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与新保守主义的博弈_欧美当今主导政治思潮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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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肖克,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自冷战结束,尤其是小布什当政以来,美欧关系出现了裂痕。其关键原因是主导政治思潮——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对立。自由主义一直都是西方主导性的政治思潮。二战后欧洲的主导政治思潮是以福利国家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而在美国,从20世纪60 年代开始,一种新型的保守主义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并日益强劲,成为里根和小布什两届政府的主导政治思潮,这就是新保守主义。以不同政治哲学为指导的美欧两方所采取的国内外政策也有很大区别,这造成了它们的分歧和对抗。从长远看,美欧关系的构架应是竞争、互补和合作并存的一种状态。

[关键词]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美欧关系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980(2007)01-0046-07

美国和欧洲以共同的价值理念,相似的制度架构,同源的宗教文化,一直作为天然的盟友在处理国内外事务方面认同配合,这种趋势在冷战期间由于面对苏联这个共同的意识形态敌人和军事威胁而加强。自冷战结束,尤其是小布什当政以来,美欧的关系却出现了裂痕,双方在涉及国内国际的许多问题上分歧日多,甚至在某些事件的处理上站在完全对立的两边。表面上看,苏联的突然解体和冷战的结束使美欧失去了共同的敌人似乎是双方渐行渐远的原因,实际上,透过表象我们会发现双方主导政治思潮——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对立才是真正的关键。

一、在社会契约之上前行:西方主流政治思潮的演进

政治哲学是探讨人类社会政治现象起源,反思既存政治关系和为政治发展提供价值指向的理论体系。自霍布斯和洛克以来,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一种政治伦理一直都是西方主导性的政治思潮,其间尽管发生了许多对自由主义主导地位的挑战,但这种挑战与其说是对自由主义的颠覆,毋宁说是对它的补充完善,因为从宏观着眼,这些挑战都发生在自由主义大传统的范围内。

西方关于国家起源的社会契约论决不像卢梭所设想的是曾在某个遥远黄金时代发生过的浪漫故事,而是由哲学为人类政治生活提供的一个逻辑推理,一种形而上的规范。这一理论在经验意义上揭示了一种历史的真实,即存在于权力与权利二者之间的至为深密的关系。这种关系曾长久地不为人知,以至历史付出了蒙昧的代价。因此,说契约论显示了在权力来源问题上自然法学派的卓越识见,恐未为偏颇。

按西方契约论的解释,权力不是人类文明进化中最原始的因素,无论从个体的发生还是从类的诞生上说,人们最先拥有的不是权力,而是作为万物之灵对自身生命以及对地球资源的占有资格。在逻辑上,人类不是被分配而是以生命的名义天然地拥有地球的一

新自由主义与新保守主义的博弈

——欧美当今主导政治思潮析论

肖 克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

收稿日期:2006-10-26

切资源,具有神圣性的无须论证的道德公设,权利概念则由此而派生。这一公设是人类正义的逻辑前提,一旦放弃,社会伦理系统就将崩塌。然而,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资源的稀缺、人类欲望的冲突和诸多偶然性使上述资格呈现为不确定,从而使后天的社会性分配成为不可避免。分配的客体主要是资源,而分配的能力不能由冲突着的自然权利来行使,需要一种以单方面支配性为特征的中立性能力。这种特殊的社会能力由社会成员对资源占有与处分资格的转让形成,它意味着在某种范围和程度上,社会成员不再由自己行使能力,而期待一个受托的公共人格,由此,公共权威产生了。因此,从公共权力的起源上来看,权力是为权利服务的,权力也必然以权利为行为边际,这也预设了个人的第一性,国家的第二性。

以上正是西方政治哲学所一直遵循的自由主义的大传统的逻辑,是西方社会作为现代化的先行者在发展过程中确立的一套价值理念和政治原则。按照约翰·格雷的观点,自由主义传统中各种变体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关于人与社会的确定概念具有独特的现代性”[1](第2页)。具体来讲,格雷把自由主义的特征归纳为四点:它是个人主义的,主张个人对于任何社会集体之要求的道德优先性;它是平等主义的,赋予所有人以同等的道德地位,否认人们之间在道德价值上的差异与法律秩序或政治秩序的相关性;它是普遍主义的,肯定人类种属的道德统一性;它具有自我完善性,因为它认为所有社会制度与政治安排都是可以纠正和改善的。

按照自由主义的正统历史观,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思想与实践被视为自由主义的最早渊源,自由主义不过是对至少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的自由思想和唯信仰主义(antinomianism)的现代表达。[2](第17页)根据《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The Blackwell Encyclopaedia of Political Science)“政治义务”条目的作者的意见,现代(16世纪以后)政治哲学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政治义务问题为核心的。该问题包括三个主要方面:我对谁负有政治义务;义务的范围;政治权威的起源。[3](第413页)应该说,作为近代民族国家时期政治哲学主要代表的社会契约论正是围绕上述问题而展开的。如果说政治义务是社会契约论作为一种政治论证方式的论域和主题,那么自然权力则是这种论证的价值预设和前提。

被迈克尔·奥克肖特称为“意志的和人为的学说”[4]的社会契约论作为自由主义的中心内容于17世纪第一次被系统阐述。托马斯·霍布斯被人所熟知的是他在《利维坦》中得出的结论:为了建立一个持久和平基础之上的人类社会,有必要在单一主权的控制下设置“一个绝对的和独裁的立法权”。[5]但就《利维坦》一书所具有的跨时代意义而言,主要的并不是结论,而是论证的过程。在该书中,霍布斯奠定了今后几百年自由主义的思想原则:存在一个根本的自然权利和一个同样根本的法则,这一权利就是自由权,每个人都有使用自己的权利和按自己的意愿保卫自己本性的自由,法则就是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要力求和平,在不能平和时就可利用包括战争在内的一切手段保全自己。在历史上第一次,人类的思想冲破古希腊的伟大传统和中世纪神学的迷雾,把视角转向了人类本身。

由于霍布斯非自由主义的结论,[1](第18页)洛克被称为近代自由主义的第一人,正是在《政府论》下篇中,自由主义的核心要素才第一次具体化为一种连贯的智识传统。在该书中,洛克将当时英国资产阶级政治实践的特征和辉格党人的历史学传统理论化并包含在其“公民社会”概念中。在这个自由人的社会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结合在一起没有共同的目标却能相互尊重他人的权利。随着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自由主义发展到了它的极盛时期。自由主义作为当时西方社会的主流思想具有的一般特点是:在政治领域,强调个人主义和个人自由,反对财产公有,主张限制政府的权力,实行分权原则,反对对思想、言论、出版的控制,认为社会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国家应该为个人服务,而不是个人的利益服从国家的利益。在经济领域,主张给个人和企业以最大限度的自由信任,反对政府干涉私人经济活动,提倡“最小政府”,认为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在社会文化领域,主张宗教宽容,信仰自由,对各种思想流派的发展也持容忍态度。肇始于霍布斯、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带有盎格鲁 撒克逊人的传奇色彩,在经过欧洲大陆的补充修正后,形成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大传统。

从历史发展来看,社会契约论的中心内容虽然在古代和封建社会思想中已经显露端倪,但它的全盛时期是1650——1800年间,以霍布斯的《利维坦》肇端,而以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法权论”告终。[1](第26页)使以契约论为核心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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