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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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人民日报》(2013年06月28日15 版)
让流动人口共享发展成果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服务管理创新力度,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实有人口专项组将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让广大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动态服务管理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走访联系常态机制,及时发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完善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健全流入地与流出地“两头抓、双向管”工作机制,抓好流动人口治安重点人员列管和帮扶帮教措施的衔接。积极依托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坚决遏制一些地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各地按照进一步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的落户需求。研究制定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政策意见。积极推动尽快颁布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有利条件。
三是着力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统筹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落实促进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认真解决广大流动人口反映迫切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卫生、子女上学和住房保障等问题,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
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大力开展平安家庭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用。推动各地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工作,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以居民身份证登载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推动各地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统筹考虑常住人口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实现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目标。
为特殊人群做好管理和服务
中央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研究制定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制度和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各项教育管理帮扶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特殊人群专项组将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帮扶工作。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切实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救治管理。加强特殊人群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激励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落实刑释解教和戒毒康复人员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努力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完善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和衔接机制。进一步落实服刑在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健全社会帮教网络。健全完善特殊人群管理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在县(市、区)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等,加快建设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安置基地,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重点医院等建设,为特殊人群提供临时性食宿、教育、培训、救助和医疗服务。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发展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打造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和平安建设的基础平台。
四是进一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构建平安中国建设大数据综合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特殊人群分类数据库,建立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息化。
促进“两新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中央综治委“两新组织”专项组组长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综治委“两新组织”专项组积极推动“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下一步,专项组将加大组织、协调、推动力度,促进“两新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团结组织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平安中国建设。推动研究起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广大党员群众中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部署。
二是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等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诚信合法经营。
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拓展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新途径。组织引导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治安巡防、公益服务等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预防和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建设,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创建文明和谐社区。
四是依法加强管理,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日常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
五是进一步完善考评工作,确保任务措施的落实。研究完善综治考评中“两新组织”服务管理考评指标。对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加大考评分值权重,确保工作实效。
筑牢长治久安的铜墙铁壁
中央综治委社会治安专项组成员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