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测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测算 (程义广) 2003年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同时,原有的定额和费率计价方式还在使用,电力项目还在沿用该系统的概算、预算定额。公司目前在建项目有多种计价方式。公司目前推行的四种管理模式,对项目成本测算要求也不尽相同,不同的分公司,成本测算方法也不一致。 自中国加入WTO后,国外投资商、承包商大量进入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在成本测算方面,主要是沿用传统的珠海测算方式。传统的珠海测算方式基础有两点:一是采用传统自营施工的管理模式,二是采用各地方定额和费率计价。 下面简单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测算。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一般费用组成 1、开办费(或称措施费) 2、实体工程量清单,有的按不同 3、其他费用,如总包管理费用、配合费、甲方指定分包费用(室外、电梯、装饰、智能化等)、暂定金额、独立工程(如燃气、有线电视、不可预见费)、临时用工等。 二、测算框架(见汇总表) 1、开办费(或措施费) 2、实体工程量清单费用 (1)自行施工部分

(2)专业分包部分 3、其他费用,如甲方指定分包、暂定金额、税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等。 三、测算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成本测算基础是综合单价分析,要将成本分析到每一个子目,与传统套定额有本质的区别。成本测算是否准确,费用是否合理,关键在于能否达到每一个子目都有成本分析,每一笔费用是否有依据,关键影响因素有: (1)不同工种的劳务人工单价(包括辅材)。 (2)主要材料单价。 (3)施工方案,包括临时设施、大型设备配备、租赁料具投入、脚手架搭设、配模方式、工期、质量要求等。 (4)现场管理质量:主要材料用量受控、现场管理力量等(一)开办费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投资商,不同的开发时间,编制的开办费清单是不一样的,根据惯例,列举以下常规开办项目,供参考。见附表1开办费表 (二)工程量清单中自行施工部分 1、人工费 (1)单个子目人工费分析,包括了辅材。见附表9单价分析表。 (2)人工费整体分析,将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合计数,与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劳动力计划、劳动力市场单价计算出的人工费相比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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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 4.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0),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按照WTO的要求,我国的工程计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接轨工作 势在必行。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建设部于2002年初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 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过程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过程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自开始至竣工,到形成固定资产为止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计价是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就是全国制订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按工程合同使报价法定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者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据实索赔调整支付。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1].清单计价的意义之一在于有利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合理低价是投标人中标的主要因素,因此,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就要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那就是即要报价最低,又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一方面采取一切手段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施工成本以增加利润;另一方面,要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人工费用的支出、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的管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水、电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费用的管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是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它项目清单费用、规费和税金5部分组成,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分开[2].措施性消耗费用,体现了以施工分类为基础的竞争造价;而对于实体消耗费用,则是根据综合单价和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的。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是施工实际成本的反映。施工中加强实际成本的过程管理,就是针对清单中所报综合单价的组成标准控制实际消耗支出在报价范围内,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到工程结算时[3]. 1、施工过程中主要费用的管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使用费和机械费,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部分。 1.1 人工费 人工费支出是工程直接费的基础性支出,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17%左右,且随市场供需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对人工单价在整个施工期间进行科学的符合实际的预测和控制,是施工过程控制人工费支出的基础性工作。承包单位应设专门人员进行预算工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做的用工量、工种、进出场时间等,结合市场人工单价测算出本月用工

神机妙算定额计价实例

定额计价实例篇 随着建筑信息化的发展及计算机的迅速普及,工程造价电算化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 神机妙算清单专家软件自带工程造价宏语言,可以跨地区跨专业做预算,更是将投标报价功能合并到工程造价窗口,用户只需套一次定额,即可同时计算出两种造价,真正实现了“学会神机妙算软件,会做全国预算,使用神机妙算软件,轻轻松松做预算,足不出户,可以轻松搞定国内外工程投标报价”的目标。近十年来,清单专家获得越来越多造价人员的认可,纷纷选择清单专家软件来辅助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在各种各样的实际工程中发现很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特编制了本教材,方便造价工作者能够快速的学会使用该软件。 教材主要是针对一个工程实例进行完整的造价计算,过程中加入常用功能的使用方法及常遇到问题的处理方法,通过具体讲解来满足软件学习者的需要,进而使大家能够掌握学习和使用软件的方法,以便在今后的学习中可以自行学习和解决实际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希望大家能够熟练应用清单专家软件,简化日常工作,做一个轻松的造价工作者。 概述 一、定额计价的含义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二、定额计价基本程序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计算和工程计价。工程量在一个地区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的结合,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形成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三、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1、计价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政府定价。 清单计价: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 2、计价项目划分不同 ①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有一个工序即有一个计价项目)。而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如:砖砌化粪池按座综合了挖土方、作垫层、池底板、砌砖池、抹灰、回填等。锚杆支护按㎡综合了钻孔、制浆、压浆、锚杆制作、张拉锚、喷射砂浆等工序或工程内容。 ②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工程实体与措施合二为一,即该项目既有实体因素又包含措施因素在内。而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将实体部分与措施部分分离,有利于业主、企业视工程实际自主组价,实现了个别成本控制。 ③定额计价模式的项目划分中着重考虑了施工方法因素,从而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展现,而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中不再

谈谈完善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策略

谈谈完善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策略 发表时间:2017-11-14T10:10:56.3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作者:黎敏妍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建设中招投标工作的火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有益的招投标方式,在其中获得了极为广泛的应用,并且极大地推动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18100 摘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建设中招投标工作的火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有益的招投标方式,在其中获得了极为广泛的应用,并且极大地推动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国也开始加大了清单计价的方式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程度,使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在极大地程度上得到了改善。本文首先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优势,分析了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完善的管理策略提出了个人浅言。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 引言:目前我国为了推动建筑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逐渐引进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在其中的使用,清单计价的方式为招投标工作发挥了极大的积极意义。但是当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探讨其完善管理策略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意义。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优势 1.1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明朗性 综合单价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的有形载体。综合单价主要包括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内容,比以往的报价内容更为明朗,操作起来也更加便捷,能够切实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1.2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准确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投标人更多的考虑到工程单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写等因素,经过周密谨慎计算后,得出的结果往往较为准确,避免了传统计算方法的不足。 1.3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法定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投标人应当在认清市场形势,周密分析自己实力的基础上给出报价,使最低价中标办法得以推广和应用,充分符合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投标单价一旦中标,就要经过合同予以确认,提高了工程款的拨付效率。 2.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完善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策略 3.1完善计价依据法规建设 严格的、法制化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是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的重要前提。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计价标准,它必须要有相应的、真正能够贯彻执行的法规来约束,才能保证顺利地实施。如对于那些以低价中标为手段,获得合同后借口投标价太低、某些项目投标时未报价而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施工时不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合同工期,甚至以停工相威胁要挟业主提高合同价格的承包人,政府应坚决支持业主按国家法规、合同规定进行处罚。这些承包人必须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杜绝恶意报低价的投标人扰乱市场,保证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3.2加强合同造价的审核管理 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旨在检查中标后合同双方是否进行核对、有差错是否进行调整、价款的确定及调整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工期、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先进,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履约率。 3.3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 3.4业主方应当注重工程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首先,工程量清单是实行有效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其对于保证清单编制质量具有重要的根据作用,从而进一步为招投标工作打好基础。因此,业主方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确保清单的准确度,降低错误出现频率,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工程图纸设计方案是程进行有效施工的重大前提条件,其应当在谨慎周密的工作理念下完成。妥当的图纸设计方案能够确保工程进度的及时递进与工作效率的提升,有利于降低施工成本,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从而实现施工企业的预期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 3.5转变造价人员工作意识 工程量的清单计价模式要在招投标工作中获得更好地应用,就必须得到更多的造价人员的认同和响应。一方面,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主管工作部门要积极地加大对于相关造价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先进的计量知识、计量方法以及计量经验等传达给造价工作人员,使造价人员达到对于清单计价模式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要求的全面掌握及有效运用。另一方面,工程造价人员要努力地转变其自身对于清单计价模式的认知,争取从思维意识上达到对这种先进的工作方式的接受,并且慢慢地在工作中践行这种方式。此外,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机构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5.1 评标方法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在招投标形式方面也体现出不同《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由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本应是市场调节价。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模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标文件中划内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要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 目前,《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即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其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1、在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定额是量价合一。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 2、是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更重要的是,它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标准批准颁布,并规定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2)通用性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的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能修改和删除。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成本控制影响较大的应属工程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过程,因此必须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应用。 标签: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计价模式 1 招标文件编制内容要完整、清楚且严密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即招标方编制并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嫁风险因素。要减小工程量的风险就要求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和深度有一定的层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规定的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项目编码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第一,编制工程量清单描述要完整,比如施工图纸说明所有管道穿楼板须作套管,清单描述就必须对此相关内容作详尽描述:如材质、规格等。第二,清单项避免漏、缺,如电缆沟施工图未明示接地,但施工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列清单项,按规范描述清单内容和特征。第三,对于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新材料的特殊特征。第四,措施项目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尽量考虑周详,避免遗漏,减少过程签证和结算扯皮。第五,预留金,充分考虑施工图纸深度和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并参考本单位已完类似工程情况预留合理金额。第六,紧抓信息,对于相关上级主管单位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规定文件及时获取,并正确理解运用。 对于招标文件内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有以下几点浅见以共探讨。第一,对于要求投保人自主报价的材料、设备,应要求投标人注明品牌,施工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认质后方可使用。投标人投标时不注明品牌时应有相应的措施。第二,若招标为结构类似的群楼,不同楼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综合完全相同的综合单价应一致,以免给结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三,合同价款中应对不包含的风险作比较详尽描述:比如规定风、雨、雪、地震等的等级,其他不可抗力范围和大小。第四,投标报价的电子版和文字版不一致时的确认问题(开标时封存一份电子版)。 2 严格合同的签订管理,加大合同的执行力 严格响应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制定的示范文本 绝大多数单位合同的签订有会审流程,会审签字的人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有效性和可行性。

定额计价模式与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

定额计价模式与清单计价模式的比较 一、定额计价模式 1、优点: ①简单、快速。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各投标单位仅需报出下浮率、人工工资单价及相关取费标准,缩短了招投标过程的时间。 ②前期合同容易签,洽谈内容简单,容易达成一致。 2、缺点: ①全部采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需用清单计价模式,定额计价模式不适用; ②采用定额计价模式,部分材料价格需在施工过程中经过招标确定价格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督单位共同考察定价,工作量大,内容复杂,容易造成相互扯皮现象。 ③不利于造价控制,最终结算值一般会大幅度超出预算金额。 ④施工过程的跟踪审计任务重,需随时签证、定价、定方案,随时计算工程动态造价变动情况。 二、清单计价模式 1、优点: ①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前期合同的透明度,体现了前期合同签订过程中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②全部采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需用清单计价模式; ③材料价格在前期基本已经确定,在施工过程中省去了繁琐的定

价过程,减少了双方的争议。施工前期已基本确定了工程造价,除非设计出现大的变更,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简单、方便。 2、缺点: ①前期工作较为繁琐,需反复跟承包人对接清单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组价情况,且相关监督部门需花大量时间审核清单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②若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因工程量、材料价格涨幅及任何政策性文件调整而调整,将可能导致部分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合理,有失公正; 若想避免以上可能出现的综合单价不合理的情况,可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可调的范围(工程量偏差超过±15%、人工单价超8%、主要材料单价超±5%,机械台班单价超±10%)。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_副本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以下简称《省进一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投标报价评审组负责(非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报价评审组)。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报价评审组的人数不得少于3个。 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一般不设标底。根据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设立标底的,招标人应在报送核准的招标事项中作出说明并得到批准。不设标底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第四条报价评审组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将标底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的,或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根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分工由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评标无效并进行处理。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也不纳入报价的评审。 第六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报价评审组按照《省进一步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和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以经评审的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下同,价格折算只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体实施方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 第三章服务保障措施

第一章总体实施方案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目的在于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现阶段建设工程行业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因此,我公司针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后续配合甲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整套服务制定了一套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 1.工作目标 1.1.服务质量目标:完善、周密、准确地编制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工作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工作进度目标:全面满足本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我公司从具备编制条件到独立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时限为11日历天。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2.1.编制原则 本公司及所属人员将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最大维护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绝不侵害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2.2.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建办标函〔201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3〕325号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 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的通知 ●标准定额研究所《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 题解释答疑》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 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工程建设地工程造价信息及材料设备市场价格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委托合同 ●业主单位提供的其他合理要求 ●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等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案 3.1.工程量清单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表明拟建工程的全部分项实体工程名称和相应数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它既要满足规范管理、方便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工程计价的要求。投标人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如果投标人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统一修改更正。因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浅析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与联系

浅析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与联系 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量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具有其独特优势,但在其内部结构上具有较大程度的联系。在实际工程造价管理运用之中,需要根据项目的不同特性对两者进行评估进而选择最有益的管理方式,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两种计价模式的基本理念,进而对两者内部相同之处以及区别进行比较。 标签:定额计价模式;清单计价模式;区别联系 我国建筑行业的工程定额计价模式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历史,政府颁布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对建筑行业计价模式的发展进行约束。当前我国通用的计价模式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体,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地域特色有较大区别,因此计价模式的采用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项目情况在两种模式中合理选择,以促进两种计价模式在市场上的良性发展。 1、工程定额计价 工程定额计价,指的是根国家对相关产品做出的规定、设计的标准规范、施工验收规范以及质量评定标准,并且对同类行业的工程建设过程当中进行行业的参考,地方标准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设计,对施工过程当中所需要的材料进行确定,也可以成为所消耗的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可以反映出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建设工程的各种生产消耗量之间所产生的特定数量关系。可以对在正常施工条件之下的建筑施工工艺、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的平均消耗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改善。在进行定额计价的过程当中,单位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的定额直接费用是由人工费、材料费以及施工机械的使用费用三个部分来共同构成的。单位直接工程费用是由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以及现场所产生的经费来共同构成的,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费用是由单位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共同构成的;建筑项目的全部工程预算造价是由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以及预备费来共同构成的。 2、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招标人或者委托人通过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以相关文件为审核基础,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方法对现场施工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根据施工图对现场实际消耗情况进行计算,将最终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向招标人展现,招标人按照文件出示的计价情况具体定价。这种计价方式是我国工程招标中最通用的标准,有利于我国建筑行业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建筑行业发展的国际化进程,从而让工程建设能力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如果在投标过程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模式,并且采取不平衡的报价模式可以获得独特优势,具体表现在:如果一个项目已经敲定了整体投标报价,但是内部的不同环节价格还需要做相应的调整,不平衡报价模式就可以在维持总价的基础上修改各个项目的报价,与此同时对是否能够中标以及未来的经济效益不产生影

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四)

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四) 在当前施工招标中,有些招标人片面要求投标人综合单价包干,将材料、机械、人工要素价格波动的风险全部转由投标人承担。有些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有过高的不具有实质性竞争费用,有规避招标之嫌。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等事项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 一、关于主要材料、机械、人工等要素价格波动的综合单价调整 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的综合单价并非一成不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版)“通用条款”第款明确了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二)工期超过个月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因此,采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版)作为合同条款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综合单价可以调整,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调整方法;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招标文件,也应规定调整的条件、约定调整的方法。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可根据国家九部委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按价格指数调整价格或者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结合要素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对涉及金额高、数量大和对工程建设有明显影响的主要材料、机械、人工等提出价格调整的方法。例如对于工期超过个月的土建项目,应该明确规定钢材和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调整方法。 ——

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约定予以价格调整的主要材料、机械、人工名称(种类),约定基准时间及相应的价格指数或者参考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价格调整的综合单价项目应要求作综合单价分析。 (二)约定承担风险的幅度,当上述约定的材料、机械、人工价格波动大于“约定幅度”范围时,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的价格,但小于或者等于“约定幅度”范围时,不予调整。建议“约定幅度”范围的区间值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可采用大于等于±,钢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可采用大于等于±,其他材料价格的变化幅度可采用大于等于±。 (三)当上述约定的材料、机械、人工的价格波动大于“约定幅度”范围时,按约定的方法调整价格。调整时的价格指数或者参考价格可采用在约定的施工期(结算期)加权平均法或者算术平均法取得,也可约定其他的方法。 价格调整采用的价格指数或者参考价格的发布部门应与招标文件约定基准时间的价格指数或者参考价格的发布部门相同,可采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专题专栏中的“标准定额”栏所发布的造价信息。 例如:招标文件规定钢筋、商品混凝土可作调整,调整的方法为:当>||时,[ ×()] 当>||时,[ ×()] 式中: 、分别为钢筋、商品混凝土在约定的施工期(结算期)结算价格; ——、分别为钢筋、商品混凝土在投标后的中标价格; 、分别为钢筋、商品混凝土在约定的施工期(结算期)内,市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 4.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0),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按照WTO的要求,我国的工程计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接轨工作势 在必行。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建设部于2002年初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 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

件的招标须知、合. 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 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 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 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 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 2010-10-14 13:37来源于网络【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 施。 1、前言 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出台,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方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计价的管理水平,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计价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的特点 2.1 量价分离、风险分担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技术文件,根据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及市场价格行情,对项目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拟定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 技术措施费用,合理确定综合单价和投标价。 2.2 合理低价中标 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先进合理且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报价在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前提下足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且最低。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时,围绕“合理低价”这一原则进行评判,保证中标价是合理的最低价。 2.3 标底作用淡化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市场和企业个别情况确定工程造价。工程的标底一般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来编制,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刚刚推行不久,而以往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是依据图纸,根据国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定额及价格信息计价,不关心市场信息,不注重资料、数据的积累以及工程造价深层次的研究与探讨,所以目前许多中介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完全脱离国家预算定额,许多中介机构就无法编制工程预算了。故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和中介机构还不能完全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后的要求。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推行,目前许多地方发布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价格定额,如《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等。 2.4 合同价格模式以固定单价模式为主 预算定额计价的合同一般以固定总价模式为主,结算价为中标价加有效变更与签证。中标价一般为接近标底价或标底下浮一个合理百分数的价,评标时报价方面仅对总价评分。

工程量清单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量清单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江苏省于2004年4 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业界普遍认为,这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发生了由传统 "量价合一" 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表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招标,就是招标人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招标工程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工程造价的组成、计价规定自主报价的一种国际通用的计价模式。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现实意义 (一) 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并统一提供,从而有效保证了投标单位竞争基础的一致性,有效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行为,为投标单位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基础,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二)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现了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本身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工程建设的风险也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风险则由业主承担。体现了谁引起的风险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因而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科学、公正评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公开的,且统一了报价口径,即统一编码,统一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有利于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分析比较,真正做到择优选择中标人。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 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以及价格是索赔的主要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以及取费等变化而调整,起到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的作用。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现了企业的综合实力 由于质量、工期和造价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投标企业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期及管理技术等方案落实到清单项目报价中,在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 (六)缩短招标周期、避免重复劳动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招标投标工作有其特殊性的一面,不管投标人有多少,最后中标的只有一个,未中标人的工作成果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另外,在招标投标实际操作中,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在工程量计算方面时间很紧张,错误在所难免。这样,在投标报价方面如果不采用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和单价都要由投标人确定,所有投标人都要计算工程量,造成了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同时,尽管依据同样的图纸和同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是工程量计算仍然常常会出现偏差,有的时候偏差还比较大。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则可以简化投标报价计算过程,缩短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并可以有效地节省时间和人力、财力资源。 (七)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62003)、《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鄂建[2003]4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 第四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程序适用《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 第五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当地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及计价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 第六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其施工图设计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招标代理资质并按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中介机构编制。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的技术资料、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第十条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索赔、调整工程量和合同价、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发出后,投标人或招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量单位有误、项目漏项或者项目特征、工作内容不明确,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修改,并将澄清、修改等补充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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