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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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民培训

浅析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民培训

【摘要】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和首要任务。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不仅关系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也影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进程。农民培训是提升农民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有效途径,需要与时俱进,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农民需求,才能发挥作用。本文基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提出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民培训,需要完善新型农民培训法律法规和制度,不断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

【关键词】新型农民培训需求影响因素公共产品理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农村现有2.4亿农户、8亿农民,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建设的成败。因此,培养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灵魂。目前,在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新型农民培训是直接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传统的农民培训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多层次的农民需求。本文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阐述政府应该重视农民培训,并发展与多层次农民培训需求相适应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型农民培训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

在公共经济学理论中,准公共产品是指不完全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消费者增加到一定数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不像公共产品那样边际成本为零。如教育、公路、医疗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一般地,人们把教育,尤其是非义务教育称为“准公共产品”,因为非义务教育虽然在消费上具有排他性,但是,教育具有巨大的外部性

或社会效益,一个人受教育,其他人和社会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受益。物品的属性不同导致提供者有所差异,私人物品一般由市场提供,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只能是政府,准公共物品由市场提供的同时,还需要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新型农民培训作为非义务教育的一种形式,其产品属性也是准公共物品,而新农民培训与普通农民培训的区别在于,新农民培训的目的是培育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民和与城镇化进程

相匹配的农民工。新型农民培训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民培训不能完全由私人市场来筹资,政府的筹资或经营是必要的;同时,由于农民培训需求的多层次特点,决定了培训内容和形式必须多样化,因此,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以新型农民的需求为决策依据,全面了解农民不同层面的培训需求,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

二、影响新型农民培训的原因分析

现实中农民参与新型农民培训的积极性较高,但实际参与率低。农民实际参与率低本质是由新型农民培训无法满足参与者需求,导致此现状有来自政府、培训机构以及农民自身的因素。

1、政府层面。农民培训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新型农民培训法律或者法规,虽然有关规定体现在一些法律、法规之中,但很不全面,造成在全国范围内无相应部门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规划,难以保障新型农民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别是缺乏与培训配套的就业与维权的政策,农民培训的效果更加大打折扣。

政府宣传缺位使农民难以了解培训信息。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达37.9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2900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1.6%。农村相对落后的宣传环境导致培训信息不通畅,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对培训项目不了解。当前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很多,但政府部门还是以“直线式”上传下达,文件精神一般传达到村委会或规模较大的专业合作社。当前专业合作社一般能够结合自身农业技术要求认真落实,因而社内农民相对而言培训比较规范,而村委会则往往漫不经心,落实起来仅仅是“凑人数”。这导致很多农民难以了解到培训信

息,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知道政府有哪些适合自己、对自己有用的培训项目,因此出现了“柠檬市场”。

2、培训机构层面。现阶段农民培训内容普遍存在“填鸭式”和“普教化”的现象,农民培训没有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农民受教育水平和农民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查来拟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多,缺少针对性,形式单一,培训时间不恰当,大大挫伤农民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如大多数的农户反映种植业培训包括水稻、小麦、玉米、黄瓜、西瓜、西红柿等农作物知识,在三至五天的时间内根本无法掌握、消化,培训效果大打折扣。农民培训的主体大致分为有地从事农业的农民,有地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民,失地从事农业的农民,失地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民以及失地失业的农民,由于其文化程度不同,理解能力不同,时间、内容和形式需求侧重点也不一样,“一刀切”的农民培训内容难以吸引农民参加,更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新型农民培训的师资与农民的需求有脱节。我国农民培训缺乏真正了解农村基层情况的教师,也缺少适合农村特点的教学手段。由于从事农民培训的教师既缺乏实践经验,又不了解农村实际,因而在培训中灌输理论知识比较多,讲授实用技术较少;培训的理论性太强,实用性偏低,可操作性较差,语言过于书面化,农民无法理解并快速吸收;培训内容严重滞后,不能把握农村和农民多元化的需求,不能紧密联系农村基层的实际,不适应农民发展需要,与农民的现实需要不相吻合,因此对农民的吸引力有限。

3、农民层面。当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农业比较收益低,致使农村大量青壮年高学历者长年在外务工,导致“留守”农民中,一是兼业者众多,出于“耽误时间”、“影响收入”等方面机会成本的考虑,农民普遍缺乏参与培训的实际行动,组织农民培训难。二是务农农民中老年多、妇女多、文化低。如2010年安徽省农委针调研中588名农民中纯务农人数有195人,主要是老年人和妇女,且文盲半文盲或小学文化程度。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能力弱,培训质量和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三是部分农民的观念落后,对农民培训存在误解,认为农民培训是浪费时间。三、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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