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1.总论
1.1规划提出背景
“十二五”期间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环境压力也不断增加。
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环境质量也将不断提高。
而“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设“生态环境、创造美好生活”的关键时期,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并实施,是确保县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的重要保障。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
第一,生态资源。
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资源包括能源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
“十三五”期间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总量控制。
现在国家在强调能源总量控制,特别是煤炭总量控制、耕地总量控制(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制度)、水资源消费总量控制等。
二是结构优化。
从能源结构优化来看,主要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等,同时尽可能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
还有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结构优化。
三是效率提高。
不仅是能源利用效率要提高,而且土地资源、水资源利用效率也要提高。
第二,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涉及两方面:一是环境污染治理,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
此外,还要注重
一些新污染的治理,比如说光污染、声音污染、电子垃圾污染等的治理。
二是生态建设。
主要包括植树造林、湿地保护、荒漠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第三,生态经济。
生态经济包括四个基本内容。
一是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三高”产业。
二是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通过发展高附加值的新兴绿色低碳产业,将生态建设与创新驱动相结合,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统一。
三是转型升级传统产业。
四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需要强调三个方面。
一是主体功能区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是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二是国土整治,包括防治水土流失、荒漠化、石漠化等问题。
三是推进新型绿色城镇化,包括发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
第五,生态社会。
生态社会建设重点也有三个方面:一是生态文化建设,即要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观念问题。
二是进行生态行动,让机关、企业、居民各个方面都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三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合作。
1.2目的和意义
本规划以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按该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弄清辖区内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力,提出“十三五”期间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对策及措施,切实处理好“十三五”期间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
为建立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1.3编制依据
1.3.1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1994.10.09)
《滇池保护条例》(2002.01.21修订)
《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2.11.25)
1.3.2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5190-94
1.3.3规范性文件
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2004]109号)
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环发[2007]195号)
1.3.4 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1.3.5 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
1.4指导思想和原则
(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针对县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的进行功能区划,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提出区域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方案,针对不同的环境功能分区制定明确的发展方向、提出环保政策、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规划要切实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对整个县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进行全面整体规划部署,但又要突出重点,对饮用水源重点保护;(3)服从整体,协调配合的原则。
本规划服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与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4)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有机统一原则:规划方案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应体现前瞻性,突出宏观指导性,同时有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1.5规划范围及时限
1.5.1规划范围
1.5.2规划期限
1.6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及程序
2.区域现状与环境问题初步分析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2.2.2地形、地貌与地质
2.2.3土壤类型
2.2.4气候
2.2.5水文
2.2.6矿产资源
2.2.7生物资源
2.2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2.2.1行政区划及人口
2.2.2社会经济发展
2.2.3教育、文体、卫生
2.2.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3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5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6实现规划目标的有利条件与限制因素
3.规划目标与指标
3.1规划目标
3.2规划指标
3.3重点任务
制度建设是“十三五”规划的重点。
可以将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分为市场制度和政府制度两大部分。
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制度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资源与环境产权制度。
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所有自然资源都要明晰产权主体,以避免形成“公地悲剧”;环境产权制度,环境也需要明确产权,以免造成破坏;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资源必须付出成本。
二是交易制度。
如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权交易市场、节能量交易市场;开展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等。
三是价格形成制度,资源产品、环境产品的价格应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定价应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作用。
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制度建设。
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可通过如下四个方面的制度发挥作用。
第一,激励制度。
具体包括生态补偿制度、相关财税制度、金融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约束制度。
具体包括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重要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制度、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生态修复制度、生态红线制度、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污染物排放强制性保险责任制度等。
第三,政府监管制度。
具体包括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国家公园体制、污染物排放监测预警机制、公众参与制度。
第四,问责制度。
具体包括最严
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最严格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党政同责制度、环境污染监管执法制度等。
4.生态功能区划
4.1生态功能区划的思路
(1)分析县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问题、生态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明确各类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保护目标,划定生态功能区域。
(2)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思想,改变按要素管理生态系统的传统模式,分析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分别提出生态保护主要方向。
(3)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指导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4.2生态功能区划的原则
1)统一性原则
与上一级规划生态功能区相衔接,与县生态规划、水源保护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相协调统一。
2)可持续发展原则
生态功能区划的目的是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保持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与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一致,注重经济发展和适度人为调控,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的可持续
发展。
3)区域系统性原则
在空间尺度上,任一类生态服务功能都与该区域,甚至更大范围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因素相关,把握生态系统的开放性、非自律性和整体性,以行政区域、自然环境的特征性、相似性和连续性为基础,保证区域内物流、能源流和信息流的整合现实。
4)相对完整性原则
生态功能区划是为生态环境管理、建设、开发服务的,为了便于管理,进行生态功能区划时,其区划界线应充分考虑到行政区的完整性。
4.3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4.4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及区划方向
5.城市发展布局与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规划
5.1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5.2城市建设布局规划
5.3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规划
6.水环境保护规划
6.1水环境现状分析
6.2水环境容量预测
6.3水环境保护目标
6.4主要水环境问题
6.5水环境功能区划
6.6水环境保护规划
7.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7.1大气环境现状分析
7.2大气环境预测
7.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7.4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7.5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7.5.1规划原则
(1)达标排放原则现有及新建项目的空气污染源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总量控制原则充分利用空气环境容量,消减面源排放量,腾出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以发展经济,确保SO2、粉尘、烟尘排放量不超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
(3)排污者付费原则强调谁污染谁治理,对影响大、可控性强的重点污染源实行重点治理示范工程。
(4)分类指导,突出不同地区的环境保护重点原则。
重点做好城镇及工业区的空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提高城镇清洁能源使用率。
7.5.2重点控制区划分及控制目标
7.5.3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8.声环境保护规划
8.1声环境现状分析
8.2噪声污染预测
8.3声环境保护目标
8.4声环境功能区划
8.5噪声污染控制规划
8.5.1管理措施
8.5.2工程措施
9.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
9.1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调查
9.2固体废弃物排放预测
9.3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目标
9.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规划
9.4.1规划原则
结合县的情况,综合考虑财力、资源、技术水平和人文条件等因素,不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坚持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固体废物的控制与管理。
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应满足“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回收”的要求。
9.4.2规划目标
9.4.3规划方案
10.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10.1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
10.2生态建设的目标
10.3生态保护规划
10.3.1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与森林生态保护
10.3.2水土流失控制方案
10.3.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10.3.4生态农业建设
10.3.5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11.环境管理建设规划
11.1环境管理能力现状与目标
11.2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1)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和标准化建设
(2)推动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3)提高环保宣传教育能力
(4)全力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加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2.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去规划和实施。
为了达到本规划总体目标和各专项工程的目标,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本规划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12.1组织保障
加强统一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纳入党政干部领导政绩考核中。
各级政府一把手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落实。
规划目标与任务分解落实,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到位,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耦合;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不力问责。
12.2政策保障
(1)完善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保护重点,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办事职责权限。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其委员会的依法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遵循污染治理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依据环境容量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继续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
同时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积极完善政策鼓励措施
积极促进政策创新,利用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产业和人口结构调整;利用生态环境补偿经费引导企业和农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对城市污水治理、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城镇绿化和片林建设、有机复合肥生产以及生态农业开发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12.3资金保障
(1)政府财政加大对环保的投入
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核心作用,把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作为投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等,增加对环境质量监测的投入。
(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进外资。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行国
家、地方、集体、个人共同出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
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3)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机制
建立实行“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的排污收费制度。
对排污较大的行业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4)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应有选择地进行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的系统研究,确定区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补偿主体、对象及方式)和补偿费的计算及使用。
推动生态补偿工作在法制、市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和突破。
12.4技术保障
(1)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鼓励科技创新,开展切合实际的环境管理政策研究以及为环境管理服务的监测、监控技术研究。
提高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2)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完善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环保市场运作规范,大力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
(3)进一步拓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领域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协作。
鼓励外商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拓展与周边的市、县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2.5社会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倡导节能式生活方式,改变各种不道德的环境行为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经费投入,活跃中小学环保教育,推进绿色学校建设。
(2)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规范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供公众参与和监督;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各级环保部门要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拓宽和畅通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
(3)人力资源保障
通过“走出去,前进来”,不断提高本地现有专业人才知识水
平;通过“引智”工程,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提高在职公务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素质。
13.规划实施综合效益分析
13.1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13.2经济效益分析
13.3社会效益分析
13.4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14.结论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