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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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历史进程、存在问题与国际经验借鉴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承包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改革阶段,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国企改革之路并不顺畅,许多深层次的结构性的矛盾尚未解决,因此如何借鉴国企改革的历史进程,调整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和战略至关重要。
关键词:国企改革;历史进程;国际经验
一、我国国企改革的进程与存在问题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国企的改革历程己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国企改革的历程,按照主要形式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78年一1984年)
1978年和1979年期间,国家选择了多家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试点工作得到许多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拥护。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五个文件,要求地方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试点。1981—1982年在公交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制,以及从1983年开始试行的利改税试点,都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的。1984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规定扩大企业10项自主权。1985年9月,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其主要措施是:以增加工资、发放奖金、实行利润留成等方法,刺激职工和企业家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并给予企业以人、财、物等方面的部分自主经营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但人们很快意识到,初步放权让利无法改变企业行政附属物和计划工具的地位。加上利润留成缺乏合理依据,造成政府与企业的利益摩擦,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和个人倾斜,而国家的财政收入难以保证。国家和企业间的权利分配起伏不定,导致企业经营者只关心短期利益,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资本积累的积极性,把注意力集中到与国家在利润分成问题上讨价还价,国企的改革已经陷入了胶着状态。
2、实行两权分离阶段(1985年一1993年)
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是国家要有所有权,企业要有经营权。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1984年底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指导思想就是实现两权分离,试图以促进政企职责分开和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的转变。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中提出,要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以给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
权。1987年大中型企业普遍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本特征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到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企业的承包面己达78%,大中型企业达80%。这一阶段对国有企业改革除了提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还提出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要求。但当时实行承包制的企业既不能做到完全自主经营,更谈不上自负盈亏,也就难以做到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企业的短期行为如滥发工资奖金、投资不计效益相当普遍地存在,并导致内部人控制失控现象的迅速滋长。为了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转变。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阶段(1994年一21世纪初)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经济改革步伐。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把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了落实《决定》精神,国家选择100户不同类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试点中发现,仅仅从企业层次着眼是建立不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必须着眼于搞好国有经济,才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改革的任务。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指导思想。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它概括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并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样,也是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国外国企改革的经验借鉴
世界各国国有企业已经先后或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其改革的方向与状况既有相通之处亦存在一定差别。
1、英国国有企业的改造过程及其经验
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的浪潮最早源自英国,为提高经济竞争力,英国战后历届政府先后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其基本措施是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及股份制改造。其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1986年):主要对
包括石油公司、天然气海岸设施、宇航公司、电报电话公司、铁路、旅馆、全国卡车公司等在内的亏损不太严重、仍可获利、且大多属竞争行业的企业通过(1)企业公开上市;(2)整体出售给私人企业;(3)职工内部持股方式实行私有化。第二阶段(1987年-1991年):主要涉及亏损较为严重的国有企业,以及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性行业,将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企业。总体上看,英国国有企业改革值得肯定及借鉴的经验主要有:(1)化大为小,区别对待(2)逐步推行,相对平稳。存在的问题是:(1)企业大量裁员造成失业问题严重。(2)如何有效监督管理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尤其是对具有自然垄断性企业实行私有化后,如何防止因私人垄断而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是一个大问题。
2、德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及其经验借鉴
80年代以来,德国加入到世界性国有企业改革的私有化浪潮中,到1987年,联邦政府已全部售出所持有的大众汽车公司、煤炭电力股份联合公司和普鲁士矿冶股份公司等主要国有企业的股份。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经验借鉴:原联邦德国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曾经取得一定成效,两德统一后,德国政府:成立“托管局”,利用“托管”的形式对国有企业“注资改造”。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特种债券,获得巨额资金后注入国有企业。注资后再采用新的管理措施,如实行股份制加以改造。使大多数原东德国有企业扭亏为盈成为富有竞争力的企业。此外,对负债十分严重的企业从职工队伍、企业环境等方面加以包装后再出售,从而有助于降低国企改革的成本,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企业的经营效益得以提高。国家股的存在,为保护国有资产及维护公共利益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国家以参股的身份控制企业,使企业减少了过去对政府的依赖性,比以往也能够更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
3、俄罗斯、东欧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俄罗斯、东欧国家国有企业原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比重相对较大,具有体制转轨的特征。俄罗斯主要采取了以无偿转让国有资产为重点的私有化改造方式。还保留了部分国有企业并未实行私有化改造,对这些国有企业主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管理、国家控股等手段加以改造,相应地强化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有助于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并参与市场竞争。与俄罗斯改革方式不同的是,匈牙利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有偿转让国有资产的改造方式,其原则是国有资产出售而不分配。纵观俄罗斯、东欧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大致有如下值得重视和借鉴的经验:依法改造、加强领导、形式多样。反映出的问题在于:(1)内部私有化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外部私有化则使旧体制中的隐性收入显性化。(2)私有化进程过快,与此相应的市场体系、法律制度及经营管理方式难以迅速形成并与之配套,因而对国民经济及社会生活造成巨大冲击。相比较而言,国有中小企业