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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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
一、梅毒的概念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

性接触传染占95%。

主要通过性交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

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

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

少数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梅毒螺旋体。

由于梅毒螺旋体为厌氧性,体外不易生存,且对干燥极为敏感,故通过各种器物的间接传染,可能性极少。

输血时如供血者为梅毒患者可传染于受血者。

先天梅毒是患有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血行而传染给胎儿。

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传染途径
性接触是主要的传染途径
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的一年内最具有传染性
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
到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
传染途径
在妊娠的任何阶段,梅毒螺旋体均可通过胎盘传染
未经治疗者,虽已无性传播(病期>2年),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早期梅毒的母亲发生流产、死产、胎儿先天性梅毒或新生儿死亡率高于晚期梅毒的母亲
致病机理
梅毒螺旋体→破损皮肤及粘膜
→2~4周潜伏期→局部大量繁殖
→硬下疳→经过1~2个月→自行消失
→附近淋巴结→血液播散→全身组织和器官→二期梅毒
→三期梅毒→心血管、神经等损害
梅毒的传播途径
1、直接性接触
2、血液传播:输血
3、垂直传播:胎盘传播。

4、间接传播:日常用品、接吻、哺乳、医疗器械等途径。

RPR是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早期梅毒的诊断,但对于潜伏期梅毒、神经梅毒不敏感。

TPHA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

本法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不变,其滴度变化与梅毒是否活动无关,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作为梅毒的确认试验。

人是梅毒螺旋体的唯一自然宿主
梅毒螺旋体不能在体外培养繁殖
最适生存温度是37°C,离开人体很快死亡
煮沸、干燥、肥皂水以及一般的消毒剂如双氧水、酒精等很容易将其杀灭
凡确认为梅毒者,治疗前只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两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

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该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

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

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梅毒治疗是有效的。

如果连续三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三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血清反应表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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