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信通通道租用协议V(发往外网)2018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信通通道租用协议甲方合同编号:错误!未指定书签。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乙方合同编号:

企信通通道租用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企信通通道租用协议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年月日于1签订: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租用乙方短信发送通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通道租用指甲方通过企信通短信异网服务平台接入乙方提供的异网短信通道(联通、电信短信通道),进行短信发送之用。

第二条合法经营

2.1甲方发送短消息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规定,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为此,甲方应签《信息安全责任书》(附件一)

1请填写签订合同的地点。

并留存乙方。

2.2乙方有权对甲方发送的短消息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甲方发送的短消息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过滤或者拒绝发送。如甲方有违反信息安全的行为,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警告、暂停发送、关闭端口等处理措施。情况紧急时,乙方可先采取处理措施再事后通知甲方。

第三条技术支持与服务

乙方负责所提供通道的建设和维护。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当通道有问题时配置应急通道以保证客户的短消息得以正常发送。

技术支持与服务详细依据附件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企信通短信异网服务项目异网通道合作方案书》技术与服务章节。

第四条权利和保密

4.1乙方提供的短信通道(联通、电信短信通道)及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仅有使用权。

4.2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技术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披露或载于何种载体)均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法律要求必须披露的除外。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任何一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因甲方不正当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侵犯乙方方或第三人利益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若乙方已承担赔偿的,有权向甲方追偿。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5.2 乙方应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

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6.3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诉讼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6.4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6.5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6.6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七条项目联系人

第八条租用标的

本协议标的为:中国联通10655通道、中国电信10659通道。

第九条租用费用

租用费用按短信流量数量层级差异结算,甲乙双方将根据每月的短信发送流量对级结算。

备注:以上结算方式均为按短信成功发送数量计费。如遇市场情况变化(如国家法律法

规变化、运营商政策调整等),双方将重新协商新的价格,价格调整乙方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十条付款时间及金额

10.1甲方每月按预先协商好的时间支付租用乙方通道费用;具体执行及操作依据附件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企信通短信异网服务项目异网通道合作方案书》计费与结算。

10.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10.3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

10.4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协议于双方签订日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租期至。

11.2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无异议(异议需在期限届满后的一周内提出),协议自动延续年,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11.3协议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4其他约定: 2

(以下无正文)

2如没有其他约定,请删除本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