 立伙伴关系,使得城市管理内容发生如下特征:
第5讲 城市治理理论
(Urban Governance)
主要内容
5.1治理理论及其发展 5.2西方城市治理 5.3中国城市治理的现状与发展
5.1治理理论及其发展
• 5.1.1 治理的概念
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 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 (crisis in governance),此后“治理” 一词便广泛地被用于国际、国家、城市、 社区等各个层次的各种需要进行多种力量 协调平衡的问题之中。
互动。
• 5.1.2 治理与统治的区别
(governance vs. government)
在不少学者眼中,区分治理与统治两 个概念甚至是正确理解治理的前提条件。 正如让-彼埃尔·戈丹(Jean-Pierre Gaudin)所说,“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 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
首先,治理与统治的最本质性的区别就是,治理 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幷非一定是政府机关; 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统治的主体一定是 社会的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 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 人机构的合作。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 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 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
• 5)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治理, 它指的是政府与民间、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互动。
• 6)作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 它指的是建立在信任与互利 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
• 库伊曼(Kooiman)和范·弗利埃特(Van Vliet)指出:“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 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 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 行为者的互动”。
源自文库
• 5.2.2 城市治理的概念
早在1942年,V.Jones出版了 《Metropolitan Government》,探讨大都市区政 府管理模型,随着20世纪90年代治理理论的兴起, 城市管理也逐渐转向城市治理,对于城市治理的 理解,常见的有三类:
(1)城市治理=好政府。常见于国际援助组织的报 告、文件,认为城市治理是管理第三世界城市的 关键,认为这是提供援助的先决条件,如城市治 理的指标包括民主、透明、人权等。
联合国有关机构还成立了一个“全球治理委员会” 。
英语中的治理一词(governance)源于拉 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 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一 词交叉使用。目前对其的理解,主要有如 下几种:
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罗森瑙(Rosenau) 在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和“21世 纪的治理”等文章中将治理定义为:
(2)城市治理是向市民和社会赋予权力的过程。此 种理解常见于迄今尚未开放的国家的民主化过程。
(3)城市治理是政府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但可以明确的是:城市治理≠城市管理
二者根本区别是:市民社会的加入,即城市治理是 政府与市民社会、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互动过程, 地方政府只是主角之一。
城市治理注重的是过程,即地方政府协同私人组织 力求实现集体目标的过程,因而城市治理的焦点是 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与责任的调整。
传统官僚型模式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作为 一种公共部门管理模式,它代表着一种传统,这种 传统在大多数国家公共部门管理中,一直牢牢占据 着统治地位。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政府的构造基本 上是按照科层制的模式进行构建,城市政府单独承 担了城市公共服务的供应,所有城市事务都由城市 政府按照指令式的方式进行管理。
• 研究治理理论的另一位权威格里·斯托克 (Gerry Stoker)对目前流行的各种治理概念 作了一番梳理后指出,到目前为止各国学者们 对作为一种理论的治理已经提出了五种主要的 观点。这五种观点分别是:
1) 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 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 政府权威提出挑战,它认为政府幷不是国家唯一 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 使的权力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 个不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2) 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 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线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 它表明在现代社会,国家正在把原先由它独自承 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即各种私人部门和公 民自愿性团体,后者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先由 国家承担的责任。这样,国家与社会之间、公共 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界限和责任便日益变得模 糊不清。
中国处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城市管理,一开始就表 现为中央高度集权的、以审批制度为主的城市管制 模式。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权力都集中在政府,地方 政府管理权集中在中央。
特征一:地方政府成为制定发展战略的焦点。
由于经济全球化,使得资本转移和流动迅 速,中央政府无力组织生产和分配,使得地方政府 的指挥和协调权力增加,因而地方城市政府的能力 成为塑造城市形象和确立其在国际城市体系中的地 位至关重要。
特征二:多中心治理。
主体:政府、私营企业、NGO/NPO等多个中心。 结构:网络型,每个中心都是一个节点,相互连接。 目标:实现公民利益,满足多元需求。 治理方式:合作与竞争。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 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 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幷且采取联 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 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 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它有四个特征: 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
而是一个过程; 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 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或包括私人部门; 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
• 1)作为最小国家的管理活动的治理, 它指的是国家削减 公共开支,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
• 2)作为公司管理的治理, 它指的是指导、控制和监督企 业运行的组织体制。
• 3)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 它指的是将市场的激励机制 和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
• 4)作为善治的治理,它指的是强调效率、法治、责任的公 共服务体系。
3)支持增长模式(pro-growth):主要参与者
是商业精英与当选的地方官员,在推动地方经济问题上利益 共享。目标是实现长期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此模式是最常见的治理模式,随着近几十年来区 域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及城市国际化趋势的兴起,城市经 济的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技术的引进与投资的增加,因此该模 式的参与者将城市作为吸引技术与投资的工具,在此过程中, 二者紧密合作,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例如,世界银行1992年年度报告的标题就是“治理与发 展”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发布一份名为“促 进参与式发展和善治的项目评估;
联合国开发署(UNDP)1996年的一份年度报告的题目是 “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管理的发展和治理的分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1997年也提出了一份名为 “治理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
该模式具有明显的短视性,其治理的行为必然是短 期行为,且不愿与私营资本结成伙伴关系,不大可能维持很 长时间,因为高层政府不可能对所辖的所有区域给予同等的 重视,而不平衡发展又会引起争议,并且如果恰逢中央政府 出现财政赤字,情况将会更糟。
该模式主要应用于福利国家,因为这些国家有较为 发达的经济基础作为保障,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适应性 是相当低。
• 5.2.3西方城市治理的模式
治理,核心是权力再分配和向非公共机构 让渡。而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城市,由于 存在差异化的价值观、规则,带来不同的城市治
理模式,即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如中 西方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同)、分配形式以及地方
政府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比较精炼的分类,是美国学者Pierre的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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