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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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管理规章制度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发电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00三年六月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目录
发电部安全职责 (1)
发电部安全管理制度 (5)
发电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13)
发电部操作票管理制度 (20)
发电部操作监护制度 (24)
发电部工作票、操作票考核细则 (25)
发电部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27)
发电部运行交接班制度 (32)
发电部巡回检查制度 (34)
发电部运行分析制度 (35)
发电部设备管理缺陷管理制度 (39)
发电部假期考核管理条例 (42)
发电部考勤制度 (47)
发电部巡回检查卡管理规定 (48)
发电部奖金考核制度 (49)
发电部班组学习制度 (50)
发电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51)
发电部运行资料、台帐、报表、记录管理制度 (59)
发电部运行资料、台帐、报表、记录的审阅签名制度 (60)
发电部运行职工培训制度及考核细则 (61)
发电部千次操作无差错竞赛考核办法 (63)
发电部关于班组安全文明生产互保及连带责任的考核规定 (66)
发电部日常工作安排及汇报制度的规定 (67)
发电部管理人员上岗制度 (68)
发电部动态管理制度 (69)
发电部安全职责
1 发电部主任安全职责
1.1 发电部主任是本发电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发电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发电部实现企业年度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发电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发电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1.3 组织实施厂部(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发电部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1.4 对重要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1.5 领导和支持发电部安全文明专职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1.6 领导本发电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发电部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7 负责组织发电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公司)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所使用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发电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发电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2.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2.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发电部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发电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3 带领发电部党群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发电部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4 经常深入运行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 发电部副主任安全职责
3.1 发电部副主任在发电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2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两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3 参加本发电部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3.4 参加或组织制订重要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3.5 参加本发电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6 负责审查本发电部各专职拟定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3.7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三不放过”。
4 发电部专职安全文明专职安全职责
4.1 主要职责:
4.1.1 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4.1.2 督促安全生产计划、“安措”、“反措”计划的执行。
4.1.3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安全录相等。
4.1.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检查安全日活动及效果,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检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
4.1.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4.1.6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定期检查工作。
4.2 安全文明专职的主要职权:
4.2.1 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2.2 在事故调查中对事故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者处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事故的分析、认定与领导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向上级反映。
4.2.3 有权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过失人员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提出处理意见。
5 发电部专职安全职责
5.1 负责本发电部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5.2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3 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5.4 负责编制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和检查班组安全措施,认真履行设备检修
验收职责。
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5.5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5.6 负责发电部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5.7 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6 值长安全职责
6.1 值长是本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值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6.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6.3 带领本值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4 支持班组长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本值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7 班组长安全职责
7.1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7.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7.3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4 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7.5 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的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7.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公司)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7.7 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落实上级和本企业、发电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7.8 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
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
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7.9 支持班组安全文明专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8 职工的安全职责
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做到:
8.1 自觉遵守国家、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8.2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8.3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8.4 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
8.5 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8.6 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1 总则:
为确保发电部和各专业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到位、负起责任,从而完成发电部的安全生产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 发电部安全目标:
1.2.1 努力实现“四个杜绝、四个严防”:
杜绝人身重伤事故,严防人身轻伤;
杜绝主设备损坏事故,严防辅助设备损坏;
杜绝火灾事故,严防火警发生;
杜绝责任事故,严防责任障碍。
1.2.2 努力达到“六个‘0’”、五个实现:
控制二类责任障碍发电部全年为“0”;
控制汽机专业异常为“0”;
控制电气专业异常为“0”;
控制锅炉专业障碍为“0”;
控制化学专业异常为“0”;
控制出灰专业异常为“0”;
实现发电部全年无一类责任障碍;
实现发电部四专业全年“四无”;
实现“四无”班组达39个;
实现无2000元以上的火灾;
实现操作票合格率达100%、工作票合格率达100%。
1.3 安全目标的实施:
1.3.1 各值、各班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网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程等应保证贯彻执行。
1.3.2 各值、各班组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结合本值、本班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制度,不断的健全防范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必须是明确可操作的。
1.3.3 班组内安全互保体系应充分发挥作用,在组织上保证这些制度的实施。
1.3.4 各专业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所需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规程及技术,并保证安全操作,使运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3.5 发电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充分发挥作用,在组织上和奖金考核上保证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1.3.6 各值、各班组必须在每月一日前书面汇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严禁隐瞒事实真相或不报、瞒报。
1.4 安全目标的责任
1.4.1 发电部主任、副主任的责任:
1.4.1.1 领导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电部的设备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负全面责任,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对其负直接领导责任。
1.4.1.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方针、政策、指示,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默许违章指挥或指派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其它不合格人员进行工作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1.4.1.3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
1.4.1.4 对编制出的反措、安措计划经厂长(经理)批准后执行,有权批准发电部一般性的反措、安措,并对“两措”计划的实施负责。
对由于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及执行规程制度、反措、安措计划不力而发生重大事故或频发性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1.4.1.5 对由于运行管理薄弱、安全教育不够,执行制度不严,以及设备不具备运行操作条件而发生的责任事故,运行发电部主任及分管人员应负各自的领导责任。
1.4.1.6 配合运行专职、安全文明专职组织本发电部职工定期进行运行规程、安全规程考试的学习和年度考试。
1.4.1.7 发电部主任、副主任要支持发电部安全文明专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网的作用。
1.4.1.8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电部发生的事故、障碍、严重未遂事故及异常,负责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对策,并严格执行。
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分建议报告。
1.4.2 生产班组长责任:
1.4.
2.1 负责本班组职工的人身安全和所管设备的安全。
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上级和发电部的安全指示、决定,对班组安全目标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1.4.
2.2 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等,注意维护所管辖的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因素。
1.4.
2.3 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其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1.4.
2.4 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4.3 职工责任:
1.4.3.1 负责自身的人身安全和所管设备的安全,认真贯彻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1.4.3.2 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1.4.3.3 全面完成交给的生产任务。
对由于本身责任引起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所辖设备引起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
1.5 安全考核标准
1.5.1 责任异常:厂部扣罚数(由班组承担)+30元×班组人数。
1.5.2 二类责任障碍:厂部扣罚数(由班组承担)+50元×班组人数+扣本值、本专业其余人员10%的综合奖。
(除锅炉专业外,其它发生二类责任障碍的专业班组,加扣本专业人员10%的综合奖)
1.5.3 责任轻伤:厂部扣罚数(由发电部决定比例)+100元×班组人数+扣本值、本专业其余人员30%的综合奖+其它专业其余人员10%的综合奖。
1.5.4 一类责任障碍:厂部扣罚数(由发电部决定比例)+全班扣综合奖一个月+扣本值、本专业其余人员50%的综合奖+其他专业其他人员30%综合奖。
2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2.1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是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的有力措施,发电部全体人员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华东电管局制定的“运行二十五条”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2.2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做到每天交接班检查、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启、停前后检查。
遇到设备异常和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和特殊检查项目。
2.3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重大节日或重大国事活动,各班组要开展一次以安全思想教育为主的安全活动。
2.4 每年三月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防火、防汛、防污闪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2.5 每年五月开展迎峰渡夏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漏、防汛、防台风、防暑降温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2.6 每年六月为“安全月”,在安全月活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7 每年十月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污闪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2.8 每年十一月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寒、防冻、防小动物、防人身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2.9 常年不懈地开展群众性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抓住反习惯性违章、防火、防主设备损坏、防爆、防人身伤亡、防人员误操作、防系统事故。
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为内容,同时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安全生产中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安全大检查。
3 发电部专职安全文明专职安全监察制度
3.1 监察发电部领导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3.2 深入发电部现场、小仓库、运行值班室检查安全情况,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违章作业。
3.3 经常主动地向上级单位反映安全方面的情况。
3.4 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发生事故的班组和人员索取事故原始资料,制止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发现事故原因的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者处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的意见报发电部主任批准。
对班组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以及事故分析认定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发电部主任。
3.5 提出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
3.6 对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的班组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内容,督促有关班组长或领导限期解决,逾期不改者,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7 凡职工因公负伤,必须由所在班组提交事故经过报告,并附有医务室证明,由发电部安全文明专职调查和审核签名后送发电部主任批准后送安环部。
3.8 长期病休职工,病愈后要求上班者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发电部安全文明专职审查签名后送发电部主任批准后,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上班。
否则,班组考勤员不予考勤,仍按病休处理。
4 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搞好安全生产,各级安全网及全部职工,必须坚持安全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4.1 安全网是专、群结合搞好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
安全网活动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并做到有内容有布置、有检查,确保时间、确保质量。
发电部领导、专职及值长、班长应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2 发电部每月5日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发电部安全文明专职主持,各班组安全文明专职参加,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当月工作。
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成绩,表扬先进班组和个人;寻找差距,吸取教训,批评不良倾向;汇报分析发电部安全生产动态和趋势,并制订措施、组织落实当月安全生产任务,责任到人,针对目前设备、人员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对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3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和交待下周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
4.4 安全活动内容:
4.4.1 学习安全生产规程、学习文件、事故通报,并研究贯彻意见。
4.4.2 学习《江苏电力简报》、盐电《安全简报》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
4.4.3 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做到发生事故分析不过夜。
4.4.4 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好人好事,开展安全检查整改,总结检查发电部及班组的安全工作。
针对季节特点,讨论研究安全工作重点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4.5 安全活动记录
4.5.1 安全活动情况由发电部及班组安全文明专职记入安全活动日台帐,该台帐是衡量发电部及班组安全活动质量及安全文明专职工作质量,分析安全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4.5.2 安全日活动解决了什么问题,提出了何种安全对策及建议(包括个人讨论发言)都应记录清楚。
4.5.3 安全活动记录每月不少于4次,记录齐全,重大事故通报学习无漏项,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应有动员、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
5 新人员进入本发电部安全思想教育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进入本部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1 新人员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对象:
5.1.1 进入发电部的新工人、包括学徒工、调入人员。
5.1.2 进入发电部的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5.1.3 外厂代培职工。
5.1.4 来发电部参加生产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借用工。
5.2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5.2.1 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重要性。
5.2.2 介绍本发电部各专业生产特点,所辖范围设备系统的布置情况。
5.2.3 介绍发电部易燃、易爆、易烫伤、易触电、易误操作、易走错间隔和其他人身伤害的危险部位,和有毒药品、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药品等,及其安全生产方面应注意的要点。
5.2.4 介绍历年来本发电部发生过的事故、恶性障碍和人身事故的教训、预防措施。
5.2.5 纪律教育和责任教育。
5.3 班组教育内容:
5.3.1 讲解本岗位生产工作性质特点、各种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及危险品的保管使用方法,讲解运行值班及操作要求。
5.3.2 讲解安全工作要点和岗位责任制。
5.3.3 讲解本班曾发生事故剖析和教训,讲解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工作注意事项以及劳保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6 现场防火制度
为了将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发动大家防止火灾、杜绝火灾事故,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6.1 发电部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规定,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
6.2 加强消防设备的管理,现场应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设备移作他用,严禁移动消防设备,凡动用过的消防设备应有记录,并及时汇报专职消防人员。
6.3 发电部成立由主任兼任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6.3.1 经常组织督促各班组进行防火检查。
6.3.2 对查出的隐患及薄弱环节应及时的消除,或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落实处理。
6.3.3 发生火情时,统一组织人力、物力、领导并指挥扑救。
6.4 各班班长为班防火负责人,并设义务消防员必须通过保卫科的专门训练,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
在发生火情时进行扑灭,同时随时听从防火领导小组的调遣,并应经常检查各岗位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
6.5 发电部防火重点及要求:
6.5.1 电缆系统,范围包括电缆层、电缆燧道、电缆架、电缆沟、电缆头及二次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