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班轮运输(四五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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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提货单

1、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又称小提单, 通常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凭收货人持有的提单或保证书而 签发的提货凭证,收货人可凭此单据到目的港(地)仓库 或船边提取货物。 • 注:提货单的内容基本与提单所列项目一致。
• 2、在集装箱运输中,提货单既是收货人向场站提货的依 据,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对场站放箱交货的通知。 • 3、在国际货物运输中,通常收货人收到提单后,持以向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提货单,办理报关后,凭此向船长 或仓库提取货物。若货物已达港口,而收货人尚未收到提 单时,收货人可请求银行等出具保函,向承运人换取提货 单提货,并于取得提单后换回保函,以解除银行等的责任 。 • 4、一般认为提货单不具有物权凭证效力,为避免收货人 将提货单转让他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通常在提货单摘要 栏内记载不得流通(“Non-negotiable”)的批注。 • 5、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提单持有人为了转卖的需要而 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另外的人签发提货单,甚至将一 份提货单下的货物分成若干份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 发若干份提货单。因此,提货单既具有提货的功能,也具 有便于货方进行交易的作用,同时提货单还是收货人通关 的必备单据之一。
• (二)、装货联单 • 1、托运人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 在托运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实务中,通 常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 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 • 2、目前,中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主 要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1)托运单及留底;(2)装货单;(3 )收货单;等等。 • (三)、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 1、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 制交船公司(通常是船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 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 2、按照国际航运惯例,装货单一般是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底作 为船方凭以缮制装货清单(Loading List)和制作出口载货清单 、运费清单,结算运费,最后存档备查和作运费资料。第二联 是装货单正本(Original),既用作船舶装
• 三、装箱单与重量单(Packing List,Weight Memo) • 这两种单据时对发票的补充,供进口地海关检验和进口商 货物之用,要按来证规定的名称出具。其包装、货号、规 格、毛重、净重、体积等应与发票、提单相一致。 • 四、检验检疫证(Inspection Certificate) • 检验检疫证是由质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的证明 ,其出证日期应在装船以前,否则银行不予接受 • 五、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 1、简称产地证,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它应进口商的要求而提供的。 • 2、目前我国通常使用的产地证主 要有:出口商的产 地证、贸促会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质检局产地检验证 书和生产商/地证书。 • 3、具体采用哪一种,应根据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而定 。
第五节 班轮运输主要货运单据
• 在班轮运输中需要办理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仅是联系工 作的凭证、划分风险责任的依据,也起着买卖双方以及承 托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 • 一、装船单据 • (一)、托运单(Booking Note,B/N) • 托运单(中国有时用“委托书”、“订舱单”代替)是托 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 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据(一式两份)。承 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 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若船载货物在载货清单上没有列明,海关有权依据海关法 的规定进行处理。载货清单又是港方及理货机构安排卸货 的单证之一。 • 3、在中国,载货清单还是出口企业在办理货物出口后, 申请退税,海关据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单据之一。因此 ,在船舶装货完毕离港前,船方应有船长签认若干份载货 清单,并留下数份随船同行,以备中途挂港或到达卸货港 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使用。另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 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时,载货清单也是海关办理验放手 续的单据之一。 • 4、若载货清单上增加运费项目,则可制成载货运费清单 (Freight Manif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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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通常使用的产地证主 要有:出口商的产地证、贸促会 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质检局 产地检验证书和生产商/地证书。 具体采用哪一种,应根据进 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而定。
• (六)、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 • 1、装货清单是根据装货联单中的托运单留底,将全船待 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 制的装货单的汇总单。 • 2、装货清单是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 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口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掌握 托运人备货及货物集中情况等的业务单据。当有增加或取 消货载的情况发生时,船方将及时编制“加载清单”或“ 取消货载清单”,并及时分送各有关方。 • (七)载货清单(Manifest,M/F) • 1、载货清单亦称“舱单”,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根 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 实际再晕货物的汇总清单。 • 2、载货清单是国际航运实践中一份非常重要的佟云单据 。载货清单时海关对进出口船舶所载货物进出国境进行监 督管理的单证。
船的依据,又作为货主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凭 据之一,因而又称关单。该联上面列有装货细节记录、收 货件数和所装货物质量情况,并须理货员签字。船代公司 在签单时,在此联“经办员”处盖章,表示已代表船公司 收下上列货物,因而此但又称为“放货单”。第三联是收 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是承运人 收妥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也是托运人换取正本已装船提 单的依据。 装货单的主要作用: (1)它是承运人确认承运货物的证明。 (2)它是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单据。 (3)它是作为通知码头仓库放货、船长接受该批货物装 船的通知,也是穿上接受货物的依据。
2、现装或直接装船: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物等,通常 采用由托运人将货物直接送至船边交接装船的形式。
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集 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通常为CY/CY,集 装箱货物的交货和接货工作都是在装货 港集装箱堆场(CY)完成的,因此装船 工作由船公司负责。
1、集中卸船,仓库交付:对于普通货物,通常采取先 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 付的形式。 2、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 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在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 的现提形式。 3、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通常为C则。Y/CY,因此,集装箱货物的交货和接货工 作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CY)完成的,因此卸船工作也 是由船公司
3、确定航次任务:就是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 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数量:船公司参考过去的情况,预先对 船舶舱位在各装货港间进行适当的分配,定 出限额,并根据各个港口情况的变化,及时 进行调整,使船舶舱位得到充分和合理的利 用。
1、仓库收货:集中装船:为了提高装船效率,加速船舶周转,减少 货损、货差现象,在杂货班轮运输中,对于普通货物的交接装船, 通常采用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由装船代理人在 各装货港的指定地点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办理交接手续后,将 货物集中整理,并按次序进行装船的形式。
(七)载货清单(Manifest,M/F) 1、载货清单亦称“舱单”,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根据大副收据或提 单编制的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再晕货物的汇总清单。 2、载货清单是国际航运实践中一份非常重要的佟云单据。载货清单时 海关对进出口船舶所载货物进出国境进行监督管理的单证。若船 载货物在载货清单上没有列明,海关有权依据海关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载货 清单又是港方及理货机构安排卸货的单证之一。 3、在中国,载货清单还是出口企业在办理货物出口后,申请退 税,海关据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单据之一。因此,在船舶装货完 毕离港前,船方应有船长签认若干份载货清单,并留下数份随船同行,以备 中途挂港或到达卸货港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使用。另外,进口货物的收货 人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时,载货清单也是海关办理验放手续的单据之一。
5、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提单持有人为了转卖的需要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 理人向另外的人签发提货单,甚至将一份提货单下的货物分成若干份而要求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若干份提货单。因此,提货单既具有提货的功能,也 具有便于货方进行交易的作用,同时提货单还是收货人通关的必备单据之一。 三 装箱单与重量单(Packing List,Weight Memo) 这两种单据时对发票的补充,供进口地海关检验和进口商货物之用,要 按来证规定的名称出具。其包装、货号、规格、毛重、净重、体积等应与发 票、提单相一致。 四 检验检疫证(Inspection Certificate) 检验检疫证是由质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的证明,其出证日期 应在装船以前,否则银行不予接受 五 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简称产地证,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它应进口商的要 求而提供的。
• (四)、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 1、收货单是指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已经 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在实际货物装船数量与理货单核对 无误后,由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一般均由船上大副 签发,故又称大副收据。 • 2、大副在签署收货单时,会认真检查装船货物的外表状 况、货物的标志、货物的数量等情况。 • 3、大幅可以拒绝将有缺陷或外表状况不良的货物装船, 并要求发货人予以调换。 • 4、大副收据是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 单的重要凭据。 • 5、大副收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已装船货物的物权凭证 • (五)、提单(Bill of Lading,B/L) • 提单是船公司凭收货单签发给托运人的正式单据。它是承 运人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凭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 凭证,也是在目的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证据。
第五节 班轮运输业务程序
货运安排包括:揽货与订舱、确定航次。 1、揽货:船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船舶在 载重量和载货仓容两方面均能得到充分利用, 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会通过各种途径 从货主那里争取货源,揽集货载。方法:通 过代理人、通过各种媒介、通过与货主或无 船承运人签订合同等形式。
2、订舱:托运人(包括其代理人)向班 轮公司(即承运人,包括其代理人)申请 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 行为。 注:“要约”:托运人申请货物运输 可被视为“要约”,即托运人希望和承运 人订立运输合同意思的表达,根据法律规 定,合同订立采取要约与承诺方式,因此, 承运人一旦对托吞人货物运输申请给予承 诺,则货物运输合同订立。
4、若载货清单上增加运费项目,则可制成载货运费清单(Freight Manifest)
二 提货单
1、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又称小提单,通常是船公司或其代 理人凭收货人持有的提单或保证书而签发的提货凭证,收货人可凭此单据到 目的港(地)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注:提货单的内容基本与提单所列项目一致。 2、在集装箱运输中,提货单既是收货人向场站提货的依据,也是承运人 或其代理对场站放箱交货的通知。 3、在国际货物运输中,通常收货人收到提单后,持以向承运人或其代理 人换取提货单,办理报关后,凭此向船长或仓库提取货物。若货物已达港口, 而收货人尚未收到提单时,收货人可请求银行等出具保函,向承运人换取提 货单提货,并于取得提单后换回保函,以解除银行等的责任。 4、一般认为提货单不具有物权凭证效力,为避免收货人将提货单转让他 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通常在提货单摘要栏内记载不得流通(“Nonnegotiable”)的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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