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考研450分必备!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非讼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原审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 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 组成合议庭。
(三)合议庭组成只能是由审判员组成。原 审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的,提审的法 院也应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来自百度文库、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裁定中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
(二) 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庭审理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一)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委会。
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二)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1.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只能是针对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范围仅限于判决、 裁定是不全面的,调解书只要是确有错误,又必须 再审的,而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同样可 以提起再审。
(三)提起再审的“法定机关”,根据《民事诉讼 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是指人民法 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审判监督程序应注意的是
(一)审判监督程序属于纠正人民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 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二)审判监督程序本应只包括人民法 院和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但我 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 序”,却将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 督程序和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统称为审判 监督程序。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 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 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 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2.人民检察院不能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力的所有判决、裁定都能提起抗诉。
3.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 诉,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
(一)概念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人民 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认为 有错误,或者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 证据证明其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 法律,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出申请,请求对案件进行再审的行为。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发现可能会有错误,依法由法定机关 提起,并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再审的程序。
(一)再审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即作出生效判决、 裁定的人民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 院。
(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且裁判可能会有错误。
第十七章 法院裁判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法院裁判概述 民事判决 裁定与决定 调解书
第一节 法院裁判概述
一、法院裁判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法院裁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
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 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及诉讼中所发生的 各种问题依职权所作的结论性判定。
法院裁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规定 1、案件范围的要求 2、时间上的要求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主体和客体 1、只能是本案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能针对发生法律效
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四)当事人申请再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 抗诉(最高检的《关于人民法院检察院民事行政 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对于下列各项有细化规定)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 足;
(五)不得申请再审案件的范围
1.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 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 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 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 请再审。
3.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 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再审案件的审判组织
理终结时,依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正确适 用法律,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 对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一种权威性判定。
民事判决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最重 要的标志之一。
第二、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只要不 是非正常结束,当事人之间又没有达成调解协 议,人民法院对所审理的民事案件,非讼案件 都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三)原审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 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 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 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审理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 避的。
(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 (3)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 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4) 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再审案件的审限 (五)宣告再审的判决 (六)抗诉案件的再审程序
法院裁判的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院裁判是审判权行使的重要标志。 第二、法院裁判是程序问题得以确定、实
体问题得以解决的标志。 第三、法院裁判具有引导人们行为的功能。
二、法院裁判的种类
裁判的种类有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
第二节 民事判决
一、民事判决概述 (一)民事判决的概念 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 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应注意的问题
1.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监督机 关,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所有法院生 效的民事裁判,都可以依法提起抗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