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概算调整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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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概算调整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探讨
[摘要] 近些年,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概算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不是某一行业所特有的现象,而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了能够对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项目投资情况,概算调整势在必行。

本文通过在调整概算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进行收集、归纳和总结并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来完善和改进基础设计概算不足,加强现场费用控制关键环节。

[关键词] 基础设计批复概算;调整概算;超概原因;解决方案
0.引言
基础设计概算是由概算编制人员根据某行业或企业标准(如《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综合项目工程量、设备和材料询价以及相关行业的概算指标体系,并结合地方的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编制完成的设计文件。

基础设计概算由下面几部分组成:①关键设备及材料价格;②安装及土建工程量清单及价格;
③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通过上述方式编制的项目投资概算能够保证在相对时间段内该投资的可靠和准确。

基础设计概算作为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的一部分,共同提交上级部门审查和批复,在该批复文件中不但对项目的工艺流程、设备材料选型等有明确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在批文中对工程项目的概算费用组成等做了明确的限定。

工程项目基础设计概算经批准后,就成为国家或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予调整。

但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不同,同时面临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等政策性的调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及汇率的变化等诸多因素,因此会引起项目在建设阶段的投资额与工程项目基础设计概算不相符的问题出现。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原批准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对工程概算进行调整,同时概算调整还需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①依现行规定由国家发改委核定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原批准单位申请调整概算。

②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申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

③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

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

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方予核定批准。

1.如何进行概算调整
基础设计概算调整方式较多,每种方法都有自身的优缺点。

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是为了解决工程投资不足所而引起的各种问题。

由于概算调整直接关系到项目投资方、各承包方的利益,因此客观、准确、合理的确定项目投资是概算调整人员的职责。

概算调整人员在调概过程中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投资方和各承包方共同商议计价定额、取费标准、订货合同取定范围等各项事宜,最终达成一致。

下面两种调整基础设计概算的办法在诸多项目中被各方认同
而采用。

1.1 全面调整法。

全面调整是指业主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调整概算编制,然后同其他合同等一起提交原上报原初步设计审批机关审批。

此种方法通常由设计人员按竣工图重新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按实际采购价计入;运费、运输保险费以及现场采购保管等各类费用均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安装费与基础设计概算编制时采用定额一致;土建工程费执行项目所在地预算定额;固定资产其它费用及无形资产均按实调整。

概算调整修改完毕后需与基础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并分析投资增加原因,最后将调整后概算、投资分析对比表、原因分析、招标过程文件及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共同提交上级单位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本方法的优点为界面清晰,便于与基础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量和价格水平进行对比;缺点为工作量巨大,调整时间长,对现场反复修改的地方无法暴露问题,很难解决业主与承包方由于工期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的争议。

1.2 增量法。

增量法是仅对变更和签证等费用进行确认的一种简单的概算调整办法。

此种方法通常先由投资方的审计部门对项目审计,再由业主对现场变更及签证进行梳理后,移交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确认其变更的内容及费用,最后由编制原基础设计概算的设计单位牵头,补充投资增加部分即可。

本方法的优点为对现场反复修改及定额自身缺陷造成的费用不足能补充完善;缺点为与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量对比困难,原因分析依赖变更及签证。

2.概算调整中的难点及解决方案
概算调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出现的问题众多,原因复杂,因此很难用单一的办法解决项目中所有调整概算问题。

目前调整概算过程大多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即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案予以解决。

笔者通过对几个项目概算调整过程的归纳,对调概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总结为以下八种:
2.1实际订货设备、材料范围与基础设计批复概算不一致时如何调整
在项目建设阶段,设备材料的订货是依据详细设计的图纸文件及招标技术附件执行,而在基础设计阶段,由于受设计条件、设计深度的影响,概算中的设备或材料价格常包含多个“子项”,即基础设计概算中设备材料价格内涵过于宽泛。

如电气专业的基础设计概算所列设备“中低压开关柜”为6万元/台,而在实际订货阶段,“开关柜”又拆分为“开关柜体、综合保护系统、进线、馈线”等进行分类采购。

如对电气专业知识不了解,会误认为新增设备。

难点: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由于在调概阶段业主的有关部门提供的订货资料是ERP系统中的入库清单(即拆分后的采购清单);施工单位提供的则是根据详细设计图纸文件编制的预算、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设计人员提供的则是根据竣工图统计的工程量。

由于各方在提供资料时所遵循的基准不一致,甚至同一类设备的名称叫法更是“五花八门”,因此很容易导致各方在概算调整中对工程量的多少容易产生分歧。

解决方案:加强概算调整人员对各种专业知识背景的了解,以便于在整理设备、材料订货资料时能够较为准确的做出与基础设计概算之间的对比分析;对二年以上的备品备件费应计入企业生产成本,不得在调整概算中记列;进口设备以最终人民币付款额度为基准计入调整概算;设备、材料的工程量应以竣工图为基准,减少业主与承包商的争议。

2.2部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原因复杂,费用归口困难时如何调整
每个工程在建设阶段设计变更和签证是无法避免的问题,由于部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出现的原因极为复杂,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在调概时费用归口将很困
难。

如某装置由于缺乏相应的开车经验,因此在开车前增加了部分开车备件和试车材料(包括新增烧嘴、机泵、仪表、关键阀门备件、衬板、电加热器芯子等,总价值2000多万元)。

在该项项目概算调整时,业主认为该部分费用应列入调整概算工程费用中,作为普通变更处理;调概编制单位则认为开车备件和试车材料应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或联合试运转费中,不应在调整概算中出现。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行业内尚无相关的规定,用于明确开车备件和试车材料所产生的费用是否应属于工程概算内。

难点:投资方、承包方、生产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在概算调整阶段争议最大之处就在于对各类变更及签证的确认和“归口”。

解决方案:当部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于原因复杂而产生的费用归口困难时,应区别对待:对设计单位和业主双方认可的费用列入调整概算;双方争议较大的费用建议单独列出。

如上述实例中出现的费用在项目最终审计时,审计部门认为该部分投资属于概算外费用,其投资不应在本项目支出,建议重新单独立项或在项目后期改造升级中逐步消化。

2.3政策调整引起批复概算与现场实际费用的偏离时如何调整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建设是有一定周期的,特别是大型装置建设周期往往要跨越几个年度。

在此期间,难免有新的标准及规定出台,要求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对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在某种意义上是属于政策性的。

但对于建设项目本身来说,无论修改或调整,都是与资金相关的。

如某项目2002年完成可研并上报,至2008年建成投用,长达6年时间。

在此期间,由于新的标准及规定出台,工程设计和施工内容也发生了很多变化,费用的调整也就随之出现。

如在项目建设期间根据电力部的最新要求,需要在系统电源中增加电源快速切换装置(价值43万元);根据最新环保要求增加烟道气在线分析分析CEMS系统(200万元);原热处理规范SH3501-1997中明确规定:低压无缝管不需做热处理、低压管道无损检测比例为5%,中压碳钢管道无损检测比例为12%,中压合金钢和不锈钢无损检测比例为16%,但在SH3501-2002中提升了热处理的比例:对C级管道需做100%热处理,高压及临氢管线中壁厚超过19mm或有应力腐蚀的管线都需做热处理,中压合金钢和不锈钢无损检测比例需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取定。

难点:由于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根据新规范设计而发生的设计修改是不出设计变更的,同理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阶段根据新规定执行的操作工序也是没有现场签证,因此对于上述两类增加的费用在调整概算时将会很困难。

解决方案:对于上述超概费用应按最新要求调整设计文件及概算,同时需注意扣除原指标已中包括的相应内容,有需要时采用预算定额进行补充。

特别是对无损检测、光谱分析、热处理等检测费用不能依赖定额中理论数据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数据,需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或签证中查找超出原规范的签证单,按实际发生数量计入调整概算。

2.4原定额不足或原批准概算由于特殊原因未能考虑时如何调整
随着装置规模的不断升级,目前工程建设的特点是设备大型化,管道设备化,在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中经常遇到超过指标范围的管道安装,尤其是煤化工装置中超过1米以上的无缝碳钢管道比比皆是,如其主材、安装依然沿用《石油化工安装工程主材费》和《中石化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将远远无法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联动试车费也是概算与现场偏差较大费用之一,根据中石化《石油化工工程
建设费用定额》规定:“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记取此列费用,由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期间产品销售收入补偿。

”同时《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明确规定:“催化剂、触媒装填费应在装置联动试车费里考虑“。

一般典型有机化工装置基本能按上述条款执行,但如遇到煤制氢项目与锅炉项目,由于装置特殊性基本无外售产品(尤其煤制氢装置催化剂填充量不少),其产品均为供全厂所需的氢气或高温高压蒸汽,在试车期间原材料消耗量比正常开车偏大,如将该部分费用全部转移为生产成本,对企业整体绩效考核缺乏客观性。

难点:可参考定额少,如采用市场询价经常会遇到报价内容不完整等情况;
解决方案:对原定额不能满足的设备或管道安装参考其他行业定额或施工单位决算数据;对锅炉装置或无可售出产品的装置根据消耗和联动试车周期合理的计取联动试车费。

2.5人工费的不断上涨,概算受政策影响和市场导向的双重压力时如何调整
由于近三年人工费增长速度过快,使得定额中人工费与市场脱节的矛盾日益加剧,而调整概算面临的最大难题就在于此。

由于文件的强制性及时效性,很多承包方人工费亏损严重但无依据进行补偿,对各建设企业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难点: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如上图所示人工费在短短3年内有三次大幅度调升,如对整个项目调整人工,调概标准很难统一,工作难度增加。

解决方案:合理的确定项目人工时后,根据项目的施工周期和市场规律来确定各标段施工费及总施工费:有文件发布的地区和公司可根据文件指示调整人工、辅助材料和机械使用费;未发布文件的公司和地区可根据市场情况相应调整。

2.6批复基础设计概算“漏项” 时如何调整
笔者每次刚接收业主调概任务单时,总听到业主说什么“概算漏项呀!概算量差大呀”诸如此类的抱怨,但随着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发现真正意义上的概算漏项少之又少,大部分是上文提及的问题,目前笔者常遇到基础工程设计与竣工图有量差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基础工程设计与竣工图范围不一致,二是受制造厂和专利商等重大调整。

这些问题都是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难以预料和考虑充足的,对此类问题可以使用基本预备费来补充以上原因导致的费用不足,因为“基本预备费系指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便是概算文件时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如某项目中竣工结算中发现某设备本体刷漆施工费比基础设计增200万左右,而业主出库资料表明没有提供设备本体油漆量,现场的签证及变更中也无该设备现场刷漆内容。

由于项目采用概算降点进行分包,施工单位向原批准单位申诉基础设计概算漏计刷漆施工费,要求进行概算调整。

在深入了解项目来龙去脉后发现,基础工程设计阶段中原设备本体两遍底漆含在设备费中(商务合同中已明确),概算中所列刷漆仅为现场零星补漆,由于工期较紧,该设备出厂未刷底漆,改为待设备到现场后由设备制造厂提供底漆,刷漆工作由承建安装的施工单位现场喷涂,因此造成现场刷漆施工费成倍增加而主材费与原批准概算基本一致的现象。

又如某项目厂房基础工程设计概算6967.34万元,详细工程设计实际发生10324.50万元,增加3357.16万元,增幅48.18%。

经核对后发现除价差约有1600万之外,厂房的混凝土基础形式与原基础设计确有变化。

其主要设备基础在原基础工程设计阶段是按柱下条形基础考虑,设备混凝土用量共2480m3 (钢筋149吨),桩38根;详细工程设计中该设备改新制造厂,根据《石油化工设备基础工程设计规范》以及该设备的新供货商要求基础资料等全部改用筏型基础,仅在受力较小的部位开洞节约混凝土用量,该设备筏形基础混凝土用量为3600 m3(钢
筋360吨),用桩62根,比基础工程设计批复超混凝土量约2600 m3。

难点:对原基础设计批复概算中费用归属,以及详细工程设计中由于订货范围、供货商的变化等需一一对应,不可妄自定言基础工程设计量不足等而随意在调整概算中补充工程量,毕竟不同的设计深度解决不同阶段的问题。

解决方案:按最终竣工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调整概算,对所谓的“概算漏项”等要多分析多研究,如上述刷漆问题最终协调为从设备费中扣出200万元作为施工单位刷漆费用。

2.7由于工期拖延等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施工费增加时如何调整
工期拖延一般由以下四个原因造成:
①设计图纸未能及时送到现场;
②订货设备未能按合同签订时期到达现场;
③资金到位率差;
④发生火灾、地震、海啸、战争等其他不可抗力。

难点:工期一旦拖延很少有几天或十几天就能继续作业的,通常周期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左右。

由于化工装置的特殊性造成各类大型机械进出场或租赁费成倍增加,人工成本更是无法衡量,对由该原因引起的施工费增加的核算难度非常大。

解决方案:对由于工期拖延造成投资增加部分单独核算其费用,在总概算表工程费用栏目下补充一行在施工费中;加强造价队伍人员水平培养,对施工单位各种不合理的“误工费”能够做到火眼金睛,明辨真伪;同时加强承包商或业主管理团队的水平,对关键路线的关键设备采购周期做重点关注,尽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8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如何调整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为配合工程和保证资产需要而设置的,其政策性非常强,要根据国家、部门、行业、地方等各类行政主管部门下发货颁布的文件来执行。

难点:由于固定资产其它费用中有部分费用是以工程费用为基础进行计算,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基本设计费、监理费等。

当概算调整时,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不可避免的卷入这场利益之争,如何真实客观的反应每个单位的工作范围及内容是造价人员必须特别注意之处。

解决方案:根据“发改投资[2009]15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意见:
①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

调增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

②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

对过失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建议相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③对由于项目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将向国务院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3.结论
工程项目的概算和造价是由众多部门通力合作完成的工作,其中设计部门应努力提高设计质量,并不断优化设计,为业主和上级管理部门提高可靠地投资决策依据;造价部门应注意前期造价控制,同时在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中合理的
记列价差预备费,并对概算指标不足之处使用预算定额经行补充或调整;采购部门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对设备、材料和性能的要求,不能随意提高材质和性能;项目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程序,控制现场变更和签证的随意性,并注意收集已完工项目的数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及规范,认真配合监理和质检单位工作。

概算的调整实质是根据已经变化的情况,及时全面地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实事求是地分析投资增减的原因并落实投资,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查单位都应按国家的现行规定实事求是的做好这一工作。

调整概算的目的是为了“不调概”,当项目中的各个部门及时、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相信我们的项目建设距离不超概的目标就不再遥远,我们就不再需要对项目进行概算调整。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550号)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化工工程调整概算编制办法(试行)》化学工业部司文件-化建标发(1996)50号.
[4]赵虎林.概算调整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化学工业.201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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