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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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大学与社会的融合度也越来越高,大学不再是象牙之塔与世隔绝,而是逐渐走向社会的中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其许多不被人关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在公众的面前,其中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何为现代大学制度
(1)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
关于制度的解释有很多,包括体制层面、体系层面、规程层面、规则层面等。
我倾向把制度理解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有关社会整体或者某一方面的体制,以及要求成员共同遵循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基于这样一种对制度的理解,大学制度可以这样界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为保障大学有效的运行而形成的大学体制、法规和内部规程的一个总称。
这是一个初步的看法。
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观点至少有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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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德国柏林大学制度可以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模式。
第二种观点:欧美发达国家的“多元型大学制度”。
大学正在走向多元化,并形成相应多元型大学制度。
第三种观点:我国近代建立的大学制度。
第四种观点: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相联系的大学制度。
主要是我们现在进行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在我们的改革中处理好举办者、办学者以及处理好政府和大学的关系,处理好大学和社会的关系等这样一些层面上建立大学制度。
第五种观点: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应大学由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的变化。
在这样的变化上建立起来的大学制度。
第六种观点:世界一流大学制度。
认为一流大学所需要的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等等。
上述六种观点,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现代大学制度的。
张德祥的观点在这方面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他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现代大学制度。
(1)现代大学制度应该符合大学的基本特性。
大学的基本特性是什么?克拉克在他的书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基本的阐述,概括起来说,就是一个基本观点,知识是高等学校的实质和核心。
这个知识不是普通的知识,是高深的知识。
什么是高深的知识?高深的知识具有4个特性,即:专业性、自主性、积累性和无限发展性。
把握这4个特性,对大学地理解会更深刻。
大学是围绕高深知识来进行活动的。
这种活动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高深知识的保存;二是高深知识的传播;三是高深知识的发现;四是高深知识的应用。
大学是高深知识的加工厂。
这种保存、传播、发现、应用和大学的职责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构成了大学的三个功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教学就是知识的传播,科研是知识的发现,服务是知识的应用。
大学的这些基本活动,应该有制度进行保障,大学的制度的建立,也是保障大学基本活动能
够正常进行。
因此大学制度建立应该符合大学的基本特性要求。
(2)现代大学制度应该体现现代大学理念。
理念与制度之间是有密切内在联系的。
理念应该通过建立一定的制度去实践,制度是在一定理念地指导下形成的。
因此,理念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
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缺不了现代大学理念,没有理念,这个制度是缺乏根基的。
谈到大学理念,很复杂。
大学理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大学的理想追求、价值追求。
大学理念从代表人物来看,有美国纽曼的大学理念、德国洪堡的大学理念、中国蔡元培的大学理念等等;从哲学角度来看,有理性主义的大学理念、功利主义的大学理念;从时代维度来看,有传统大学理念(包括大学自治、大学学术自由等)、现代大学理念(包括主动适应、产学研合作等理念)。
什么是现代大学理念,需要我们很好地研究,特别是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既要把大学最基本的理念保持下来,又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现代大学理念。
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在现代大学理念的支配下,建立起来的新型大学治理制度。
(3)现代大学制度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制度的建立与法律和法规是密切相关的。
很多制度本身,是通过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的。
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对高等教育的很多活动都进行了规定,本身就是大学制度的组成部分,又是法律、法规。
同时我们国家的教育法规还很不健全,很多高等教育中的关系,法律法规还没有加以明确,需要我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规程、规范。
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时代的变化,大学有许多新的使命。
大学应该如何面对新的使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当前大学面临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个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个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还有一个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挑战。
2以上四点可以带我们对现代大学制度的认识也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但是这只是理论家们理想的蓝图和描述,我国现行的大学里,现代大学制度还没有完全的均建立起来,轮廓还不是很明晰,在建立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大的缺失和误解。
二、中国大学制度的缺失
大学制度从形成到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认的基本特征。
它的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体现在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上,主要是“大学自治”,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制度特征。
它的内部管理制度,是一种学术内行的自我管理,我们通常称之为“教授治校”。
它的教学模式则是“通才教育”。
因此,如果对大学精神、大学制度做一个简单的概括,可以说是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再加通才教育。
关于“大学自治”,实际上它讲的是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大学与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大学是一个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大学自治在早期主要是处理与神权、教权的关系,后来主要是处理与政府的关系,现在则更多的是处理与市场、产业界和商业界的关系。
关于“学术自由”,在西方大学,这是教师享有的一种特权,是教师的保障
制度,大学的学术自由,不仅是一种信念、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制度环境。
我国现今的大学制度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倾向过于突出。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大学知识创造和人才培养的功能日益彰显,超越了对人文知识的继承和创造,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也成了大学的职能。
二战以后,随着美国高等教育大步迈向大众化,大学走向巨型化,大学功能也逐渐多元化、规模逐渐巨型化、动力市场化,大学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给管理上带来的最巨大变化就是日趋行政化。
大学中已经不是学术权力独大,而是行政权力越来越大,两种权力的纠结和博弈成为当今大学权利结构的一大特征。
杨移贻教授也指出现代大学越来越像一个行政机关,各国大学纷纷效仿马克斯.韦伯所描述和论证的科层制管理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由于大学对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各国政府和经济部门对高等教育越来越重视,对大学的投入和控制的力度也越来越大。
现代大学已经日益趋于科层化,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必然。
换句话说,大学的行政化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行政化不仅仅是大学管理的“中国特色”大学之“行政化”不独中国有。
外国也有。
当代高等教育就是在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市场力量三者的纠结博弈中发展的。
但是在中国,因为传统文化中缺乏学术自由的基因,因为数千年的封建集权统治,因为“学而优则仕”和“官本位”的文化传统,因为实用主义和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的主导,因为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滞后,使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的行政化更加突出,更为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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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术自由氛围不足。
学术自由既包括“外在自由”,又包括“内心自由”。
“外在的自由”就是权利层面的自由,“内心的自由”即是精神层面的自由。
“外在自由”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国家的外在制度,它主要指由政府这样的权威机构制定的政策法规。
法律是最常见的外在制度。
法律对学术自由的实现有巨大的影响,它既可以促进学术自由的实现,又可以阻碍学术自由的实现。
“内心自由”则意味着对主体自身限制的克服,故获得精神层面的学术自由的主要障碍不在主体之外,而恰恰在主体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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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者存在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一、行政化存在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孙和义教授认为,大学行政管理是一种实现大学组织目标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亘古有之。
5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国外大学也设有行政管理机,也分层级大学的行政管理,不能等同于行政化。
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现代大学有它的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规范,也有组织互动、组织控制等等。
任何一个大学都有自己的目标追求,有不断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正式的权力体系。
这种权力体系是由决策者、管理者和执行者所构成的支配——服从的层级体系。
高校中的校长、副校长、处长、副处长、科长等等,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权力链,同时又上下联
3杨移贻.借学术自由之火,建现代大学制度-----大学"去行政化"的思考.[J].高等理科教育.2011年第2期
4周光礼.学术自由的实现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3年1月.第24卷第1期
通左右交织,形成了相互依托、相互制约的权力网络6。
这些科层结构及其权力的存在和作用,对高校正常运转和总体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高校行政权力的运作既是高校适应越来越走向社会的需要,同时,学校管理的行政权力也是国家权力在高校的延伸。
因此,大学的行政权力是具有合理性的权力,但如果不加以限制,过度的使用,则会造成高校内部行政权力的泛滥,过分的强调对权力的服从,则会造成人性的异化,并与大学的终极目标相冲突。
二、学术自由存在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学术自由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因此学术自由的实现也应该是从两方面来进行的。
学术自由的实现既包括“外在自由”的实现,又包括“内心自由”的实现。
前者意味着学术自由的实现是一种外向的诉求,即大学(或学者)外在地诉求自我以外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为学术活动提供保障与不作为,后者意味着学术自由的实现是一种内在的要求,即要求大学(学者)适当地超越功利,与社会保持一段距离,以维护学术的独立与尊严。
而“外向的诉求”能否得到满足有赖于大学外在制度的建构,“内在的诉求”能否得到守护取决于大学内在制度的培育。
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自由的实现问题实际上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问题。
如果说只有“外向的诉求”与“内在的要求”同时被满足,才意味着学术自由的真正实现,那么,学术自由的实现就应有两个尺度或标准:一是外在的标准,一是内在的标准。
外在的标准主要体现为保障学术自由的政策法规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完善;内在的标准则表现为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理念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认同,就现代大学制度而言,前者对应于大学的外在制度,后者对应于大学的内在制度。
由此可见,学术自由的实现有赖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
四、如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一如上述,现代大学制度包含着似乎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大学必须拥有高度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大学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7因此,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处理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保持大学自主与政府干预之间的均衡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标志。
中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最大障碍是:政府干预过多,大学自主性缺乏,学术自由精神不彰,学术自由价值的贬损致使大学自主与政府干预之间失却“必要的张力”,无法实现两者的冲突整合。
如果说西方当前倾向于建构政府干预取向的大学制度,那么中国要建立的则是学术自由取向的大学制度,这是中西方学术文化传统的差异使然。
因此在改革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大学管理方面,重点处理好大学校长的遴选问题、大学治理结构的问题以及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关系。
现行的大学校长由组织部门考察提名,政府任命的办法,有加强行政化、官本位的缺点,不利于大学依法自治。
大学校长的产生必须去行政化,建立起一套符合大学组织特性的遴选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对公立大学校长有审批权和任命权,即大学校长由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6杨移贻.借学术自由之火,建现代大学制度-----大学"去行政化"的思考.[J].高等理科教育.2011年第2期
遴选委员会遴选产生,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任命。
在大学治理结构方面,要逐步建立大学学术权力引导行政权力的机制,赋予董事会对学校大政方针的决策权,校长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行政权力,评议会(教授会)行使学术权力。
同时,行政事务由行政权力主导,学术事务由学术权力主导,两种事务相互交错纠结的,则由两种权力共同参与,通过民主协商作出决策。
在大学的学术管理中,行政权力应当尊重学术权力,配合学术权力,同时规范个人在行使学术权力时的行为,保障学术权力作为一种公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8即有必要在大学中划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边界,它的基础就是划出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的边界。
大学中的学术权力是大学中的学术性机构和学者对学术事务的支配力量。
表现为对学术从业人员的支配权;对学术资源的分配权;对学术事项的决策权;对学术评价的决定权等。
从形式上看,它主要是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进行。
大学行政权力是大学中的行政管理者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对大学中的行政事务依法进行控制、管理、支配和服务的力量。
大学行政权力的主体是指行政机构及行政人员,它的客体既包括大学的所有人、财、物、事、时间、空间(市场)和信息。
大学行政权力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运行模式来保证大学整体目标的实现。
因此,分清行政事务与学术事务,在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设置一条边界,有利于保证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自的能力范围,又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合理的联系机制,有效地促进二者的和谐发展。
根据国外经验,行使学术权力的载体是以教授为主的评议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等,而行政权力的载体就是校长领导下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分清了两种事务,操作上要注意学术机构中尽量减少有行政职务的教授参加,避免行政权力过多介入;而教授们尽量减少对行政事务的参与,行政管理人员也不要过多地参与教学科研工作。
我们以往在大学管理人员上盛行的“双肩挑”的做法,似乎必须反省和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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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精神方面需要建立学术自由取向。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完善旨在保护学术自由的外在制度;第二,培育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
1.西方主要国家都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学术自由。
同时,西方诸国除在宪法上肯定学术自由为基本权利之外,还辅之以配套的法律规范以确保学术自由的贯彻与落实。
在中国,学术自由在现行的宪法中也有体现。
第一,现行宪法把党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双百”方针上升为法律。
第二,中国现行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与帮助,从而从根本法的高度,对公民的学术自由作了规定。
然而,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术自由,仍必须制定具体的保护公民学术自由的单行条例。
这是因为:(1)中国宪法一般不进入司法程序,即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很少引用宪法条款作为判案依据。
(2)从中国宪法规定的保障内容来看,它提供的仅为一种原则保障,而不是一种具体性的保障,且一般不通过禁止性规定限制政府对公民学术自由的侵犯来达到保障学术自由的目的。
(3)“双百”方针从提出到改革开放之初8周清明.浅析现代大学制度的基层学术组织重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9年4月.第30卷第4期
的近30年间体现得不够,难免出现学术问题非学术处理的情况。
2.培育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内在制度植根于人类经验之中,是人们长期选择的结果。
人类在人际互动中“无意形成的趋向”,“在时间的帮助下会变为传统”,由“无意的趋向”变为“传统”在于人的选择。
可见,内在制度的形成,关键在于选择。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有用的规则如果被足够的人采用从而形成一定的数量(临界点)以上的大众,该规则便会变为一种传统保存下去,结果它就会通行于整个共同体”,形成内在制度。
内在制度由道德、习俗等构成,它主要通过模仿和选择建立起来。
因此,培育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可以通过模仿西方成功的理念及选择自身有生命力的传统来进行。
(1)培育学术独立意识。
10学术独立意识是大学精神的核心,是学术界的核心价值观。
学术独立意识说到底是一种求真的意识,对大学而言,求真是压倒一切的主流价值观,“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只知是非,不计利害,应是学术界占主流地位的精神气质与价值取向”。
可见,学术独立意识是一种“超然”的品格,一种“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追求。
培育学术独立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学者要致力于养成超然性的品性,虚静守一,专心致志,惟真理是求;另一方面,要求社会培育学术宽容的精神,尊重学术的独立与尊严。
尽管培育学术独立意识需双管齐下,但学术的独立归根到底有赖于学者自觉的维护,学者人格的独立是学术独立的前提,做人的尊严是治学尊严的基础。
(2)整饬学术道德,重建学术规范。
学术失范是当今中国学术界的重大隐忧,它侵蚀着学术自由精神。
学术失范有两个层面,一为技术层面,即作假、抄袭、贿赂、炒作等表层现象;一为精神层面,即深层次的道德失范。
对前者的治理需重建学术规范,对后者的治理有赖于学者的自律(或者说诉诸于道德)。
学术规范的重建,当务之急是使学术规范制度化,并辅之以一定的惩罚措施来维护其权威性。
学术规范的重建要与学术评审制度及学术奖励制度的完善同步进行。
中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化存在严重不足。
评审不规范,暗箱操作十分普遍,这严重制约了学术规范的重建。
学术道德的培育则有赖于学者的自律。
学者的道德包括两个方面,一为作为学者的道德,一为作为人的道德。
作为人的道德对作为学者的道德有定向作用。
一个人品不正的人,绝不能指望其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故培育学术道德绝不能忽视做人的道德的培养。
(3)开展正常的学术批评。
学术批评是学术繁荣的前提条件,也是抑制学术腐败的有力武器,正常的学术批评乃是学术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学术,追求真理是学术批评的惟一目的。
学术批评不是人身攻击,不是“整人”,也不是以一种观点证伪甚至取代另一种观点,而是围绕学术问题,实事求是地讨论与对话。
正常的学术批评意味着学术的平等。
学术自由与学术平等是密切相关的,没有学术平等便不可能有学术批评的自由,“要实现学术自由,首先必须提倡学术平等”。
不但一般学术人员与学术权威之内是平等的,而且领导人对学术问题发表的意见,也只能作为一家之言与其他学术观点进行平等交流。
学术平等绝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多数保护少数,因为只有多数保护少数,“才能使学术上的少数派,在
平等的民主的气氛中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以推动学术研究不断的发展”。
(4)营造宽容的社会氛围。
宽容的社会氛围是学术自由实现的重要条件,宽容作为一种社会心理氛围对学术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学术活动是探索未知真理的活动,故常常处于已知与未知的边界,每一个真理的求得都是在千百次失败的基础上达成的,故若没有社会对失败的宽容,学者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便会窒息,从而危及学术的发展。
就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的冲突而言,如果社会有足够的宽容,两者之间的冲突是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的。
李德顺先生也认为,在学术的追求上,惟有宽容才能有学术的发展和繁荣11。
学术自由以求真为目的,社会干预以求善为取向,如果社会能尊重大学求真的品性,不用功利标准来衡量大学的学术,大学也不以真理来苛求社会,那么大学与社会是可以做到“同不妨异、异不害同”的。
只有政治民主才能确保学术自由。
虽然在没有民主的专制时代也有学术自由的存在,但此时的学术自由仅以特权的形式出现。
既然是特权,那么随时都可能被再次剥夺。
只有民主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可靠地保证学术自由。
因为在民主社会,学术自由是一项普遍的权利,事实上没有政治民主,社会干预就会大行其道。
因此,政治民主是学术自由实现的环境。
并且,现代大学制度在中国曾经长期有效的实行过,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
因此我们在当前大学制度的改革中,不仅需要前瞻,而且需要回顾和重温。
参考文献:
[1]周光礼.学术自由的实现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3年1月.第24卷第1期
[2]杨移贻.借学术自由之火,建现代大学制度-----大学"去行政化"的思考.[J].高等理科教
育.2011年第2期
[3]周清明.浅析现代大学制度的基层学术组织重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9年4月.第30卷第4期
[4]孙和义.克服行政化倾向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12年1月
[5]张德祥.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研究”的几点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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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袁洪志.现代大学制度的批判与重构.[J]煤炭高等教育.2006年11月.第24卷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